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要点

时间:2022-07-07 20:00: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要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要点

党风廉政建设要点5篇

党风廉政建设要点篇1

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一、严明政治纪律,确保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切实加强纪律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的观念和组织纪律性,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格执行政治、组织、工作、财经和生活等各项纪律。

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县委、县政府及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阳奉阴违,确保政令畅通,建设法治民政,为全县民政改革和发展保驾护航。

二、落实八项规定,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持之以恒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条禁令”和县委十项制度,巩固群众路线教育成果,坚决纠正和防止“四风”反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出国出境、婚丧喜庆、公车使用等作风建设各项规定。

强化监督正风肃纪。坚持严字当头,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坚决纠正“吃、拿、卡、要”行为,坚决整治消极应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查处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变相公款旅游、收受下属单位和个人礼卡礼金等违纪违规行为,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思想上清醒、政治上坚定、作风上务实。

三、抓好责任落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实施《县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领导、执行和推动全县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其他党组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严格落实监督责任。派驻纪检组根据局党组决策部署,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向局党组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助局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到局机关各科室及各下属单位,强化对国家政策法规、党的纪律、作风建设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四、强化廉政教育,打牢反腐倡廉思想根基

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充分利用“民政讲坛”、“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廉政专题讲座”等载体,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国家法律、党规党纪、行政法规,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引导党员干部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组织廉洁从政教育。组织收看中纪委《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市纪委《不收手的代价》和县纪委《薄冰之上》等廉政教育片。积极开展实地警示教育活动,筑牢勤政为民的思想防线。利用主题实践活动等多种方式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树立为民服务、廉洁奉公的新形象。

五、聚焦监督执纪,推动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突出重点监督。严格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坚持对重点建设单位的工程招标、施工进度、设备采购、资金拨付等重大事项全过程监管督查。对大宗物资采购、固定资产购置、零星工程安排等进一步规范流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资金运行、资产管理、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的监督,确保程序规范,有效防范违法乱纪现象发生。

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广泛倾听群众呼声,切实提高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认真办理省市“政风热线”平台信访工作,切实做好县“政风热线”上线工作。关注网络论坛民政舆情,及时掌握动态,积极回应群众呼声。认真落实信访首接负责制,建立健全受理群众举报违纪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严肃案件查处。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群众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民生专项资金方面的案件。严肃查办在民政工程建设领域和物资物品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

党风廉政建设要点篇2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全委扩大会议和政府廉政工作会议部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双十条”规定,落实“两个责任”,深化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检查,为推动全县社保工作再上新水平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结合实际贯彻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建设党。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确保令行禁止。坚持把维护党的纪律作为监督执纪的首要任务,以铁的决心执行铁的纪律;
把党章看作是全党必须遵守的总章程、总规矩,把讲规矩看作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无条件遵守党的纪律,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二)严格党的组织纪律确保行动一致。局党组既要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在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上经党组班子集体讨论决策,又要充分依托机关工委,发挥机关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在行动上同县委、县政府的法治建设工作保持高度一致。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个人和组织的关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始终做到对党忠诚老实、表里如一。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坚持把依规治党、从严治党作为贯穿纪律检查工作的一条红线,切实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我局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加强对全民参保登记、阳光医保监管、社保基层平台建设等中心工作以及老百姓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工作进行定期的检查和专项督查。完善工作督查考评制度,深入推进干部“怕担当”、“中梗阻”等专项整治,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党风廉政建设要点篇3


科协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各科室、局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区反腐倡廉建设大会和区纪委第十三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六大战略”和建设“六个示范区”要求,结合我局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好地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服务于全区科技创新工作,特制订局机关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新一届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六大战略”,全面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以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科技创新工作推进、机关服务效能优化等重点,扎实开展“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为加快全区科技创新步伐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目标

按照区纪委要求,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在机关干部中筑牢反腐倡廉的防线,确保零违纪;
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造就一支纪律严明、服务热情、办事公道、讲求效率的机关干部队伍;
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公开、公正使用科技政策资金;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营造风清气正、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发展环境,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科技工作目标任务。

