共同富裕青春担当感悟(完整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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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青春担当感悟(完整文档)

共同富裕的青春担当感悟4篇

第一篇: 共同富裕的青春担当感悟

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最能体现社会主义的本体主义与其他一切社会形态的本质区别。贫穷不是社会主4.社会主义本质的科学论断,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手段与目标的科证统一社会主义本质论三个方面的内涵是一个统一目标,这是实现后两个目标的基础。共同富裕是最终目的。社会主义本质论不仅体现此三方面的手段与目的的统一,还体现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所以只有从手段与目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统一上全面、完整、准确地把握社会主义本质论的科学内涵,才能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个问题。
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对实践的重大指导意义这一科学概括具有重大的意义,表现在:成果之一天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是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最重大的理论观念。
这一概括反映了人民的利益和时代的要求,澄清了不合乎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模糊观念,摆脱了长期以来拘泥于具体模式而忽视社会主义本质的错误倾向,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
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物质生产力直接决定生产关系并进而决定一切社会关系,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和最根本的推动力。邓小平反复强调马克思主义最注重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力高度发展,社会物质财富。社会主义社会是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其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各种需求,逐步消除两极分化,最具有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高的社会生产力,社会主义制度才能从根本上得到巩固。发展生产
力是解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的根本手段。



第二篇: 共同富裕的青春担当感悟


四、辨析题(每题5分,共15分 1.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

2.共同富裕就是同步富裕。
3.社会历史是有规律的,所以历史事件是可以重复出现的。

五、案例分析题(每题7.5分,共15分
1.某商店售出一批皮大衣,其中几件有质量问题,属生产厂的责任,商店负责给消费者退换后,即向生产厂追偿。生产厂厂长称,在订立该批货物的购销合同中,已明确规定由生产厂多付15%的货物,生产厂不再承担产品瑕疵担保责任。

问:生产厂的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
2.受市工商局委托组成的质量监督执法小组在例行的检查中,发现甲厂生产的电器严重不符合标准、足以造成人身伤害,该小组便以工商局的名义对该厂罚款2万元,并责令其停产停业。在处罚过程中,甲厂提起举行听证的要求,遭到拒绝。甲厂不服该行政处罚,遂以质量监督执法小组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问:(1法院是否应受理此案?为什么?如果不受理该如何处理? (2如果法院受理本案后,该如何判决? 六、论述题 (共10分

如何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四、辨析题
1.错误。这句话实质上是只要想得到,就会做得到。这是主观唯心主义的观点,认为思维可以决定存在,脱离客观实际,再好也是难以做到的。

2.错误。邓小平提出,允许并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再影响和带动其他地区、其他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可见共同富裕是目标。因为我国幅员辽阔,地区之间经济文化的发展极不平衡,自然条件也多不相同;
劳动者之间存在着体力与智力的千差万别,每个劳动者面临的条件和机遇也不尽相同。基于这种地区之间、劳动者之间客观存在的差别,要使全国及每个劳动者在致富的路上齐步走,实现同步富裕,完全是脱离实际的空想。将共同富裕与同步富裕等同起来,混淆二者的根本区别,就必然重刮“共产风”,回到共同贫困的老路上去。



3.错误。社会历史规律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各要素之间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它具有客观性、普遍性、重复性的特点。规律的重复性是指同类历史事件中共同的本质的东西一再发挥作用。历史事件是历史主客体多种复杂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它总是个别的、具体的、不可重复的。历史发展规律的重复性正是通过一个个不可重复的历史事件体现出来的,但不能由此得出历史事件可以重复出现的结论。

五、案例分题
1.答:生产厂的理由是正确的、合法的。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者售出的商品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销售者依法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后,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追偿。对于修理、更换等问题,如果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产品购销合同中有不同约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案中,商店给予消费者退换产品的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向生产厂家追偿也是正确的,只是忽略了事先在购销合同中已对产品质量承担赔偿责任的约定。因此,生产厂家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答:(1法院不能受理此案。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受理行政案件须有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所以甲厂不能以执法小组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并告知甲厂将被告变更为市工商局再行起诉。
(2《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所以在本案当中,甲厂依法享有听证的权利,工商局及其委托的执法机构无权剥夺。据此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违反了法定程序。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原处罚决定(在本案当中理应撤销原处罚决定),并可责令被告(市工商局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六、论述
答:(1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大力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精神,创造性地推进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2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同时要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实际,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不断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
(3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我们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科学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并不断增强党的活力。
(4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我们必须全面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干部队伍。
(5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各级党组织必须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决克服党内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

