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调研报告【完整版】

时间:2022-07-10 09:50: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调研报告【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关于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调研报告【完整版】

关于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调研报告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县纪委监委发挥纪检监察“双剑合璧”作用,加大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查处力度,尤其是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较为突出。按照县处级主体班的要求,本人就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概况

为全面了解总体情况,我抽查了20XX年以来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案卷XX份,调取了全部党纪政务处分数据。深入到胜利乡黑帝村、三合村、查干村实地了解情况,并在胜利乡组织召开党政班子成员以及村“两委”成员参加的座谈会,了解违纪问题成因,寻求破解办法。深入到群众当中,下发调查问卷XX份,拿到了鲜活的第一手资料。据查,全县共立案调查处理党纪政务案件XX起,处理党员干部XX人,其中农村党员XX人,占受处分人员总数的XX%,20XX年更是达到了XX%。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占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并有逐年升高态势,亟待探究问题成因,寻求行之有效的破解办法。

二、存在问题

(一)从违纪违法主体上看,村干部已成为“重灾区”。其中:村“两委”成员XX人、占比XX%,临时行使职权的屯长和村民小组长XX人、占比XX%,普通农民党员XX人、占比XX%。村干部在农村违纪违法党员中“稳居榜首”,已成为县域基层案件查处的“主攻点”。

(二)从线索来源上看,违纪违法手段愈发隐蔽。从查办的案件中发现,公检法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移送XX件,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XX件,上级交办XX件,巡视巡察发现XX件,信访举报XX件。信访举报仅占比XX%,从中不难看出,案件逐渐从显性向隐性转变,更加不容易被群众知晓,必须引起警觉。

(三)从涉案领域看,问题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

一是违反治安处罚条例及其他违法犯罪问题突出。涉案主体从村干部到普通农民党员都有,共涉及XX人,主要涉及酒驾、赌博、寻衅滋事等,不一而足,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农村党员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甚至法治意识欠缺。

二是民生领域问题相对集中。其中,查处扶贫领域案件共涉及XX人。多为村干部监管不力、失职失责、工作疏忽等问题,反映出精准扶贫工作“上热下冷”,村级党组织服务意识较差。查处社会保障等其他领域案件共涉及XX人。比如,在巡察中发现,某村村民已向村里缴纳了新农保保费,但却迟迟未领到保险金,经查,竟是村级代办员疏忽遗忘没有上报。这只是工作失职失责,更有甚者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亲友谋利,或是违规领取低保,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利益,让农民深恶痛绝。

三是侵占集体及国家资财案件多发。有的村干部将集体或国家资财当成“私产”,认为不拿白不拿。套取、骗取、侵占、挪用花样百出,可谓煞费苦心。这其中虚报套取涉农补贴问题XX人。比如,XX镇XX村XX屯长XX,XX年利用协助政府申报水稻种植补贴工作的职务之便,为自己虚报水稻种植面积XX亩,骗取补贴款XX元,又利用协助村委会收取承包费职务之便,侵占村集体资金XX元。XX年XX月,XX被开除党籍。违反“三资”管理XX人。此类案件占比最高,涉案主体均为村干部,多通过违规发包、损公肥私、蚕食资金、利益交换等方式,严重损害村集体利益。

二、造成农村党员案件频发的深层次原因

任何案件的发生都不外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原因,只有剖透原因、厘清根源,才能有的放矢、一一破题。

——从客观上讲:

一是制度笼子扎的不紧不牢。随着当前农村各项改革不断深入,原有一些制度机制已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制度不严、监管缺位、监督不力等问题日益凸显,甚或有制度也是挂在墙上、写在纸上,一纸空文,形同虚设。比如,在资源发包、资金管理等方面,管理制度虽健全完善,但在执行过程中却存在着不会用、用不好的问题。有的职能部门,特别是乡镇农经服务中心,力量薄弱,一个人负责十几甚至二十几个村,同时专业人员数量不足、业务素质不高,真正专业对口、经验丰富的科班人才凤毛麟角,导致制度执行不规范、不彻底,无法实现有效监管,执行中的差之毫厘,造成真实效果谬之千里,没能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同时,乡镇纪委作用发挥不到位,上述点到的这些案件,由乡镇纪委独立完成的仅有XX件,不难看出基层纪委的监督作用,还远远没达到应有效果。

二是村级部分合理支出没有着落是诱因。村民小组长、屯长等,在村级承担着很多繁杂的基础性工作,但不在“两委”成员之列,不能利用转移支付资金支付人员工资;
一些村级公益事业,比如环境整治、疫情防控等临时雇佣人员薪酬没有出处,等等。同时,很多村集体资源匮乏,没有经济积累甚至有的还有负债,是名副其实的空壳村,应付上述开支就变得压力山大,导致村“老三位”任性用权,自作聪明“另辟蹊径”,尤其村党组织书记想方设法“东边损失西边补”,授意或默许工作人员违规套取、挪用补贴款等方式用于支付人员工资。

三是违纪成本低导致屡禁不绝。绝大部分村“两委”成员没有干部身份,加之薪酬待遇较低,“四个意识”树的不牢,将个人利益置于集体之上,工作随意性大,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不强,在工作中见缝插针、打擦边球,只要没有开除出村干部序列,党纪、政务处分之于他们不痛不痒。对于农民党员来说,对党纪处分更是认为无关紧要,甚至不当回事,认为既不影响家庭收入,又没有什么直接损失,铁腕治理手段不足,致使他们心无敬畏、行无所止,屡处屡犯的情况时有发生。

——从主观上看:

一是党性修养严重弱化,思想防线筑的不牢。党的十八以来,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不断加强和深入,但农村党员基础差,参加学习教育不系统、不规范、不深入,导致对党纪国法学习不够,尤其是普通农民党员根本就不学习,缺少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难以做到自律自警自醒。部分村干部理想信念缺失,信奉“有权不使,过期作废”,为民情怀不足,钻营之心、谋利思想远大于为民尽责,存在侥幸心理,以为山高皇帝远,即使违法违纪倒霉事也不会落在自己身上,频频将黑手伸向集体和群众。有的村党组织书记自诩“家长”,一手遮天,任意妄为。有的农民党员一喝酒就不知道天高地厚,要么小酒一端无法无天,要么聚众赌博习以为常,把违法乱纪当作本事,把赌钱当成正当消遣,严重损害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说到底就是信仰缺失、党性弱化。

二是村级财务人员能力欠缺,专业水平与工作不匹配。村级财务人员大多为农民,通过换届等方式,进入村干部队伍,冷手抓热馒头,根本不具备做好财务工作的专业能力,虽然也有任职培训,但对一些新人无异于“鸭子听雷”,看似全神贯注,实则一无所知,上岗后或是依葫芦画瓢,或是听从领导胡乱安排,处理业务盲目盲从,晕头转向。一些老财务人员,自以为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开展随心所欲,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平时不注重加强专业知识学习,能力水平跟不上业务更新节奏,匮乏的责任意识和专业素养无法满足新时代农村工作需要。

三是普通党员廉政教育严重缺失,学习教育流于形式。虽然全党都在开展廉政教育,但对农民党员的教育手段苍白无力,针对性不足,作用和效果不明显。多数农民党员以种地为生,只要学习与家庭经营发生冲突,必定牺牲学习时间,有些镇村两级怕麻烦,教育蜻蜓点水,每年能开展一两次浅尝则止的培训就很不错,学习教育流于形式,没有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学习机制,一些不良社会习气的浸染远大于廉政教育带来的心理冲击,导致大部分农民党员政治素质不高,党性修养不足,没有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出现权力用偏,行为越界的现象。

三、对策与思考

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时期。农民党员是农村党组织建设的基础,尤其一些年轻农民党员违纪违法,看似个人行为,实则在侵蚀党的基层肌体。后备力量素质低下,人员接续疲乏无力,必将难以承担乡村振兴的重担,亟需对症下药,努力加以破解。

(一)坚持质量并举,增强党性修养和责任意识。严把农村党员入口关,结合网格化管理,将那些有为民情怀、致富能力强、学历较高、年轻有为的网格员和农村优秀人才,吸纳进村党组织,从源头上提升农村党员素质。加强对农村党员的廉政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将县域内村级党员违纪案例做成教育片,定期对农村基层党员播放,增强震慑和警醒作用。采取村“两委”党员定期授课、县乡视频讲解党纪条规等方式,强化农村党员的纪法意识。将政治建设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摆在党在农村各项工作的首位,用理想信念武装头脑,抓实“三会一课”,严肃村级党内政治生活,采取监督检查、评估考核等方式,强化学习教育实效,坚决纠正学习政治理论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等问题,切实增强村干部履职责任感、使命感和为民用权、为民服务情怀。

(二)扎实做好监管,强化履职能力和监督管理。强化工作指导。县农经部门对新任职村干部逐乡镇、逐村进行系统培训,尤其要加强村会计业务能力和财经制度的持续培训,杜绝无知者无畏现象。全面规范村级管理,定期组织镇村两级财务人员到县农经部门跟班学习,增强把握政策能力,熟练操作流程,以干带训,提高村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完善制度保障。弥补制度漏洞,不断完善村级财务、“三资”台账等信息库,及时更新信息,实现动态管理,并定期向群众公示公开,压缩腐败空间,铲除滋生腐败土壤。强化监管措施。职能部门定期督导检查村级财务、“三资”、涉农补贴申报及落实等情况,采取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村级事项的监管,对违规操作、视制度为无物的及时提醒约谈。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用,围绕重点工作,深入各村开展视察调研,及时发现问题、反馈问题,推进解决问题。

(三)保持高压态势,严惩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作为,畅通线索来源渠道,运用县委巡察、信访举报、专项治理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分类施治。对法律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的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限期整改;
对不作为、慢作为、偏亲向友、滥用职权的,给予党政纪处分;
对侵占、挪用、贪污,严重损害农民和国家利益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要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加强系统培训和学习,在提升乡镇纪委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的同时,强化综合素质锻炼,打造成一支懂全面、精业务、会办案、能作为的基层队伍,及时发现和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

(四)实施正向激励,拓宽晋升渠道,提高政治待遇。强化对村党组织书记的激励。实施村党组织书记公职化,对任期内清廉守正、干净担当、积极作为的,可以转为人事代理,享受事业编待遇或直接吸纳进入事业编制;
表现特别突出的,通过换届选举进入乡镇党政班子。通过政治上激励和教育引导,努力构建不想腐的机制。强化对监委会成员的激励。探索将监委会成员纳入村干部序列,将误工补贴纳入财政预算列支,并逐年提高标准,增强村监委会成员思想认同和政治自觉,激发其工作热情、提升履职本领及监管能力。强化对村民小组长的激励。探索村级正常支出及人员工资解决机制,利用农村“三资”清理成果,拓宽集体合理支出途径,通过误工补贴、一事一议等方式,解决屯长及村民小组长工资待遇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和廉洁公正情况,每年评选一批优秀小组长,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作为村干部后备力量,重点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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