三、重点工作

㈠加强对反腐倡廉宣教。一是抓好新党章学习。组织全局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新党章内容,不折不扣履行党章各项规定,增强党员党章意识、自觉遵守党章。二是开展专题学习教育。以“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提高局机关党员干部服务企业的水平和意识。三是加强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实施办法及省委“六个严禁”,提高全局机关干部反腐和自律意识。四是坚决维护党纪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教育,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省、市、区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坚决执行上级的各项政策。

㈡强化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一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实施办法及省委“六个严禁”。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八项规定”、“六个严禁”,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要组织各科室、全体干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查找科室和干部自身的工作作风、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关的防腐措施。二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检查和责任追究四个环节,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落到实处。三要全面落实党风监督制度。认真落实《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省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局班子成员(区管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不搞特权,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亲属经商办企提供便利条件。四要进一步规范权利运行。根据不同对象,分类规范权力运行。在领导干部中,全面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制度;
在一般机关干部中,结合岗位廉政风险点查找活动,加强对岗位中权利的管理,明确机关干部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制度规定运用权利,促进权利的透明化。

㈢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监督。一要制定完善科技管理办法并认真实施。进一步制定完善各类认定管理办法,加强对各类科技项目的申报条件、办理过程、奖励办法等管理,促进科技项目的公开、公正。二要加大对重大(重点)科技项目的管理。加强对国家、省、市重点科技计划项目或获得20万元以上区级补助资金项目的日常管理,制定出台专项管理办法,加强对项目的定期和不定期管理。三要认真执行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会审制度。严把项目申报质量关,确保科技计划项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实行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的公示制度,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㈣推进机关纪检监察效能。一是提升机关问效工作。健全机关与群众的交流制度,充分利用科技信息网、网络问效平台、官方微博和各类新闻媒体,增加政务工作公开的透明度,及时回复并查办公众信访件,实现科技工作服务优质化、高效化、及时化。二是开展“效能亮剑”行动。继续开展“效能亮剑”专项行动,深化落实九项制度,做到上班时间不炒股、不玩游戏、不网购等。三是加强专项治理。大力推进纠风治乱,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率,规范使用科技资金,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会议、外出学习考察和“小金库”治理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㈤巩固提升机关服务水平。一要继续开展“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新一轮“难题破解”活动,充分发挥科技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作用,努力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的贡献度。结合局工作实际继续开展“三问三诺”活动,提高全区科技工作服务质量和效率。二要抓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连心解忧”活动,做好与万市徐村结对工作,提高党群干群的密切程度。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执行各项禁令,禁止午餐饮酒、超规格接待,禁止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禁止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等名义变相旅游等规定。精简会议,切实改变会风,提倡少开会、开小会、开短会,对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做到合并召开,对可开可不开的会做到坚决不开。三要紧抓科技普及服务。深化“创建服务型机关、促进企业发展”活动,广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政策,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长型企业的服务支持力度。拓展信息的多元化普及手段,运用短信平台、官方微博、远程教育等数字传播媒介宣传各类科普知识。

仅供参考

党风廉政建设要点篇4

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范文(一)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局纪委《关于对局直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全面细致、实事求是地开展了自检自查活动。自查期间,学校召开了党委会、支部书记工作会,对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讨论,并原原本本向全体党员传达了文件精神,广泛征求了全校党员的意见,在此基础上逐项进行了量化赋分。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直接影响着学校的发展,深入扎实地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是维护学校稳定、促进学校繁荣的迫切需要。为此,学校专门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一是建立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一盘棋”管理制度。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校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长任副组长,即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党政领导齐心协力,抓部署,抓落实,抓宣传、抓教育、抓监督,抓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各项行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是建立了各系统领导各负其责的分管制度。每年初,学校党委都按照局党委、局纪检监察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各系统领导所辖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结合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行政后勤管理、财务管理、招生就业管理等工作实际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划区分片,分工明确,各司其责,任务到人,并严格实行“谁主抓,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落实。

  三是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制度。在各系统领导划区包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上,再将责任目标层层分解,依次落实到每个中层干部、每一名党员、教职工,层层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链环环相扣,责任到人。

  四是实行专职纪检委员对全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监督制度。在各分管领导对所分管部门进行纵向条条管理的基础上,为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具有防范性、针对性,从源头上扼制腐败现象的滋生,我们还责成纪检委员对重要环节、重要岗位、重要事项等关键内容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监控制度,促使全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以有效开展。