第三篇: 共同富裕的青春担当感悟

共同富裕不是同时富裕,而是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的帮助后富的,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和奋斗目标。共同富裕的实现前提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
坚持社会主义,防止两极分化,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牢固的政治保障。
邓小平在谈到共同富裕时、多次强调“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这里“逐步”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从社会历史发展纵向看,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客观的物质积累过程,需要分步骤有秩序地进行。二是从某一历史发展阶段的横断面看,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然后帮助和带动更多乃至全国各族人民富裕起来。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实现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富裕的手段,由此可见,共同富裕的实现是一个动态的、非同时富裕的过程。
可以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这个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的战略构想,是邓小平同志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创新,是共同富裕思想的主要内容,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目标的一项大政策。怎样把握时机用好这项大政策?邓小平同志又进一步提出了“两个大局”的战略构想,成为我国在达到小康时实施先富带后富战略的重要指导思想。
在分配中.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差距悬殊.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但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过程,只有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先富的帮助后富的,才能实现共同富裕。

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利益就代表着、体现着人民的利益。国家利益是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终极统一。没有国家的利益就谈不上个人的利益;
千千万万个人的公共利益就汇集成为国家的利益。社会主义国家与国民的关系是新型的国家与国民的关系。因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利益就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社会主义国家是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存在的。因而在这个前提之下,个人的利益就不可能脱离国家的利益而存在,个人的利益就应当服从于国家的、社会的利益。
个人的利益寓于集体利益、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之中。个人利益不可能脱离国家利益而存在。追求正当的、合法的个人利益是可以理解的,也是人的本能和天性的自然流露。但这一切应当以维护和不损害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为前提,任何以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为前提的个人利益都是法律和道德所绝不能允许的。

从客体上看,一切能够满足或能够满足国家生存发展等方面需要并且对国家具有好处的事物,都是国家利益;
任何国家利益也都是满足或能够满足国家生存发展需要并且对国家有好处的事物。当然,这种事物既可以是实体性的实物存在,也可以是过程性的事件存在;
既可以是物质性的存在,也可以是精神性的存在;
既可以是已经或正在满足国家需要的存在,也可以是能够满足国家需要的存在;
既可以是现实的存在,也可以是潜在的存在。国家利益因此可以根据利益客体的不同分为不同的类型,例如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实物利益与过程利益、现实利益与潜在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等等。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同个人利益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三者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两者都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以人民群众自己的劳动为源泉,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为目的。国家利益代表着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是群众集体利益的源泉和保证。只有在国家富强、经济发展的前提下,集体才能富裕,人民生活才能有所改善。
对于国家利益的产生,有两点必须注意:(1)国家利益不同于民族国家利益,民族国家及民族国家利益出现于近代西方这一事实并不说明国家利益是在西方近代才形成的;
(2)国家利益是客观的,它的产生或形成不以人们是否形成国家利益意识或国家利益观念为转移
国家利益是以国家为完整主体的利益,因而它既不同于国家内部以国民个体为主体的国民个体利益(包括从帝王到平民的不同层次上的个体),也不同于由国家内部以不同的国民群体为主体的国民群体利益,甚至不同于以全体国民为主体的国民整体利益。更概括地讲,国家利益与国家内部的任何个人利益以及任何形式的利益群体的利益都是有区别的。国家在本质上是为了实现国民利益而出现的社会共同体,因而国人利益便必然也应该成为国家利益的主要内容。
个人价值包含其包括个人的个人价值与社会的个人价值,为不同主体对于个人所具有的自由贡献。在不同语境下具有不同的主体含义。主体为个人发展的价值与主体为社会发展的价值。义一:人的个人价值是指个人或社会在生产、生活中为满足个人需要所做的发现、创造,其是个人自我发展及社会对于个人发展的贡献。其包括个人的个人价值与社会的个人价值,为不同主体对于个人所具有的自由贡献。义二:与之相对应的,则是个人的社会价值。个人的社会价值是指个人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为社会的发展需要所做出的贡献,简单地说就是个人对社会的贡献。

