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5篇

时间:2022-08-12 11:15:04 来源:网友投稿

农业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5篇

农业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篇1

  全面清理应拨付给企业的招商引资、重大投资项目投资奖励、科技创新、人才支持等各类奖补资金及项目配套资金,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范例,希望大家喜欢。

  为着力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加快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XXX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XX省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若干措施》,按照“盯住有限目标,解决突出问题”的思路,聚焦促进涉企政策落实、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公正合理执法司法、解决企业突出问题、治理干部作风顽疾等五个方面,强化治理,攻坚突破,努力把我市打造成为要素聚集的“磁场”、企业发展的“沃土”、投资兴业的“宝地”。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促进涉企政策落实,保障企业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1.加大惠企政策落实力度。按照“谁主管政策谁负责落实、谁不落实政策就追究谁责任”的总要求,压紧压实政策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制定政策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实施主体、实施时间、实施要求。加快对现有政策清理,梳理形成惠企政策清单,建立服务对象清单,每季度更新政策和服务对象清单,并与企业对接,保障惠企政策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单位),中省驻庆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推进减、免、缓、降税费政策落实,全面落实支持小微企业、涉农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西部大开发所得税减免、先进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在现有收费标准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企业供水、供暖、供气和国家产业政策支持范围项目供电价格。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能源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加快兑现各类奖补资金。全面清理应拨付给企业的招商引资、重大投资项目投资奖励、科技创新、人才支持等各类奖补资金及项目配套资金,在查清、核准、达标的基础上,限时足额拨付企业。属于上级给付的奖补资金,到达本级15日内,下达县(区)或直接足额拨付给企业;属于本级政府合同约定或承诺给付的资金,要专题研究解决资金来源,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完成清理并长期坚持

  4.制定支持企业上市政策。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对企业在挂牌、上市过程中各类中介费用给予补贴奖励和在税收、土地产权、立项审批、环评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的方式,引导企业不断拓宽融资渠道。

  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政府国资委、人行XX中心支行、XX银保监分局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5.切实做好政策的立改废。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现有政策文件中内容模糊、难以操作的条款进行细化实化,提出可操作措施;对存在盲点、漏点的政策文件进行补充;对内容空洞、已过时的政策予以废止,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增强操作性、实用性。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单位),中省驻庆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6.加强涉企惠企政策宣传。建立简洁明了的惠企政策清单(包括政策名称、享受对象、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承办单位、联系方式、起止时间等),在各部门(单位)网站、政府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上与政策原文同时公布,方便企业查询了解。各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辟专栏、举办专题节目等多种方式,系统宣传各类惠企政策,进行重点解读。充分利用XX市“政商直通车(民营经济服务平台)”、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不来即享”服务系统、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时更新、精准推送政策文件。

  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二)聚焦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改进优化政务服务体系。

  7.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在全市各级机关单位和公共服务窗口单位开展“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活动。各部门(单位)根据《XX市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工作方案》,制定本部门(单位)实施细则,全面推行亮牌服务、持证上岗、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群众评价、查处举报、末位问责制度,努力营造公平公正、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牵头部门:市作风办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单位),中省驻庆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8.提高涉企办事服务效率。聚焦企业开办、工程项目审批等各类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不动产登记、税务登记等政府部门办理事项,水、电、气、热、通信等设施报装办理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对审批、办事流程再梳理,3月底前完成并向社会公布。落实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制度,推动项目尽快落地。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度,简单事项即时即办,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对拒不梳理或敷衍应付的,提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前完成公布并长期坚持

  9.建立项目全程代办帮办服务机制。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项目代办服务窗口,为企业工程项目审批等提供全流程代办服务。所需人员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择优录用,经各有关主管部门培训后上岗。大力倡导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积极推行第三方代办服务。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办理,成立专班强力推进。探索市县退居二线县处级、乡科级领导干部服务项目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服务方式、保障条件、考核奖励等相关制度,提升项目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10.打通企业和群众办事堵点痛点。下实手解决多头受理、群众办事“两头跑”问题。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清理一批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只接收申请资料,审批环节仍需申请人到部门(单位)办理的未全流程进驻、未授权到位的行政审批、办事服务事项,分单位列出清单,交纪检监察机关督促进驻、授权到位。