  五是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应该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能否搞好关键在领导班子,只有把领导班子抓好了,才能在学校、在教师中有说服力、有影响力、有号召力。因此,为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学校从领导班子自身做起,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学校的每一位领导都认真按照中纪委的各项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定期向局党委和全校教职工进行述职述廉,对于个人的重大事项按要求及时上报,做到清正廉洁,率先垂范。并在工作中注重转变作风,经常深入到基层,深入到教育教学第一线听课、评课,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定期督促检查分管各部门的党风廉政情况。

  二、未雨绸缪,加强对全校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

  首先,坚持不懈对全校党员干部开展集中性教育。一方面坚持正面宣传教育,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学校党委结合先进性教育,党章的学习,十七大精神的学习贯彻、中纪委关于反腐倡廉文件精神的学习等,大力宣传党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加强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必胜信心。学校党委多次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做到教育在前。另一方面,不断加强警示教育,巩固思想防线。这是立足防范在先,加大源头治理力度的有效措施之一。结合电化教育月活动的开展,学校党委每年都组织全校的党员干部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一系列催人警醒、令人深思的鲜活的案例,真实而生动地再现了拒腐防变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也让每一名党员干部深刻地认识到了牢固树立共产党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是何等的重要,并以此为警戒,防微杜渐,远离腐败,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大力弘扬清政廉洁、勤政为民的作风,形成我校廉洁从教的良好环境。

  其次,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觉悟。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我们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党的意识,提高党性修养,不断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自觉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模范”。思想道德防线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道防线,学校党委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文件的同时,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开展“两个务必”教育,教育党员和全体教职工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要求全体党员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经济纪律,堂堂正正地做人,扎扎实实地做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适应学校发展的要求。

  再次,大力推进学校廉政文化建设活动。把廉政教育与社会公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和廉洁从教意识,做到敬业爱岗,为人师表。结合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程,把廉政教育渗透到课堂教学、校园文化,把德育与遵纪守法、诚信教育结合起来,教育学生迎难而上、百折不挠,培养勤俭节约、艰苦创业的劳动本色,量力而行,精打细算,培养青少年的正确价值观和崇高的道德情操。

  三、突出重点,严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害环节。

  其一,着力抓好重点岗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岗位,重点监控,这是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方法。对于学校而言,重点的岗位即是那些涉及人、财、物等事项的岗位。为此,学校抓住要害,防范关口前移,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扼制腐败问题的滋生。如对于人员的招聘,学校由校领导、教学管理部门、相关教研室人员进行面试、试讲,再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分排序,层层把关、集体决策保证了在人员录用环节的阳光性;如对于重大的工程项目、重大的资金调度、重大的物资采购等重大事项,由班子例会,进行集体讨论、决策,并予以校务公开,由教代会进行监督,并按要求进行公开招投标,保证了资金运行过程中的阳光性。

  其二,着力抓好重点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学校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要着力点放在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工作上。如对于教育收费这一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学校始终认真执行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几年来,学校从未发生过乱收费的行为。再如,对于教职工普遍关心的职称晋级、评先选优工作,学校坚持对评职晋级的条件、范围等内容在教职工大会上予以通报后,由职称评定领导小组按规定的程序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评选,并将结果予以公示。评优选先工作亦是如此。在这些重点工作开展的整个过程中,都有纪检委员、工会代表、教工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以促使重点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其三,着力做好重点时段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学校党委针对不同的时期,有所侧重地开展适时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初,学校党委都通过召开电化教育月活动,作为对全校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和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学期放假前,学校都专门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传达有关禁止教师“乱办班、乱补课”的要求。几年来,我校教师从未发生过“乱办班、乱补课”的问题;在开展招生工作期间,学校多次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专题强调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制度,特别是对于招生宣传费用的发放,学校不断完善制度措施,加强监管力度,以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在新聘任中层干部上岗之前,学校党委专门组织进行谈话,对干部进行岗前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在每一个关键时期,学校党委都会适时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不断增强全校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做到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

  四、严格监督制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效推进。

  一是加强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教代会在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全力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通过教代会的监督,不仅密切了干群关系,调动了教职工参政议政的主人翁积极性,而且在促进学校管理特别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上起到了重要作用。学校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认真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述廉和评廉工作,促进廉政建设工作有效推进。此外,学校每年举行一次中层干部述职述廉,由全校教职工进行综合民主评议,这一做法也对全校的领导干部清正廉洁、从政为民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