第四篇: 共同富裕的青春担当感悟

共同富裕与共同幸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马克思、恩格斯对共同富裕、共同幸福的认识
马克思主义是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恩格斯正是运用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一世界观和方法论,通过对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的研究,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学说,这一学说发现了人类社会始终以“共同生活”为基本准则,得出了人类社会必定会朝着“共同富裕”、“共同幸福”的发展目标前进的科学结论。
首先,马克思恩格斯从研究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出发,揭示了人类社会追求“共同富裕”的历史轨迹。恩格斯指出,马克思一生最伟大的发现,就是创立了唯物史观,提出了科学的社会发展理论。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表现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过程,一切社会变迁的终极原因不应从人们思想头脑中去寻找,而应从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经过社会主义社会而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由物质生活的极度贫乏到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其最终的目标指向是“共同富裕”。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马克思在不同的场合和不同的著作中分别提出了不同社会发展形态的称谓。早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提出了原始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几种社会形态。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他指出:“亚细
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前进的几个时代。”1[1]他依据生产资料所有制情况,把人类社会划分为“共同贫穷”的原始公有制——“贫富分化”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共同富裕”的共产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从而,从世界历史的宏大视野进一步确证了人类社会必然走向“共同富裕”的历史发展趋势。
其次,马克思恩格斯从研究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入手,揭示了人类社会“共同富裕”的理论依据。马克思恩格斯从通过对人类社会实践的考察,确认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基本矛盾的引发者和内在的动因,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基

本矛盾具体表现为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人占有的矛盾,这一矛盾的结果必然导致生产相对过剩的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加剧社会的两极分化。社会主义公有制从根本上解决资本主义自身无法解决的这一矛盾,公有制使人们在生产资料面前实现了权利的平等,依赖生产资料的占有而剥夺别人的劳动成为不可能,社会出现两极分化的基础被彻底消灭。这一转型的生产关系,不仅进一步促进和解放了生产力,也使共同富裕成为了现实可能。
再次,马克思恩格斯从研究社会价值观入手,揭示了人类社会“共同富裕”、“共同幸福”的实践途径。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社会主义的目标符合劳资双方所有成员的最大利益,而且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
能最后解放自己;只有把劳资双方都从异化状态下解放出来,进而都过上符合人性的幸福生活,那才是真正实现了社会主义的人道目标。所以,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观从来都不是狭隘的阶级价值观,而是与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相一致,是符合人类本性和人类普遍利益的价值观。
(二)社会主义对共同富裕、共同幸福的追求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与普世价值
从哲学上讲,所谓价值,就是指客体对于主体的效用或意义,是主体对客体的判断,实际上就是指价值观。时下人们所讲的“普世价值”,实际上指的是“普世价值”观。而价值观显然是观念或理念的范畴,属于上层建筑。按照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解释,观念或理念的东西,从来都不是抽象存在的,总是与一定社会的生产关系联系在一起,并由这个社会的经济基础的性质所决定的。在私有制社会里,作为价值判断主体的人,受其经济地位所决定而带有阶级性。社会是划分为阶级的,每个人总是要隶属于某个阶级。不同的阶级作为不同的主体对同一客体的主观判断的结果,往往是不同的,甚至是截然相反或对立的。因此,一些人关于“普世价值”的论断在逻辑上是自相矛盾的,他们所说的“普世价值”并不真正是“普世”的,而只是一部分人的价值观念。在阶级社会被消灭之前,只能是一部分人的愿望和追求。只有在阶级被消灭后,才可能有真正的“普世价值”。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是揭示和代表社会主义本质的价值,它包含许多普世
价值的价值取向,但绝不是普世价值的并连体,它即具有广泛的包容性(自由、平等、民主、和谐„„),又有其不可替代的唯一性。
2.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
从价值论的视阈来考察什么是社会主义,它应该是以社会的整体发展为自己的价值本位,这是相对于以资本的个体占有为本质特征的资本主义来讲的。它是在对资本主义给人类文明带来的贫富差别的批判以及对资本主义的扬弃,它以理论、运动和制度形态体现对资本主义的超越、对理想社会的探索和对人类文明的终极追求。最能体现社会主义精神的就是共同富裕。卢梭曾经说过:“按照贤明的洛克的格言:在没有私有制的地方是不会有不公正的。现代社会存在不平等是必然的”。

