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主体责任不扎实(2022年)

时间:2022-07-08 16:5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委主体责任不扎实(2022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党委主体责任不扎实(2022年)

党委主体责任不扎实4篇

【篇1】党委主体责任不扎实

XXX乡党委及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中共XXX乡委员会

2017年11月

党委主体责任

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作为全乡所有工作的责任主体,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坚持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努力做到乡党委对全乡范围内所有工作和社会治理的领导全覆盖,支持和保证乡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乡直机关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把党的领导落到各项具体工作上。发挥好乡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各级组织和干部职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提高乡党委把方向、谋大局、促改革的能力,确保党组织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促进全乡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一、党的建设责任

1.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3.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突出政治建设的统领地位,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把全乡各级党组织建成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潮气蓬勃的坚强战斗堡垒。

4.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二、组织领导责任

5.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研究落实各项工作的具体计划、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举措。

6.抓好工作责任分解,制定班子成员责任清单,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7.适时听取各党支部以及各领域分管领导、负责部门的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8.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发挥各项工作专门协调议事机构作用,明确具体职责并督促工作落实。

9.督促班子成员落实职责范围内承担的主体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

三、宣传教育责任

10.组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上狠下工作,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11.加强乡村干部教育管理,建立健全覆盖乡村社三级的干部教育管理体系,强化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提高乡村干部准确把握和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能力。

12.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执行。

13.宣传先进典型,树立模范标杆,努力在重点工作一线挖掘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选人用人责任

14.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注重在扶贫一线培养锻炼、选拔任用干部,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5. 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实行干部提拔任用终身责任制,坚持干部任免事项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不断规范选人用人程序。

16.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五、作风建设责任

17.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双十条”、市委“十二条”和县委“十二条”规定等规章制度。

18.加强乡直机关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建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机制,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9.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采取专项治理、集中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作风问题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予以曝光。

六、监督管理责任

20.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

21.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抓好工作落实。

22.监督检查和指导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落实情况。

23.坚持抓早抓小,对广大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谈话提醒、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七、惩治腐败责任

24.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指导、监督乡纪委查办案件,经常听取纪委的工作汇报,帮助协调解决纪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5.支持纪委依法查办案件,为纪委查办案件创造良好条件,严肃查处各领域违纪违法问题。

26.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7.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推动权力规范运行制度,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想腐的保障机制。

八、示范表率责任

28.切实担负起全乡工作的主体责任,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同时,着力加强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29.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坚持清正廉洁、秉公用权,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制度,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30.班子成员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行述职述廉评议制度。。

九、制度建设责任

31.健全完善主体责任体系,构建责任分解、责任传导、履责报告等9大机制,制定出台目标管理、督查指导、检查考核、三述评议等20项工作制度。

32.建立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选人用人、财务管理、招投标、物资采购等重要制度。

33.推行村级权力规范运行机制,指导村级组织健全制度机制,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全面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化水平。

 

 

乡党委书记XXX同志第一责任清单

一、主要领导责任

1.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主管武装工作,履行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深化党委对全乡一切工作的领导。

2.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关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培养储备后备干部队伍。

3.坚持定期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委的各项部署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及时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有针对性地做出工作安排。

4.向上级党组织、乡党代会大会、党委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推动责任

5.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推动党的建设和各项重点工作责任制落实。

6.坚持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和各单位、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排除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及时作出重要批示。

7.组织领导并主动参加各项重点工作督查检查,及时向被督查检查单位和负责同志提出整改意见。

三、教育监管责任

8. 加强对党委班子成员及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及时了解掌握其廉洁从政、廉洁从业状况。

9.督促班子成员和直接管理的干部落实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持续抓好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定期为班子成员和乡村干部讲授党课。

10.加强干部队伍日常管理、监督约束,从严执行乡村干部管理制度,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正。

四、以上率下责任

11.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精神,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深入基层调研,撰写理论文章。

12.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带头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乡相关规定,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1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规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党委书记末位发言等有关规定,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14.带头制定家规,从严管理配偶、子女等近亲属。主动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XX同志“一岗双责”清单

一、重要领导责任

1.履行党的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协助党委书记抓好乡党委各项工作,深化推进乡党委对乡政府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

2.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主管民政、财政、扶贫开发,对乡政府各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3.围绕乡党委集体决策部署要求,结合乡政府工作实际,及时组织召开安排部署会议或工作推进会议,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措施和要求。

4.坚持定期不定期听取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与各项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5.向乡党委会、党委书记汇报工作。