  二是坚持校务公开。为了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坚持民主管理,把广大教职工和社会大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真正落到实处,学校始终坚持实施校务公开制度。对学校重大发展规划、招生政策、就业状况、教职工评职晋级、评先选优、奖励处罚、学校的各项收费、经费预决算、大宗物资采购以及大型基建、维修工程的招投标及预决算等内容都以恰当的方式及时地进行公开,保证全校教职工参政、议政的权利得以实施,保证各项工作在阳光下有序进行。

  三是坚持党内监督。民主生活会是我们党长期坚持的有效制度。是实现党内监督的重要途径之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利用党委民主生活会,进行坦诚的思想交流,相互提醒,相互批评,及时沟通,开展广泛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纠正各种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促使领导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廉洁自律,改进作风,增强团结,提高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各支部也定期召开以党员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支部民主生活会,通过相互的交流、沟通和监督,增强了做为学校主人翁的责任感和忧患意识,保证了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四是坚持社会监督。社会各届的监督也推动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道路。学校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下开展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及时将责任制落实情况予以汇报,促进了学校该项工作不断得以规范;学校经常接受新闻单位的监督,参加市电台举办的党风行风零距离活动等;此外,学校还通过向家长征求意见建议、向学生实习单位了解情况等方式接受他们的监督,这些监督促使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置于开放的环境中得以不断的完善和规范。

  五、领导班子身体力行,严格自律,引领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国以人兴,政以才治。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用党性、人格、实际行动来赢得全校教职工的理解、支持与信赖。一方面,通过不断地加强政治思想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和自身的党性修养。自身正,令则行。在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全校广大党员教师都严格执行廉洁从政从教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模范,形成求真务实、廉洁勤政、廉洁从教的浓厚风气。另一方面,班子成员十分注重廉洁自律,不断加强自律意识,防微杜渐,时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坚持原则,一身正气,树立了自身的良好形象。在每年的领导班子民主评议中,班子成员的各项综合项目中,廉洁自律方面得到了全校教职工的高度认可。

  几年来,学校党委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依法治校、文化治校,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从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入手,维护学校稳定,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党风廉政建设要点篇5

8、结合作风检查、执纪审查、勤廉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等工作,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日常督查。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促进共性问题整改。(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市委办、政府办、机关工委、财政局、审计局、广电台、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9、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导向作用,对照责任清单逐项考核,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牵头单位:市委办;
协办单位: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局)

10、完善主体责任落实定期报告制度,在年度“双报告”基础上,各单位党(工)委(党组)每季度向市纪委书面报告一次责任清单完成情况。(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市委办、各基层党组织)

11、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发生问题,以及对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整改、不查处的,严格问责追究。(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组织部、审计局、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三、坚持常抓不懈,深化纠治“四风”影响力

12、紧盯年节假期,管好重要环节,看住“关键少数”,持之以恒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作风规定行为的执纪问责。(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13、督促推动扬州市委“2号文件”落实,深化“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实施项目审批服务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庸懒散”“中梗阻”等问题。(牵头单位:优化办;
协办单位:纪委、组织部、机关工委、监察局、政务办、重大办、相关项目审批服务部门及其纪检监察组织)

14、巩固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督促职能部门加强制度设计,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市津补贴发放工作。(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农工办、财政局、人社局、审计局、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15、积极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加强对公车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牵头单位:政府办;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局、财政局、人社局、审计局、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16、发挥财政、审计、税务、商务等部门职能优势,健全作风联动督查机制,提升及时发现和精准执纪能力。(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公安局、财政局、审计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局、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17、深化“三公”经费公开工作,重点加强对资金使用密集部门和重要岗位的监管,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具体意见,管住、管好财务资金使用。(牵头单位:财政局;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局、人大财经工委、农工办、审计局、统计局)

18、发挥好网络信访举报“一键通”、四风问题“随手拍”,“勤廉**”微博微信等网络互动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举报受理、查处、反馈机制,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12345公共服务中心、广电台)