2[2] 卢梭在这里主要是批判私有制的弊端的,尽管他也指出绝对平等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即使在自然状态下也是这样。



和资产阶级思想家卢梭的出发点和目的不同 ,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把公正放在一定的历史长河里,放在基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基础上进行考察,有一点要特别强调:他们对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从来没有动摇过,他们曾讲过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之间“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当然在于,在实行全部生产资料公有制(先是单个国家实行)的基础上组织生产”。但与此同时,他们又强调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为了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也就是说,建立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共同富裕的制度基础,正如高度发达的生产力是共同富裕的物质前提一样。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马克思就指出,在新社会制度中,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

资本主义是以资本的个体占有为价值本位,对资本个体最大化的追求必然导致人们富裕程度的巨大差别和社会的裂变。社会主义是以社会的整体发展为价值本位 。在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劳动人民才能从总体上保持平等的经济地位、平等的社会地位和平等的人格,用列宁的话来说,“全体公民在同整个社会的生产资料的关系上处于同等的地位,这就是说,全体公民同样可以利用公有的生产资料、公有的土地、公有的工厂等进行劳动。” 3[3]这就排除了个人凭借生产资料所有权无偿地占有他人剩余劳动产品的可能,从而为消灭压迫、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

3.“共同幸福”是社会主义的终极价值
社会主义终极价值既是贯穿于全部社会主义价值之中的价值,又是统领着全部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价值,具有较强的主导性 。按照这个特征去探寻,只有“共同幸福”才能成为社会主义的终极价值,理由是:
第一,人的自然属性是追求幸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如果说实现共同富裕是实现这一价值观的物质层面追求,而共同幸福就构成建立在物质追


求基础上的精神追求,所以社会主义的终极价值实际就是共同幸福。

第二,幸福是每一个人的终极价值追求,社会主义与包括资本主义在内的原始社会解体以来的各种文明形态之间的最终区别和最大区别也正是在于:前者是主张和实践共同幸福的,后者则在事实上是主张和实践以多数人的痛苦和不幸换取少数人的幸福的。共同幸福在这种根本区别中的终极性的核心地位,也证明了它是社会主义的终极价值之所在。
第三,共同幸福是使公正、自由、平等、民主、人权、博爱、和谐等等基本价值成为社会主义基本价值的终极价值源泉。人们追求这些基本价值的终极原因,在于它们一般是幸福的源泉。但当它们只为少数人所享有的时侯,它们就只是少数人的幸福源泉。它们之所以会发展成为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归根结底则是因为有了共同幸福这个终极价值。按照共同幸福这个终极价值的要求,这些基本价值不能仅仅为少数人所享有,而是应当为全体社会成员所普遍享有。换句话说,如果一部分人的自由、平等、人权的实现要以另一些人的相应权利为代价时,它就不能成为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共同幸福既是社会主义基本价值的母体,也是高居全部社会主义基本价值之上的“价值统帅”。因此,所谓社会主义的终极价值、最高价值、核心价值,实际就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幸福
第四,共同幸福是处理社会主义基本价值内部矛盾的最高标准,也是解决这种矛盾的最高协调者。在各种社会主义基本价值之间,不仅存在着
基本的一致性,而且也存在着某些结构性或(和)阶段性的矛盾。如,在普遍自由与社会平等、普遍自由与普遍民主、普遍民主与共同富裕等等社会主义基本价值之间,就是这样。处理这些基本价值之间的矛盾,一是必须有一个人们赖以权衡利弊和判断是非的最高标准,二是必须有一种能够推动人们按照这种标准协调解决这种矛盾的最高价值力量,即必须拥有解决这种矛盾的最高协调者,而这个最高标准和最高协调者就是共同幸福。共同幸福作为社会主义基本价值的母体所发出的最高价值命令就是:“一切服从共同幸福的需要,一切以是否有利于共同幸福为标准”。共同幸福作为社会主义的终极价值目标、终极价值动力,也能够通过它的遵行者而成为协调解决这些价值矛盾的最高协调者。毋庸置疑,共同幸福的这种终极性质的价值功能也证明了它确实是社会主义的终极价值,因而也是整个社会主义的灵魂之所在。
(三)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
1.市场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原动力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在此基础上,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马克思指出,在新的社会制度中,“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4[4] 要摆脱贫穷,实现富裕,就需要寻找能够刺激广大人民群众致富的原动力。我国60多年经


