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22-07-16 12:2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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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汇报

县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县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以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法律援助行为为支撑点,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职能,累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件,向上争取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万元,提供法律援助咨询*人次,在维护群众权益、社会稳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设施。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健全法律援助体系,全县*个乡镇、*个街道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在县妇联、团县委、县总工会、县残联会、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交警大队等职能部门分别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均落实了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明确了接待咨询、申请、受理、初审职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共计**人,构建形成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以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基础,以行业社团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补充的上下联动、优势互补的法律援助格局。并在**县便民服务大厅设立了专门的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接待窗口,派驻工作人员2名,配备业务用车一辆。**年至**年,县法律援助中心共争取省级专项法律援助经费**万元,县财政也逐年加大法律援助县级财政经费预算,**年,全县法律援助案均补贴达到了全省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求的**元标准,年均办案数量达到**余件,办案补贴发放率达到**%,实现了机构、人员、办公场所和经费“四落实”。

(二)强化制度约束,提升办案质量。按照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要求,对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审查、指派作了具体的规定,把法律援助对象、形式、范围、条件、程序、工作流程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公示。先后制定并公示《**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制度》、《法律援助流程图》、《接待咨询登记制度》等10项工作制度,系统地规范了法律援助接待、审查、受理、指派、办理、结案、归档、监督回访、补助发放等工作流程,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逐步建立和落实了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旁听庭审制度、法律援助监督员制度和法律援助质量档案制度,以“七个一”工作法(一案一见面、一案一告知、一案一讨论、一案一回访、一案一卷宗、一案一补贴、一案一归档)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实现“五个转变”,即:工作目标由应援尽援向应援优援转变;
工作动力由受指派被动办案向自愿办案转变;
办案主体由以社会律师办案为主体力量向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援律师并重转变;
受理审查由形式审查为主向形式审查和实体审查并重转变;
监督管理由事后监督为主向过程控制、流程监督、事后监督转变。

(三)优化便民服务,确保群众满意。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制作办事指南和法律援助工作流程图,将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范围、程序和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等内容全面向群众公开,提高了工作透明度,推行“法律援助工作全程公示制”、“一站式便民服务承诺制”和“半小时个案办结制”等服务机制,着力提高服务质量。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为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和未成年人、交通事故受害人等特殊弱势群体开通维权绿色通道,以支付劳动报酬、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赔偿等案件为重点,降低受援门槛,简化申请和审批手续,方便困难群众快捷高效获得法律援助。定期与不定期采取培训与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对基层工作站人员进行法律援助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法律援助队伍的专业性、高效性以及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性。

(四)加强宣传引导,扩大援助影响。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和《**县省法律援助条例》,将法律援助宣传教育列入“八五”普法规划,制作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结合法律进企业、进社县、进乡村等“法律七进”活动,让法律援助深入田间地头。充分利用报纸、版报、电台、电子屏、电视、网络等媒介,将法律援助的基本内容、受案范围、受理条件、申请程序、联系方式等公之于众。安排专职律师8小时值班,耐心解答群众有关法律方面的咨询,**县便民服务中心24小时受理市民的法律需求,提升法律援助工作在全县乃至全市人民群众中的知晓率、影响力和覆盖面,让“法律有情、援助无忧”的理念深入人心。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虽然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殷切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法律援助专业人员力量不足。**县法律援助中心现有事业编制**人,未配备专职法律援助律师,现有人员结构难以满足法律援助案件逐年增加条件下的案件指派、指导监督、案件质量检查的实际需要。

二是基层站点作用发挥不充分。法律援助基层工作站点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均由兼职人员承担具体工作任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跟不上实际需要,影响到基层站点功能发挥。

三是法律援助整体合力尚未形成。各相关部门之间虽普遍建立了协调机制,但还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缺乏有效的合作、协调、配合,法律援助的整体合力发挥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提高重视程度。继续把法律援助工作列入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列为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不断增加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和人员配备。

(二)密切协作配合。不断健全完善民事诉讼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衔接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刑事法律援助中的配合机制,加强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间的协作。

(三)强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不断强化对法律援助机构和各类参与法律援助的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监督督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四)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部署和举措,让人民群众了解更多的法律援助政策,让社会各界更加支持法律援助工作,营造有利于法律援助事业长足发展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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