二、贯彻落实责任

6.主动分担乡党委的主体责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乡党委研究决定的各项重点工作,结合乡政府的工作实际,细化实化工作措施。

7.对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8.加强对分管领域廉政风险岗位和风险点的管控,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制定具体管控措施,不断规范工作程序。

三、日常监管责任

9.加强对乡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乡政府所辖各站所办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谈心谈话。

10.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督促整改问题。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报告,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四、率先垂范责任

11. 率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深入基层调研,撰写理论文章。

12.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乡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1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相关制度规定,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14.制定家规,从严管理配偶、子女等近亲属。主动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XXX同志“一岗双责”清单

一、重要领导责任

1.履行党的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基层党建有关工作,深化推进乡党委对人大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

2.主持乡人大全面工作,分管农业农村经济(农林水电)、劳务经济。

3.围绕乡党委集体决策部署要求,结合乡人大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要求。

4.坚持定期不定期听取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与各项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5.向乡党委会、党委书记汇报工作。

二、贯彻落实责任

6.主动分担乡党委的主体责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乡党委研究决定的各项重点工作,结合乡人大和所包村的工作实际,细化实化工作措施。

7.对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8.监督乡政府落实好权力清单制度,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执法检查、调查研究活动。

三、日常监管责任

9.加强对人大专职秘书、专职干事,所包村驻村干部、村干部以及全乡人大代表的教育管理,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谈心谈话。

10.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督促整改问题。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报告,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四、率先垂范责任

11. 率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深入基层调研,撰写理论文章。

12.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乡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1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相关制度规定,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14.制定家规,从严管理配偶、子女等近亲属。主动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乡党委副书记XXX同志“一岗双责”清单

一、分管领导责任

1.履行党的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委各项工作,深化推进乡党委对分管领域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

2.分管群团组织、宣传思想、组织人事、精神文明建设、民族宗教、精准扶贫、双联行动、危房改造、党政办公室。

3.按照乡党委集体决策部署要求,及时召开分管领域各项工作协调推进会议,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

4.坚持定期不定期听取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与其他各项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5.向乡党委会、党委书记汇报工作。

二、贯彻落实责任

6.主动分担乡党委的主体责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乡党委研究决定的各项重点工作,结合分管领域各项工作实际,细化实化工作措施。

7.对分管领域的各项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8.加强对分管领域廉政风险岗位和风险点的管控,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制定具体管控措施,不断规范工作程序。

三、日常监管责任

9.加强对分管的业务人员以及所包村驻村干部、村干部的教育管理,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谈心谈话。

10.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督促整改问题。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报告。

四、率先垂范责任

11.率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深入基层调研,撰写理论文章。

12.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乡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1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规定,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14.制定家规,从严管理配偶、子女等近亲属。主动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XXX同志“一岗双责”清单

一、分管领导责任

1.履行党的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协助党委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实,深化党内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和党内各项制度规定的权威性。

2.主持乡纪委、监察室全面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干部纪律作风、监督责任落实。

3.按照乡党委集体决策部署要求,及时召开分管领域各项工作协调推进会议,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

4.坚持定期不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5. 向乡党委会和党委书记、副书记汇报工作。

二、贯彻落实责任

6.主动分担乡党委的主体责任,结合乡党委研究决定的各项重点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

7.加强纪律检查、加大纪律审查和案件查办力度,严肃追究违反党的纪律、党内法规的组织和个人的相应责任。

8.积极推进权力清单制度落实,健全完善权力监督和廉政风险管控措施,加强机关和村社干部纪律作风监督检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日常监管责任

9.加强对乡村两级干部的教育管理,结合工作落实情况,有针对性地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谈心谈话。

10.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督促整改问题。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报告。

四、率先垂范责任

11.率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深入基层调研,撰写理论文章。

12.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乡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1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规定,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14.制定家规,从严管理配偶、子女等近亲属。主动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乡党委委员、党建办主任XXX同志“一岗双责”清单

一、分管领导责任

1.履行党的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基层党建具体工作,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入开展。

2.分管基层党建、档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3.按照乡党委集体决策部署要求,及时召开分管领域各项工作协调推进会议,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

4.坚持定期不定期听取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与其他各项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5.向乡党委会和党委书记、副书记汇报工作。

二、贯彻落实责任

6.主动分担乡党委的主体责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乡党委研究决定的各项重点工作,结合分管领域各项工作实际,细化实化工作措施。