  下实手解决证明材料互为前置问题。由主办部门(单位)主动申报、市政务服务中心征集汇总一批存在证明材料互为前置的办理事项,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协调关联部门理清次序,优化流程,公布执行。下实手解决线上线下重复审批问题。加大线上办事功能开发力度,扩大线上办事范围,加快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办理。凡企业和群众在线上申请办理的事项,一律在线上办结。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单位),中省驻庆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三)聚焦公正规范执法司法,为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11.坚决切断利益驱动式执法源头。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非因法定授权和法定事由,不得随意进入企业检查;非因服务企业事由,不得前往企业督查调研。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性措施,确需使用行政强制性措施的,应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县(区)各行政执法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2.推行柔性执法司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涉企疑难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联席会议准确把握执法尺度、集体决策、共同承担责任的工作机制,对于执法司法中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或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多采用培训、提醒、指导、约谈、告诫等方式方法,审慎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清理、吊销长期未经营企业,完善从轻、减轻、免罚清单。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3.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涉企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清零”行动,对20XX年以来企业举报和信访违法犯罪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对存量问题线索跟踪督办,6月底前“清零”。全面梳理全市涉企经济犯罪积案、涉企诉讼积案,抽调力量集中攻坚,注重追赃挽损。公布涉企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举报专线电话,严厉打击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侵权诈骗、强迫交易、逃避债务、挪用资金等干扰破坏企业生产经营或项目建设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快侦快破,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严厉打击报复、污蔑、侮辱企业法人的不良行为,保障企业法人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4.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各部门各领域企业信用信息,建立企业法人信用记录和诚信档案。落实联合惩戒措施,严厉打击不遵守市场公平竞争规则、扰乱市场秩序、不履行合同(协议)、蓄意拖欠账款、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废银行债务、化整为零逃避税收、围猎党政干部、污染社会风气等行为,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列入“黑名单”,面向社会公示。落实企业“红黑榜”制度,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经营。对信用良好企业在申请专项奖励资金、评优选先、申报政府投资项目时优先考虑,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收益。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人行XX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聚焦解决企业突出问题,倾心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15.开展“千名干部帮千企”行动。市、县(区)四大班子领导、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包抓责任人,“一人一企”与企业建立结对帮办关系,实实在在地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党委政府主动作为、领导干部包抓帮办、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单位),中省驻庆各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16.着力破解要素保障难题。

  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鼓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创新信贷产品,落实惠企政策,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不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组建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全面落实减费让利政策,为企业提供低成本的融资增信服务;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扩大投资规模,为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服务;设立企业应急周转资金,切实缓解企业转贷压力,维护企业征信,防范和化解企业流动性风险。建立灵活的财政性资金存放管理机制,激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健全完善XX市企业社会信用信息大数据平台,提升企业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获得率。

  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人行XX中心支行、XX银保监分局、市政府各行业监管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破解企业用地难用房难问题。加大土地收储,加快工业用地报批速度;加大对批而未建土地处置力度,盘活土地存量,保障新开办工业企业用地。加强工业集中区(工业园区)建设,收储土地,完善配套设施,引进大中企业入园;规划建设“小微企业孵化园”,统一建设标准生产车间、库房、办公用房等生产经营场所,解决小微企业厂房租赁难题。加快区域中心城市物流园区建设,建设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仓储式配送及分拨中心、直销配送中心、电商展览交易中心等,搭建体系化物流网络。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破解企业人才缺用工难问题。市、县(区)人社部门及其就业服务机构,进一步统筹市内外高校毕业生资源,常态化开展用人需求对接,提供优质人才招聘服务。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就业补贴政策、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政策和职称评聘政策。市内中高职院校要注重培养培训本土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指导各类人才在民营企业稳定就业。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搭建灵活用工平台,对接本地企业,针对企业日常用工、季节性用工需求,精准组织本地劳动力就近转移、跨县(区)转移。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7.加快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对已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范围的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按照制定的化解方案,分年度化解,不留死角,坚决杜绝企业找关系讨要、付款不平衡问题。对拖欠不还的政府部门(单位),财政部门要采取减少其相应转移支付等措施推动坚决清欠;对拖欠不还的国有企业,国资委要采取有效监管措施推动坚决清欠。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政府国资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五)聚焦治理干部作风顽疾,曝光追责强化震慑。

  18.整治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领域不公平竟争问题。开展政府采购(包括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和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清理纠正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中刻意设置企业(中介机构)资质、资格、区域、资金、所有制形式等方面的不合理限制,坚决清理撤销一切或明或暗的政府采购、招标内控名单,严格落实企业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制,严查建设工程项目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竟标以及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出借资质证件等违法行为,对违法违规企业全部纳入黑名单。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级招投标行业监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完成清理整治并长期坚持。

  19.畅通投诉举报渠遒。市纪委监委要公布投诉举报范围、内容和方式,建立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信访、公安等部门的线索移交机制,通过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明察暗访、模拟办事、走访办事群众等方式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建立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