济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已经证明,高度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平均主义分配方式,严重压抑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其结果是共同贫穷。而打破平均主义,最好的办法是以市场机制代替高度集中的计划机制,通过市场办法来解决。市场机制之所以能够成为广大人民群众致富的动力,主要是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够承认人们具有追求物质利益的动机。早在1978年,邓小平同志就指出:“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革命精神是非常宝贵的,没有革命精神就没有革命行动。但是,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5[5]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特殊之处就是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手段,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的。市场经济是社会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是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的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是一种经济手段,本身不具有制度属性,与社会主义相结合就体现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特征。它具有强劲的利益刺激功能 、灵敏的信息传递功能、良好的经营导向功能、高效的资源配置功能,以及公正的奖优罚劣功能,能够通过公平竞争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效率,为经济发展提供动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应该在承认社会成员个体差别的基础上承认市场原则,各尽所能,按能分配,以实现市场公平。但是,市场经济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容易引发社会不公平

现象,这就需要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动用执政资源,利用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通过政府宏观调控,弥补市场经济的不足,政府的这一角色不可缺失。具有强大的宏观调控恰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点,把实现最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应该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
2.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保市场经济沿着实现共同富裕的方向发展
如果市场是动力,那么共同富裕就是方向。当今世界的富裕有两种:一种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资本主义的少数人富裕,多数人贫穷,社会两极分化;
另一种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社会主义的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共同富裕”就是消除两极分化和贫穷基础上的普遍富裕。社会主义追求的富裕是公平正义基础上的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西方价值观以个人主义为思想原则,所谋求的幸福是个人的幸福,而社会主义价值观是以集体主义为思想原则,谋求的是全体人民的共同的富裕。社会主义有富裕,资本主义也有富裕,虽然当今资本主义确实比社会主义富裕,但二者有着根本的区别:资本主义的富裕是存在两极分化的富裕,是多数人的普遍贫穷为代价,而社会主义的富裕是不存在两极分化的共同富裕;
资本主义在一定历史阶段、一定程度上能够解放发展生产力,但它无法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也就永远无法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最大价值就是在不断发展生产力的
基础上保障全体人民过上共同富裕的生活。这是两种不同社会制度下的两种不同“富裕”。

面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出现的两极分化,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提出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作为比资本主义更高级的一种社会形态,社会主义社会应该是对资本主义的扬弃。那么,社会主义该怎样解决资本主义的市场问题?从理论来看,社会主义是一种以群体利益为目标,按劳动分配为根本的非个人获利模式,以是否对社会发展有利,作为衡量标准的社会。它通过实现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来调整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无序状态,通过政府的宏观调控来实现社会公正,防止两极分化。这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区别。因此,中国要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仅仅市场经济不行,必须是一种能够实现全民整体利益的、实现“共同富裕”的市场经济。这是我们在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上必须坚持的价值取向。
同时,市场关系是社会关系的基础反映,而社会关系作为上层建筑自然有其不同于市场关系的更多层面的内在要求,这就需要运用上层建筑的手段(政府宏观调控)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因为虽然市场经济有促进人们实现富裕和幸福的价值取向,但市场无力将其冠以“共同”的约束,这就需要社会主义国家的上层建筑在不破坏市场经济基本规则的前提下使富裕和幸福沿着“共同”的轨道运行。
3.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实现共同富裕