7.对分管领域的各项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8.加强对分管领域廉政风险岗位和风险点的管控,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制定具体管控措施,不断规范工作程序。

三、日常监管责任

9.加强对分管的业务人员以及村干部的教育管理,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谈心谈话。

10.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督促整改问题。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报告。

四、率先垂范责任

11.率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深入基层调研,撰写理论文章。

12.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乡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1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规定,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14.制定家规,从严管理配偶、子女等近亲属。主动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XXX同志“一岗双责”清单

一、分管领导责任

1.履行党的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协助党委书记抓好武装工作,深化推进党对人民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

2.主持乡武装部全面工作,分管社会治理、司法信访、禁毒,协管计划生育工作。

3.按照乡党委集体决策部署要求,及时召开分管领域各项工作协调推进会议,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

4.坚持定期不定期听取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与其他各项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5.向乡党委会和党委书记、副书记汇报工作。

二、贯彻落实责任

5.主动分担乡党委的主体责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乡党委研究决定的各项重点工作,结合分管领域各项工作实际,细化实化工作措施。

6.对分管领域的各项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7.加强对分管领域廉政风险岗位和风险点的管控,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制定具体管控措施,不断规范工作程序。

三、日常监管责任

8.加强对分管的业务人员以及所包村驻村干部、村干部的教育管理,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谈心谈话。

9.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督促整改问题。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报告。

四、率先垂范责任

10.率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深入基层调研,撰写理论文章。

11.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乡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1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规定,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13.制定家规,从严管理配偶、子女等近亲属。主动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乡党委委员XXX同志“一岗双责”清单

一、分管领导责任

1.履行党的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基层党建有关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分管劳务输转、后勤卫生,协管综治维稳工作。

3.按照乡党委集体决策部署要求,及时落实好分管领域各项工作任务。

4.向乡党委会和党委书记、副书记汇报工作。

二、贯彻落实责任

5.主动分担乡党委的主体责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乡党委研究决定的各项重点工作,结合村情实际推动党的建设和其他各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

6.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村级权力运行程序,完成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任务,协调解决所联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日常监管责任

7.加强对村级班子及成员的教育管理,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谈心谈话,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督促整改问题。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报告。

四、率先垂范责任

8.率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调查研究、撰写理论文章。

9.模范遵守党的各项纪律,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乡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10.从严管理配偶、子女等近亲属,主动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篇2】党委主体责任不扎实

中共****乡党委

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

报 告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乡党委在县委和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党委班子成员真正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2015年,在全乡广大党员、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2015年,乡党委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监督协调的工作原则,全面系统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负总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委、政府日常工作来抓;
二是认真落实***乡《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依据工作规划研究制定了2015工作目标任务,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并在显要位置进行公示,接收群众监督。三是乡党委分别与各党支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党委委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确保职责分工不留空白、责任落实不留缝隙,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动抓、班子成员合力抓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制度建设,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以三个核心建设为契机,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工作落实。2015年4月,***乡按照县纪委的要求,扎实开展了以“核心价值观、核心行为规范、核心胜任力”为主题的三个核心活动,***乡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开展活动,***乡的三个核心建设活动被县纪委定为标杆乡镇,在制度建设上形成一套完整、行之有效制度,从日常工作行为的乡村两级干部“十不准”,到民主议事的“四议两公开”、再到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还有违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制度的网格越扎越小,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有利于任务的落实。

三、强化纪律意识,为全乡各项建设保驾护航。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广大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保持高度一致。***乡*村支部书记***,个人纪律意识差,工作中时有失联状态,经党委成员多次与其谈话后,仍未为诲改现象,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对***进行免职处理。免职一名支部书记,警醒一大片村干部,全乡的纪律意识明显增强。

四、强化责任意识,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全力支持和保障乡纪委执纪办案,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有群众来访、信访反映乡村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确实有违纪行为的乡党委决不护短,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自己处理不了,交由县纪委处理。2015年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1起,查实一起,给予党纪处理村干部5名,戒免谈话1人。

五、强化服务意识,开展惠农资金大检查。***乡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当前反腐新常态下,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2015年在县纪委的指导下,对全乡2014年以来的惠农资金进行了一次拉网式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发现有极少数人存在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线索,现交由县纪委处理。

   总之,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充分肯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工作中存在的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还不够;
反腐倡廉的实施离上级的要求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针对这些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将进一步加大对全乡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全乡干部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的意识,进一步抓好制度建设,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现象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切实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2016年1月20日

 