  责任单位:市委信访局、市公安局、12345市政务服务热线中心,市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0.从严查办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件。紧盯行政审批与执法、司法裁处与执行、公共服务窗口、项目建设管理等关键岗位找线索,聚焦干部职工在涉企事项(案件)办理中“吃拿卡要掮”和滥用自由裁量权等胡作为、乱作为等不廉政现象,以及“推脱绕慢滞”和新官不理旧事等不作为、慢作为等不勤政现象抓典型,从严从快查处官商勾结、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损害公平营商环境、抹黑XX形象的人和事,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形成震慑效应。建立公职人员损害营商环境“污点”记录惩戒制度,对公职人员破坏营商环境的,纪检监察机关一经查实,一律记入个人廉政档案。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

  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县(区)相关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党委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全力以赴抓好本《实施意见》及其配套文件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若干专项小组,由组长单位牵头负责,副组长单位积极配合,成员单位具体落实,负责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和指标提升。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加强宣传引导。

  积极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和全市工作部署、改革举措及亮点成效,引导全市上下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XX形象”的发展理念。在XX报社、XX广播电视台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专栏,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站、新媒体平台开展全媒体宣传报道,及时广泛宣传涉企惠企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措施,随时了解掌握、报送推出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帮助企业发展的正面典型。加强舆论监督,及时公开曝光各部门查处的反面典型案例。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加强与中省媒体协调对接,组织开展对外宣传活动,切实提高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外在知名度。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XX报社、XX广播电视台

  (三)加强督查问效。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要把营商环境作为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督查计划,排出督查清单,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密切配合,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围绕政策落实、政务服务、帮办实事、融资信贷、政府诚信、法治保障、干部作风等方面,进行抽查暗访,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度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议,每月至少1次。定期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通报结果作为对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级部门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在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情节严重的严肃问责。

农业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篇2

  为认真落实全市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和市委书记调研指示要求,加快提升市场监管工作效能,全面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深化开展“改进工作作风、勇于担当作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作风建设年活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结合市场监管工作职责,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和重心,自觉把市场监管工作融入“双轮”驱动、“三化”并进、“四建”支撑重点任务之中,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提升市场监管工作效能,为*毗邻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二、全面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

  (一)党建引领。党的建设是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的统领,是干部队伍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的源泉。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把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与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的“改进工作作风、勇于担当作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作风建设年活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弘扬市场监管文化有机结合结合,以市场监管文化建设推进全市系统工作作风转变,以政治理论教育推动干部职工思想作风转变,以基本用语规范推动纪律作风转变,让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系统观念,形成规则意识,增强大局观念,强化服务意识。(牵头单位:市局机关党委;责任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时限要求:长期坚持)

  (二)亮牌服务。实行职责公示制度,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及公共服务窗口要依据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规范的办事服务指南,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市局政务服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依据“三定”职能制定统一的“岗位桌牌”,公开科室具体岗位职责,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工牌”,亮身份、亮职责、亮业务,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市局机关党委;责任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时限要求:长期坚持)

  (三)持证上岗。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的执法人员,必须持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证件从事执法活动。执法人员在进行现场检查或处罚时,必须主动出示合法的执法证件亮明身份,不亮证不得执法。加强对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监督检查,定期对执法证件发放、更换及清理情况进行公告,接受群众监督。(牵头单位:市局机关党委;责任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时限要求:长期坚持)

  (四)首问负责。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和公共服务窗口推行“首问负责制”,对前来办事的企业和群众,第一个接待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服务,负责到底,严禁推诿扯皮。对属于本部门(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事宜,应及时办理;因客观原因不能当即答复办理的,必须说明原因,并做好解释工作。对不属于本部门(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事宜,首问责任人要耐心解释,并告知具体承办部门(科室)和经办责任人。(牵头单位:市局机关党委;责任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时限要求:长期坚持)

  (五)限时办结。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和公共服务窗口承办的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及相关政务活动,必须在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内办结,并以适当方式公示。对企业和群众办事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要一次性告知,对提交的申请材料需要当场补正的,工作人员应当场指导帮助补正。对紧急事项要急事急办,随来随办。凡没有正当理由超出规定或承诺时限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牵头单位:市局机关党委;责任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时限要求:长期坚持)

  (六)群众评价。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和公共服务窗口要以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评价标准,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对服务进行自主评价,做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公共服务窗口要主动引导群众通过窗口评价器、自助设备移动端、政务服务网等对服务质量进行现场或网上评价,以评促改,提质增效。要在机关公共区域公开“干部作风评价二维码”,接受企业和群众通过扫码对单位和工作人员服务进行评价。对工作人员的评价数据,作为工作人员末位问责的依据。(牵头单位:市局机关党委;责任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时限要求:长期坚持)