30年前,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社会主义就是在大力发展生产力基础上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富裕,而且这种富裕一定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经过30年的发展,我国的经济总量已经跃居世界第二位,人民总体生活水平基本实现了小康,但是收入的差距有拉大的趋势,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当前所面临的重要的现实问题。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两个方面入手:
一是以政府有效的宏观调控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重要保证
市场机制在实现资源最优配置,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同时,其自身也有难以克服的缺陷。如果缺乏政府的干预,市场的不足和缺陷就会引发各种问题,如出现贫富差距。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有效的宏观调控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
现代经济发展,市场和政府是推动经济发展两个主要力量。从它们的作用看,市场更注重效率,政府更注重公平。要消除贫富差距,避免两极分化的发生,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和职能。市场经济与共同富裕的现实悖论,靠市场自身是无法解决的,政府部门必须积极介入。只有政府部门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加速经济的发展,加强对国民收入分配的调节,才能克服市场的弊端,逐步消除贫富差距,最终实现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都有政府的宏观调控,但两者之间是有很大区别的。社会主义政府是由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共产党通过人民民主的途径而组建,资本
主义政府是资产阶级利益集团在资产阶级民主框架内政治博弈的产物,两种政府的政治根基不同。两种政府对社会经济都有宏观调控的作用,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是维护和代表资产阶级利益基础上,为解决和调控资本主义固有矛盾维持资本再生产而进行的国家调控;
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是代表社会各个劳动阶级利益,实现共同富裕而进行的国家调控。资本主义的调控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调控,而社会主义国家可以利用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引导市场经济朝着有利于国家发展战略的方向运行,还可以利用公有制经济所创造的财富,通过改善民生的手段,开拓市场,避免经济危机的出现。这在资本主义那里是难以做到的。
二是在分配领域,强调资源与市场的社会属性,提高其在分配过程中的地位和份额,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基本路径
社会主义是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而资本主义进步性日趋衰落,对社会发展的桎梏性日趋明显的条件下应运而生的。社会主义认为,社会产品是社会资源、生产手段和市场需求三位一体的结合。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前,由于生产手段的低下,生产资料所有权在社会产品分配过程中,居于主导和支配地位。社会主义社会就是在进一步提高生产能力的同时,要强调资源和市场的社会属性,提高各生产要素及劳动对象在分配过程中的地位和份额。这种“提高”更多的则是通过国家政策、法规的手段实现
的。它的最终目标,是消灭私有,实现共同富裕。
社会主义的首要任务是接过资本主义的接力棒,继续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社会生产能力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完全取消私有制是不利于生产力提高的。但若允许所有制在社会产品分配中所占比例,日益侵占社会部分,社会生产过程同样会受到侵蚀和制约,其表现形式是无法克服的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因此,从这个意义说,允许私有制存在是为了发展生产力,抑制私有制存在,同样是为了解放生产力。
社会主义强调个人财富的占有。社会主义认为,个人能力首先是社会关系作用于个人勤奋的结果。因此,在肯定关照个人能力的条件下,提倡各尽所能,奉献社会。对社会贡献较大者,更多的给予精神上的鼓励和褒扬,使劳动逐渐成为第一需求,使个人的自由发展成为全体人民自由发展的条件,形成社会主义的公德意识,为共产主义创造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
资本主义基本矛盾,是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传统市场经济理论认为,由于资源的稀缺性,而实行市场需求配置。但其产品分配环节中,不是依据市场需求配置,而是主要以生产资料的占有情况为依据。因此,出现贫富差距、市场萎缩、经济危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强调在产品分配过程中,既要注重资源的稀缺性,更要强调资源的共有性。同时认识到市场的平衡是经济运行的稳定器、动力源,而市场主体属于全社会劳动者,这就需要更全
面的分配手段,更多层次地平衡利益关系,实现市场平衡,促进生产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在其初级阶段的功能作用,就是先由市场配置资源,再由政府调节分配平衡市场。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内涵,它的理论依据是:资源为国家所有,市场主体是社会消费者构成,中国共产党代表全体劳动者,以共同富裕、共同幸福为终极目标。
四、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是追求共同富裕与共同幸福
推翻旧社会,建立新社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和解放生产力,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任务。但是,在生产发展,财富增加的前提下,避免两级分化,消灭阶级,同样是共产党的历史任务。从这个意义上讲,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就是实现共同富裕,
1.共同富裕与共产党人的历史任务
共同富裕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追求的目标,更与共产党人的宗旨紧密相关。