四、保持高压态势,增强执纪审查震慑力

19、严格贯彻落实《条例》,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行为。(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20、突出惩治重点,严肃查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21、坚决查处重要部门、重点领域腐败问题,密切关注市直部门二级单位和“非权力部门”,从严查处党员干部在征地拆迁、行政执法、工程建设等方面贪污腐败问题。(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22、把握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红脸出汗要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处理要经常使用,坚决减存量、遏增量。(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组织部、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23、开展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访活动,继续推行署实名举报双向承诺办理和“三访”问题复查复核办法,提升信访办理质量。(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24、严格执行线索五类处置方式和标准,完善集中管理、集体评估制度,加强重要线索跟踪督办,提高问题线索初核成案率。(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25、重视自办案件审理提前介入,实行基层简单案件预约协审,推动快查快结。(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26、深化反腐败组织协调,推动涉案信息查询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执纪执法部门案件和案件线索相互移送机制。(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组织部、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27、建立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机制,充分发挥身边人身边案的警示震慑作用。(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宣传部、党校、法院、检察院、文广新局、广电台、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28、严明审查纪律,改进案件监督管理,规范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加强非“两规”“两指”谈话安全工作。(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卫计委、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五、注重标本兼治,提升拒腐防腐内源力

29、以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关键岗位人员和新录用党员干部为重点,强化纪律规矩教育。注重发挥微博微信、电视报刊、文艺巡演联动作用,增强纪律教育覆盖面、影响力和渗透力。(牵头单位:市委办;
协办单位: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监察局、文广新局、广电台、文联、**信息编委会)

30、深化“勤廉家风”建设,推动新一轮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涵育文明新风。(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工委、党校、文广新局、广电台等相关部门、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31、严格执行“四不直接分管”、三责联审、勤廉汇报、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完善党内监督机制。(牵头单位:市委办、政府办;
协办单位:纪委、组织部、监察局、财政局、编办、审计局、各基层党组织)

32、稳妥推进新提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公开试点工作,坚决防止“带病提拔”。(牵头单位:组织部;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局)

33、围绕扬州市委遴选出的2016年新十大环节,制定出台操作规范实施细则,继续抓好已出台三十大环节制度的贯彻执行。(牵头单位:市委办、政府办;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局、“三直接”环节涉及相关部门)

34、认真办好行风热线、在线交流等活动,继续采取社会评价、公开质询等形式对有关单位进行评议,促进政风行风进一步转变。(牵头单位:政府办;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局、12345公共服务中心、广电台)

35、推进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深化制度廉洁性评估,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牵头单位:市委办、政府办;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局、法制办、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36、按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大监督”机制工作规划要求,继续推进“六民”监督示范点建设,提升民风监督运行质态,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不断深化农村“大监督”机制建设。(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组织部、宣传部、农工办、信访局、政务办、民政局、财政局、农委、文广新局、广电台、各镇纪委、办事处纪工委)

37、针对涉农监管部门在农村“三资”管理、专项资金使用、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履职情况,进行再监督,督促主责部门完善监管机制,强化监督合力。(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农工办、民政局、财政局、农委、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38、紧盯“小微权力”,开展基层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农工办、财政局、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39、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查,在对镇(办事处)巡查全覆盖的基础上,督促指导各镇(办事处)对村、站所开展“小巡查”。试点开展市直部门专项巡查。(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农工办、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各镇党委、办事处党工委)

六、深化体制改革,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40、加强和改进对基层纪委(纪检组)的领导,积极支持基层纪委(纪检组)依规依纪开展执纪审查工作,严格执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制度。(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41、制定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等提名考察办法,完善日常考核、报告工作、汇报约谈等制度。(牵头单位:市委办;
协办单位:纪委、组织部、监察局)

42、结合市、镇纪委换届,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热心纪检监察事业的党员干部充实到纪委领导班子,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档案,及时全面掌握人员情况,为选用干部提供更好支撑。(牵头单位:组织部;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局、各镇党委)

43、健全纪委委员权力落实、履职保障、管理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各级纪委委员作用。(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44、稳步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牵头单位:市委办;
协办单位:纪委、组织部、机关工委、监察局、编办)

45、科学制定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规划,依托高校、党校和纪检监察系统培训机构,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加强实践锻炼,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组织部、党校)

46、落实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发挥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单独管理、直查快办、从严处置,防止“灯下黑”。(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