  (七)查处举报。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每周对受理、收集的问题线索进行整理归纳,建立问题台账,明确问题解决责任科室(单位)、责任人、解决时效。每周对承担解决问题责任的科室 (单位)跟踪问效,开展解决问题满意度调查。要把举报反映的党风政风行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如办事效率低下、懒政怠政、“吃拿卡要掮”、“新官不理旧账”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作为作风整顿的重点内容纳入整改日程,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作风漂浮、工作推诿扯皮、“生冷硬顶推绕”等作风问题。(牵头单位:市局机关党委;责任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时限要求:长期坚持)

  (八)末位问责。综合运用工作人员年终考核结果和群众评价情况,对考核评价位列末位的干部离岗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再上岗;对投诉率、不满意率高的单位和干部进行专项督查,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作出处理决定。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对涉及损害营商环境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理,查实确有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提请局党组研究作出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处理,情况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牵头单位:市局机关党委;责任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时限要求:长期坚持)

  三、加快提升市场监管工作效能

  (一)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以制度、机制建设为抓手,坚持“把经验变成标准,让标准成为经验”“使习惯上升为制度,用制度规范好习惯”,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措施的同时,加强调查研究,探寻更多市场监管与服务发展的平衡点和契合点,在优化环境、监管执法、检验检测和消保维权等方面,制定出台一批类似《**市场监管工作现场检查操作指南》《关于规范和统一全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与日常监督检查同步实施的意见》的制度机制,用制度机制规范好职业行为,使监管执法与服务发展能相得益彰。(牵头单位:市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时限要求:10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二)持续加强积分考核。严格落实积分管理考核制度,推进责任落实。鼓励主动出击,自行寻找案源,凡发现违法线索一个,积分一次;办结,再加分。责罚被动应付,惩戒消极怠慢,凡消费者投诉(含领导交办、批办、转办),不问对错,扣分一次;多次督办、多次投诉,多次扣分,以此类推。每月10日前向市场监管局规划财务科报送上月投诉举报、抽样检测和案件查办积分统计表。(牵头单位:市局规划财务科;责任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时限要求:长期坚持)

  (三)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不断强化党性教育、政治教育,持续提升干部职工政治素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集中教学和分散教学相结合,采取送出去学和请进来讲的办法,多方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强化复合型人才培养,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宜的原则,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开展内部轮岗交流;广泛开展“传帮带”活动,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局直属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派骨干力量赴市场监管局开展跨层级跟班学习,市场监管局选派可塑力量到基层蹲点实践,实现市县双向交流、共同提升。5月底前,各县区、各单位将第一批拟参加跟班学习的人员名单上报市局办公室。加强岗位练兵,6~9月份在全系统择机开展监管执法、检验检测、应急处置大比武活动,人人争创日常监管能手、执法办案能手、检验检测能手;10月份开展优秀法律文书、精品典型案例和创新亮点工作评选,努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推动提升业务素养。(牵头单位:市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责任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时限要求:按时间要求有序开展)

  (四)加快基层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积极争取属地政府支持,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规范(暂行)》要求,从加强政治建设、明确事权划分、规范业务运行、创新监管方式、配强工作力量、提升专业能力、统一外观形象、强化基础建设和加强信息化支撑九方面加强基层市场监管所建设,有效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年内,每县区至少打造2~3个标准化基层市场监管所。(牵头单位:市局规划财务科;责任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并持续开展)

  (五)强化法治保障基础。切实加大守法、学法、普法、用法力度,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严格把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关。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执法案卷的评查,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牵头单位:市局法规科;责任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时限要求:长期坚持)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1.全面落实注册登记惠企政策。全面实施市场主体名称自主选择申报制度,取消名称预先核准环节,由市场主体通过“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自主选择拟使用的名称,实现“我的名称我做主”。全面推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措施,新登记市场主体或涉及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的无需提供“租房协议”“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即可办理;电子商务平台内的自然人经营者可以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予以登记。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核准登记,做好企业登记经营范围与申办经营许可事项的精准衔接,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试行)(V1.0.3 版)(电子版)》核准经营范围,对涉及相关许可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内容变更的,只要其在登记的条目事项内,无需再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牵头单位:市局登记注册科;责任单位:行政许可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时限要求:长期坚持)

  2.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压缩企业登记注册和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许可等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时限,企业登记注册审批事项压缩为1个工作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许可审批时限压缩为5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核查),商标受理申报时限压缩为1个工作日。力争到年底前,实现全流程开办企业时间不超过2天。(牵头单位:市局登记注册科;责任单位:行政许可科、食品监督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时限要求:12月底并持续推进)