【篇3】党委主体责任不扎实

党委主体责任实施意见

【篇一:党委主体责任意见】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

意 见

局各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总支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经局党组研究,现就2014年我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作为重要战略举措,以厘清责任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制度为根本保障,以责任追究为有力抓手,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建设,努力建设廉洁人社政治环境,实现干部清正、部门清廉、政治清明。

二、基本职责

明确和细化局党总支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建立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加快构建党组积极负责、主要负责人自觉尽责、班子成员主动担责的工作机制。

(一)局党总支及各党支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1.党总支及各党支部的集体领导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党总支(党支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

中央纪委、省市县委、省市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统一领导,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研究部署我局反腐倡廉工作,制定责任分工意见,召开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及时开展工作落实,督促领导成员抓好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业务工作中,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3)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规定,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把好选人用人关,保障和落实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权利,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违规违纪问题。

(4)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建设,传承“左权精神”和“太行精神”,坚决纠正“四风”,进一步深化“访民生、知民情、解民事”活动,创新作风建设教育实践载体,建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长效工作机制、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推动和指导全局政风行风建设。每年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切实加大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力度。

(5)加强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认真落实《左权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

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通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执行,加强对就业基金、社保基金的监管,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举报信件,督促有关股室限期办结,争取件件有答复,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定期开展督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加强信访监督、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6)强化教育力度,严肃党的纪律。定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和县委有关惩防体系建设文件通知和反腐倡廉讲话精神。加强廉洁从政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坚持每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打造反腐倡廉教育链。加强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营造崇德尚廉良好风尚。

(7)领导和支持局纪检监察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及时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为局纪检组长提供必要保障,尤其要大力支持局纪检组长履行执纪监督办案职责,加大问责力度,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有腐必惩,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并自觉主动接受执纪部门监督,共同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

【篇4】党委主体责任不扎实

兰州大学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校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必须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是失职、不抓是渎职的理念,全面落实下列责任。
(一)组织领导责任
1.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
2.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上级党委、纪委(以下简称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学校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要求,制定具体措施,不断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建设发展相融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3.每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总结部署,明确校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按计划推动落实。
4.每学期听取一次校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给予指导,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
(二)教育监督责任
1.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党风党纪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2.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促使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职工廉洁从业。
3.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借鉴我国优秀的传统廉政文化,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融入课堂内外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4.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特别是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
5.督促中层单位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层层落实,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三)源头防腐责任
1.优化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

2.完善责任体系,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3.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落实校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务会议事规则,完善会议制度,规范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4.落实学校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师生员工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5.构建以学校章程为龙头的制度体系,建立权力清单,厘清各职能部门、岗位的职责与权力边界,形成权力目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6.推进阳光治校工作,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

7.做好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针对可能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
(四)选人用人责任
1.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兰州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 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把好资格关、程序关、廉政关。
2.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考察干部,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干部。
3.强化校党委、分管校领导、党委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中的责任,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选任作风好的干部。
4.贯彻《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干部选拔任用记实制度、倒查机制,落实“一报告两评议”,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坚决打击拉票贿选行为。
5.坚持选拔任用干部听取纪委意见的制度,了解有关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听取对其使用的建议。

(五)正风肃纪责任
1.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校党委七条意见精神,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不断改进党风校风、教风学风,严肃查处庸懒散托、推诿扯皮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2.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法规政策,坚决刹住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歪风。

3.坚决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以及违规兼职、兼职取酬、出入私人会所等行为。
4.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注重日常动态监管,加强督促检查,纠正观望等待、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严防纠而复生现象,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5.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准确了解和掌握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评价,着力解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六)示范表率责任
1.校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执行党的纪律,带头遵守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率先垂范,带动各级领导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2.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财经工作纪律,自觉遵守国家法规政策,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做廉洁从政、勤政务实的表率。
3.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办事,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4.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要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履职尽责,攻坚克难,坚决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督促分管、联系单位的党员、干部清正廉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七)支持保障责任
1.加强对校纪委监察处工作的领导,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认真贯彻中央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举措,支持校纪委监察处内设机构改革,保证其相对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为有效履行职责提供有力保证。
3.按照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支持校纪委监察处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4.支持校纪委监察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惩违纪违法行为,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规范一方工作、完善一套制度,有效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5.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养、使用、交流力度;
落实有关纪检监察干部的政策待遇,为其履职尽责做好坚强后盾。

推荐访问:扎实 党委 主体 党委主体责任不扎实 党委主体责任不扎实 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