毛泽东同志曾说,中国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就是领导人民推翻三座大山,“领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使农民群众共同富裕起来,穷的要富裕,所有农民都要富裕”。他认为,“富裕和社会主义是一枚硬币的两面”。邓小平同志也深刻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回顾我们党90年革命和建设的历史,我们在带领中国人民实现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任务的同时,在不同历史阶段根据当
时不同的革命形势、任务和对象先后开展了“打土豪分田地”“减租减息”“土地改革”“社会主义改造”等一系列旨在推翻旧的剥削制度,实现以共同富裕为核心内容的革命政策和行动,为此中国共产党人和党所领导的人民军队付出了数以百万革命先烈宝贵生命的代价。站在这个历史的高度,面对新的历史任务,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提出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在强调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的同时,突出强调了要坚持以人为本,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发展经济的出发点和归宿,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过上更加宽裕的小康生活。可见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价值观的本质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价值原则,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必然选择和共同心愿。
2.共同幸福与共产党人的价值理念
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一定是体现人生价值追求的观念,对社会财富的占有绝不是人生的核心追求或终极追求。毫无疑问,幸福才是人生的终极追求。社会主义价值观所强调的一定不是一部分人的幸福,而是包括全体劳动者在内的共同幸福。它同共同富裕一样,同为共产党人的价值理念和执政理念。因此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我们党自诞生之日起,就勇敢担当起带领中国人民创造幸福生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温家宝总理也指出:“我
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让人民生活的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应当指出共同富裕与共同幸福之间有着严谨的逻辑关系和辩证关系。首先,共同富裕是共同幸福的前提和基础,人生的首要权利是生存权,生存是幸福的载体,没有共同富裕,共同幸福就无从谈起;
其次,共同富裕所能满足的是人的物质方面的需求,而共同幸福则涵盖了包括物质追求及其之外的政治、文化、安全及生存环境等全方位的需求;
第三,共同幸福是共同富裕的目标和方向,它对共同富裕起着保障、促进、约束和检验的作用。它们之间的联系和互动,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矛盾运动的新的反映形式。科学发展观所包含的以人为本的理念,统筹兼顾的方法,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是对共同富裕与共同幸福之间关系最好的诠释。而如何实现共同富裕与共同幸福,就是科学发展观所研究和实践的核心课题。因此,通过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不断增加社会财富的总量,为实现人民幸福创造必要的物质基础;通过巩固和完善以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进而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铲除社会不公正和不公平现象,确保人民享有基本生存权益,为实现人民幸福提供重要的制度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说,引导人民追求幸福、依靠人民共创幸福、实现人民共享幸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内核,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灵魂,也是中国共产党所要实现的历史任务和最终目标。

五、以共同富裕、共同幸福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意义
第一,对于人类进步而言,先进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人类的持续发展着的价值观的集大成者,它作为人类主体意识发展最高水平的重要标志,起着引导人们走向文明、摆脱蒙昧、避免倒退的价值导向作用。这一核心价值观引领了社会思潮,凝聚了社会共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具体体现。
第二,对于中华民族而言,这一核心价值观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传统文化中“仁爱”“和谐”“大同”“至公”精神的契合。我国60多年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以及形成的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使原有的空想社会主义和传统的“等贵贱均贫富”的思想去掉了历史的局限性,使真正的仁爱、和谐、大同、至公获得了现实可能。这一体现民族精神的价值观能够对群体起着向内的认同、凝聚和向外的甄别、排斥的强大作用。团结海内外中华民族为实现中华崛起而共同努力。它能够唤起全民族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形成持续而又具强大感召力的文化软实力,从而赢得世界广泛的理解和尊重。

第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全党和全国人民共同追寻的目标和高举的旗帜,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制定法律的法理依据,是全体公民的总的道德规范和道德准绳。具体来说,社会核心价值观必然是国家的、社会的、民众的价值理念、价值尺度;
涵盖政治、经济、文化、道德的所有层面;
必然体现在国家的制度、方针、政策、法律的所有规范中。由于价值观是对
实践起驱动、导向和制约作用的精神因素,因此某种先进的价值观一旦形成就会成为群众实践的精神动力,成为影响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第四,对执政党和政府而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党和政府掌握方向,制定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对“三个有利于”标准、“群众满意不满意”尺度的简约化、明了化,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总体规划和主体框架。总之,中国共产党60多年的执政经验,尤其是32年领导改革开放的经验都告诉我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检验和审视党和政府各项政策是否正确的第一标准和尺度。
第五,核心价值观中所提到的两个“共同”不仅包括当代的全体劳动人民,还应当包括子孙后代,这就为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在价值观方面确立了一个新的定位点,以确保今后的发展能够实现着眼全体人民并惠及子孙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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