  3.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按照“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要求,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推进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明确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对应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做好企业登记注册和许可审批的衔接。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批“跨省通办”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不断深化“全程网办”,规范办理流程,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牵头单位:市局登记注册科;责任单位:行政许可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时限要求:持续推动)

  4.全面推行食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对具备一定条件的食品销售连锁企业、餐饮连锁企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已明确的小餐饮店、非预包装食品销售的食品小经营店,推行“告知承诺”“证照联办”制度,最大限度地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牵头单位:市局行政许可科;责任单位:登记注册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时限要求:持续推动)

  5.全面推行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建立完善线上线下双轨并行的登记注册服务新模式,开通涵盖所有企业类型、所有业务类型的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系统,有效运用实名身份验证和电子签名技术实现企业登记无纸全程电子化办理,实现企业登记注册“零见面”。(牵头单位:市局登记注册科;责任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6.全面推进政务大厅“一窗通办”。对凡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行政审批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同时,将市场监管行政审批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职能尽量整合归并,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强化“证照邮寄”服务,提高“企业帮办服务”、“政银便民通”业务效能,全面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增强“办事不求人”服务的便捷度和体验感。(牵头单位:市局行政许可科;责任单位:登记注册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时限要求:持续推动并长期坚持)

  7.强化部门协同和集成服务。全面梳理、公示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甘快办”“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依托“一网通办”平台,打造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并联审批、一窗出件的企业开办流程,实现企业开办线上“一网通办”。加强与公安、税务、人社、住建、公积金、银行等部门单位协同配合,积极协调建设银行、兰州银行等为开户企业提供免费印章,力争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企业开办线下一个窗口提交材料,一次性领取营业执照、税控设备和发票、实体印章等,实现企业开办“零收费”。(牵头单位:市局登记注册科;责任单位:行政许可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8.推行高频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做好营业执照、涉企经营许可电子证照共享工作,做到市场监管电子证照在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应联尽联。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衔接,促进登记注册系统、行政许可系统与其他部门电子证照数据互联共享,做到线上核验,进一步提高办事便利度。(牵头单位:市局登记注册科;责任单位:行政许可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时限要求:长期坚持)

  9.彻底清理整治变相审批。深入开展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下放、承接情况“回头看”,核查取消的事项是否取消到位,调整、下放的事项是否承接到位。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持续推动“非禁即入”,全面及时梳理、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确保清单之外无许可。(牵头单位:市局法规科;责任单位:登记注册科、行政许可科、食品监督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量发展与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科等相关科室,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时限要求:6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10.建立多元化市场主体退出制度。优化普通注销制度,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完善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功能,实现企业注销业务“一网”服务。围绕企业注销中的“难点”“痛点”“堵点”,进一步优化简易注销登记流程,把简易注销范围拓展至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各类市场主体,简易注销公告期缩减至20天,真正降低企业退出成本,让广大市场主体进得来出得去,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牵头单位:市局登记注册科;责任单位:行政许可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时限要求:长期坚持)

  (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1.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加强市场主体年报公示,落实“多报合一”改革,强化重点领域企业年报公示,特种设备、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企业100%年报公示。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归集抽查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监管行为,落实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实施方案,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着力强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监管行为归集,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行为100%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严格执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信用修复等制度,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信用记录,做好信息公示共享,落实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措施,服务市场主体增信赋能,以信用赋能市场监管,提高市场监管综合效能。(牵头单位:市局信用监管科;责任单位:各相关业务科室,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据“互联网+监管”双随机抽查事项,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单两库”,按照部门内部多事项联合的方式编制抽查计划,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发起、参与部门联合抽查,原则上列入双随机抽查的事项、领域的均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损害或可能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违规经营、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查处,真正做到既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又让监管“无处不在”。(牵头单位:市局信用监管科;责任单位:各相关业务科室,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时限要求:长期坚持)

  3.全面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省级改革进度,推进企业信用分险分级分类管理,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分险分级分类结果融合,对信用风险较低的企业,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风险较高的企业,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牵头单位:市局信用监管科;责任单位:各相关业务科室,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时限要求:持续推动并长期坚持)

  4.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按照包容审慎原则,对主观上没有恶意违法、客观上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给予违法行为对象合理的自我纠错机会,在规定期限内责令其及时改正。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的市场主体,按照鼓励创新原则,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优先运用提示、告诫、约谈、建议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引导市场主体依法、规范经营,让其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牵头单位:市局综合行政执法科;责任单位:法规科、各相关业务科室,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时限要求:长期坚持)

  5.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健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专项执法检查,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重点市场,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强化对各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牵头单位:市局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科;责任单位:各相关业务科室,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时限要求:长期坚持)

  6.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公平竞争监管执法。认真做好物业企业乱收费专项整治、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治理涉企违规收费“纾困减负”专项行动、公平竞争审查等各项工作。加大涉企乱收费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违规收费行为,查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政职能转移乱收费,督促取消违法违规收费项目。加大民生价格监管力度,加强对房地产、物业、生活必需品、交通运输、停车洗车、旅游、餐饮、住宿、商业零售等领域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不明码标价、价外加价、虚假宣传、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低标高结、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转供电价格和涉农收费等领域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全面清理和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建立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竞争规则和以竞争政策为基础的政策协调机制,全力保障各种所有制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对群众关切的行业垄断、企业垄断、地方保护、区域封锁等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精准重拳出击,让监管长出牙齿,让违法付出代价。(牵头单位:市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责任单位: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时限要求:长期坚持)

  7.加强重点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和服务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特殊领域实行重点监管,防源头、管过程、控风险,确保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深入推进“双安双创”,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认真落实《疫苗管理法》,对疫苗流通使用环节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切实履行质量管理责任,聚焦血液制品、注射剂、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公众聚集场所、故障多发和问题反映集中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确保安全风险可控。完善质量监督抽查、跟踪监测和风险研判机制,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不合格商品,一经发现、全部下架;认真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探索建立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和调查制度。围绕与民生相关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组织开展以打击假冒伪劣为重点的综合执法行动,着力整治市场乱象。(责任单位: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时限要求:长期坚持)

  8.加强无证无照经营治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市场监管部门职责,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查处线上线下无照经营专项行动,着力规范一批、整改一批、查处一批。重点针对近年新闻媒体曝光较多、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行业,突出围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转办问题所涉及的重点行业和违章建筑、征迁区域、新农村集聚小区、商务楼宇等特殊区域,以及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频发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和重点时间节点,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平安建设”、校园周边经营环境整治等专项行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强化行刑衔接,发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牵头单位:市局信用监管科、综合执法科;责任单位:登记注册科,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时限要求:长期坚持)

  (三)营造务实高效的市场服务环境

  1.深化开展“千名干部帮千企”活动。严格落实市委“千名干部帮千企”行动部署要求,着力破解**市天禄水产食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发展、融资、市场、税费、用工等难题。同时,作为与市场主体接触最密切的部门,在疫情反复,经济下行压力下,要在质量提升、安全生产、市场供销等方面着力协调帮助解决各市场主体发展难题。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延续落实好疫情期间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相关政策措施,不断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切实加强非公党建工作,更好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听党话、跟党走,扛着党旗闯市场,顺应市场谋发展。(牵头单位:市局优创办;责任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时限要求: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大质量意识,深入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实施。持续推动市场主体稳定健康可持续增长,2022年11月底前完成市场主体增加10%的任务。全面提升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抓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力争年内培育1~2户质量优势企业,冲刺省政府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和管理,努力建成市、县(区)二级布局合理、量值溯源链条清晰、技术先进、功能完善、种类齐全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实施标准化助力特色产业工程。引导企业进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配合省局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动企业标准水平持续提升。围绕“强工业、强科技、强省会、强县域”发展目标,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认证提升。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域创建,确保年内全域创建达标。积极争取建设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推动更多**地理标志产品入选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清单,推动更多本土品牌入列“甘味”“**字号”“国字号”,提高我市地理标志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6月底前,各县区局要在提升原有示范点水平基础上,新打造一批市场监管领域示范点。(牵头单位:市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时限要求:有序推进并长期坚持)

  3.加强知识产权创新运用。充分发挥“徐旭东劳模创新工作室”作用,引导和激励创新主体在数据信息产业和能源制造产业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加强创新,不断增强市场主体创新动力,持续提高审查质效,推动实现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指标。深入推进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大力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继续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协调金融机构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积极推动质量品牌创建,持续推进“甘味”“**字号”“国字号”商标注册保护工作,更好发挥知识产权事业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牵头单位:市局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科;责任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时限要求:长期坚持)

  4.扶持电商企业规范发展。深入宣传贯彻《电子商务法》,积极引导电商经营户办理营业执照,推动电商平台经营者实现“亮照、亮证、亮标准、亮规则”。支持个人在电商平台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指导电商产品经营者正确使用商标和产品标识,有效防止恶意举报投诉问题。突出品牌建设,发挥电商龙头的带动和辐射效应,引导电商企业注册商标和申请专利,不断增强电商经营者的品牌意识,指导电商经营户自创品牌、注册商标,引导电商企业走品牌发展之路。(牵头单位:市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科,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时限要求:长期坚持)

  5.实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号响应”。按照12345和12315双号并行后系统对接、电话转接等相关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政务服务诉求和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办理,并按要求及时办理12345热线平台转办工单,实现“一号对外、统一受理、层级联动、部门协同”的基本功能。(牵头单位:市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责任单位:相关业务科室,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时限要求:长期坚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直属各单位和机关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加快提升市场监管工作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助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工作落实落细落地。市局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和直属各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创建‘两型’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动此项工作。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研究细化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于5月20日前报市局优创办。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直属各单位和机关各科室要主动扛责任、领任务、提效能、抓落实,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大力推动工作落实。特别要在左右衔接、上下联动上下功夫,着力形成各负其责、各显其能、全力攻坚的责任链条,确保不留缝隙、不留空档的开展工作。每月底前,及时总结、梳理“创建‘两型’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工作进展、亮点、经验、特色,并报市局优创办。

  (三)强化舆论引导。市局优创办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展示市场监管新形象。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直属各单位和机关各科室要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让市场主体和群众熟悉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真正享受到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深化改革政策红利。

农业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篇3

  今年是交通强省和实施“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关键之年。局党组将以本次营商环境专项巡察为契机,强化措施,持续巩固巡察工作问题整改成效,立足我县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落实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坚定扛起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监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用网格化责任体系落实巡察任务的整改。我们将抢抓“交通强省”建设试点战略机遇,围绕县委xx届x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要求,加速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强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加快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为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交通保障。

  (二)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局党组对巡察整改的问题,坚持抓整改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落实整改任务。对长期整改坚持的,按照制定的制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结合巡察整改,要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将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执行力,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本次巡察整改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坚决堵塞制度漏洞。对形成问题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成效真正发挥作用。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提高制度执行力,防止问题反弹。

  通过对巡察组巡察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农业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篇4

  县委第x巡察组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客观准确,符合实际,对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要求全局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一)压实整改领导责任。根据反馈意见,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组,局党组书记、局长xxx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近三月来,共召开党组会议3次,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整改落实、督查整改成效,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抓实责任分解。研究制定了《xx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印发<县委第x巡察组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制定了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动认领问题、明确责任,用网格化责任体系落实整改职责,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剖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明确了完成时限,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巡察问题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农业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篇5

  聚焦县委第x巡察组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的两方面五个问题以及专项巡察期间移交的信访件问题和县委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意见,认真组织整改落实。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整改贯彻落实县委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交通运输局党组贯彻落实县委“六最”营商环境部署安排不及时,行动迟缓,与县委政府要求的高质量、蹚新路还有差距。在牵头实施xxx纪念馆到xx旅游公路工程中,协调督促不够,过多依靠第三方公司办理,与林业局沟通不到位,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导致林地手续办理缓慢;对相关单位设施迁移工作协调督促力度不够,影响了工程进度,受到县委办通报。

  局党组针对此问题的主要症结,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打造“六最”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县委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意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意识。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监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用网格化责任体系落实任务整改。二是明确整改目标。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根据《xx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领导组和x个工作专班,党组成员、副局长xx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相关数据的收集、汇总和上报,为搞好营商环境专项整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三是认真抓好整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做好营商环境巡察整改工作的自觉。局党组责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大力推进xxx纪念馆到xx旅游公路工程征地拆迁协调工作,加强同林业、审批、移动、联通、融媒体、电力等单位的沟通协调。截止目前,国有林地《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林木采伐许可证》已办理完毕,为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施工环境。该问题立行立改,长期执行。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2、整改政务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交通局城市客运服务中心在办理业务手续上服务态度差,办理时间长,新车换旧车手续办理上,不积极作为,办理时间较长。二是对货运市场服务不到位,我县目前有xx家货运企业和x家物流企业,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对各货运企业缺乏有效管理衔接,企业之间缺乏相互通,市场秩序不够协调。

  针对此问题,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县委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意见,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载体,强化人民至上、服务至上的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倒逼责任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责成党组成员、副局长xx牵头,副科级干部xxx专项负责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城市客运领域专班整改工作,为搞好营商环境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组织学习和业务培训xx次。着力提高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学习理解能力,对法律法规条款的运用能力,提高党员干部职工政治业务综合素质,强化对企业的服务意识,严肃业务办理的时限观念,整改了办理业务手续上服务态度差,办理时间长的问题。三是加强沟通协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xx名党员,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深刻认识党的性质宗旨,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足客货运输、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企业“急难愁盼”的交通运输具体问题,通过座谈会、交流会等,加强企业的沟通协调,增强企业适应新时代现代化建设的能力,以实际行动为企业服务,整改了对货运市场服务不到位,市场秩序不够协调的问题。该问题立行立改,长期执行。

  3、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执法监管存在明显差距。一是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还不完善。交通运输局客运中心在客运公交车运行过程中确定了停车站点,但没有设立站牌,公交车成了“招手停”,随意停车,给老百姓出行带来不便,同时造成安全隐患。二是出租车行业管理不规范。驾驶员在驾驶途中有接打电话现象,车内卫生环境差,窗口服务形象急需提升,交通局客运办在日常监管和考核中疏于管理。三是非法营运打击力度不够大,对规范道路客运秩序办法不多、效果不好。综合执法队打击“黑的”非法运营査处力度不大,时紧时松,效果不明显,扰乱了正常的客运秩序,影响合法经营者正当权益。且“黑的”没有安全保障,一旦发生事故无法理赔,给百姓出行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针对此问题,局党组责成党组成员、副局长xx牵头,副科级干部xxx、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xxx配合,根据“一岗双责”分工负责此问题的整改工作。一是强化统筹协商。就县城候车厅等城市公共客运服务设施,多次同住建局协商,制定了《xx县县城候车厅和公交站牌建设规划》,在住建和交警部门的配合下,在全县主要街道完成了xxx个公交专用停车位划线。关于“黑的”非法营运问题,组织开展了出租车市场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共查扣x辆非法营运的“黑的”,并进行了严厉处罚,客运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二是开展法制培训。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四个工作队,专题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法》、《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真正把学习培训内容转化为服务交通运输工作的能力水平,尤其是党员干部带头做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的实践者、带头人。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局党组从制度层面研究规范执法行为,完善了工作制度、规范了处罚行为、强化了责任追究、加强了监督考核、建立投诉通道。凡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的情况发生,可直接向局法制安全股举报、投诉,对企业和群众投诉的问题做到有诉必查,在xx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投诉,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该问题立行立改,长期执行。

  4、执法人员素质偏低,执法水平不高。一是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处罚决定运用相关法律法规不当。如:在xx县xx环保科技公司抛洒污染案中,法律条款应用错误;二是执法人员工作不严谨,案件文书内容出错。如:在检查xx县xx白灰厂xLBxxxx、xLDxxxx两辆车超标准配载、装载案卷中,询问笔录把xxxxx千克和xxxxx千克写成xxxx千克和xxxx千克;在xxxx年x月x日查处的xLDxxxx车超载运输案中,现场笔录中运输物为矿粉,立案登记表和勘验笔录运输物为沙子。

  针对此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责成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认真开展自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整改落实。一是加强执法培训。组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专题学习培训xx次,着力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学习理解能力和实际运用能力,把好每一道行政执法程序关,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提高案卷质量。组织对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案卷制作业务培训学习,提高案卷制作人员对案卷质量的认识和专业技能、专业素质,使其熟悉案卷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基本要求,掌握科学的原则和方法,提高案卷制作质量。三是从严追究责任。针对出现的问题,局党组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分管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并要求层层进行约谈,从严追究相关涉事人员的责任,并做出了深刻检查。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要求,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监管执法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该问题立行立改,长期执行。

  5、工作机制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格。一是局党组在落实执法三项制度上还不够到位。如:没有出台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査制度。二是20xx年12月公路建养服务中心将x.xx万元的养护工程发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三是原交通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南坡公路超限检测站于20xx年xx月支付动、静态系统维修服务费和设备款x.x万元,其合同均为报账时后补。

  针对此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确定一名党组成员牵头,法制安全股和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合,进行了整改落实。一是完善三项制度。根据《行政处罚法》、《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出台《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査制度》,修订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从制度源头规范执法行为,防止不公正、不廉洁、不公开的行为发生,整改了此局党组在落实执法三项制度上还不够到位的问题。二是强化监督问责。由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和培华对养护室负责人李肖会进行了约谈。局党组责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开展警示教育,运用“四种形态”对职工针对性进行日常约谈、提醒约谈、即时约谈,用红脸出汗警醒教育,织密制度笼子,坚决防范和惩治腐败。同时,加强干部职工财经纪律的学习教育,认真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路长管理机制,严格公路日常养护、小修招投标程序,提高执行财经纪律能力水平,整改了此养护工程发包不规范问题。关于交通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支付xx科技有限公司超限监测站动、静态系统技术维修服务费xxxxx元,合同注明服务期限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支动态监测系统抓拍一体机设备款xxxxx元,维修单注明更换时间为20xx年x月x日,该两项业务于20xx年x月起发生,于20xx年x月份后补签合同。鉴于当时处于机构改革过渡期,原单位法人撤销的实际情况,由党组成员xxx对xx公路超限检测站站长进行了约谈。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要求财务人员严格审核,强化责任,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整改了此设备维护事后报账的问题,该问题立行立改,长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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