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鉴定意见

时间:2022-08-16 13:0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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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鉴定意见

 

 党风廉政, 鉴定意见 党风廉政,鉴定意见(一):廉政鉴定意见

 中共 22 县 11 镇纪委

 关于王树林同志的廉政鉴定意见【党风廉政,鉴定意见】

 同志,男,生于 1964 年 10 月,中共党员,现任 11 镇人大副主席职务。该同志多年来在日常的工作中、生活中时时处处以党风廉政准则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各种规章 制度 ,在政治上做明白人,在生活上做廉洁人,在工作上做带头人。同时,该同志讲政治,顾大局,识整体,讲团结,守纪律。工作中遇到重大疑难问题,能及时主动请示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议和解决方案。工作中处处起表率作用,并能要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执行上级制定的各项条例和禁令,规范业内、业务行为,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并能充分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艰苦奋斗、廉洁自律,勤政廉政,较好地完成了人大主席团日常业务和国土、农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建设、精神文明等诸多分管工

 作。一、认真履职尽责,践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工作者的权力和义务。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该同志能认真学习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不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努力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争做党风廉政建设的表率。四年来,一是认真加强了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素质;二是积极参与党委领导班子的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在开展学习,掌握理论的基础上,开展批评与自该同志批评,达到共同学习,共同进步的目的;增强了党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切实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以生动的现实案例加强自身的学习教育;通过学习活动,提高了自己的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水平,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自己更加自重、自省、自警,树立牢固的马克思列宁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上构筑了一条拒腐防变的坚固长城。特别是 2008 年 5 月,该同志患“脑中风”之后,稍有康复后,就带病坚持上班工作,并且坚持提前上班最后下班,认真做【党风廉政,鉴定意见】

 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一生正气,两袖清风。

 11 镇纪委

 2010 年 8 月 26 日

 党风廉政,鉴定意见(二):领导干部廉政鉴定意见表

 廉政鉴定意见表

 党风廉政,鉴定意见(三):2015 党风廉政鉴定

 xx 同志的党风廉政鉴定

 xxx,男,生于 x 年 x 月,中国共产党党员,现任 xxn 职务。该同志多年来在日常的工作中、生活中时时处处以党风廉政准则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在政治上做明白人,在生活上做廉洁人,在工作上做带头人。同时,该同志讲政治,顾大局,识整体,讲团结,守纪律。工作中遇到重大疑难问题,能及时主动向领导请示汇报,工作中处处起表率作用,并能要按照党员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执行上级制定的各项条例和禁令,规范业内、业务行为,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并能充分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艰苦奋斗、廉洁自律,勤政廉政,较好地完成了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任务目标。

 目前没有发现该同志存在任何不廉洁的行为。

 xxx 纪检组

 二 oo 六年三月二十日

 《党风廉政鉴定》

 党风廉政,鉴定意见(四):2016 房管局党风廉政社会评价工作方案

 根据县纪委、县监察局《关于做好 2016 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结合我局实际,提出本方案。【党风廉政,鉴定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领导牵好头、部门负好责、群众多参与”,认真开展社会评价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升房管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和单位形象,为加快房管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社会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为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层层建立责任制,明确责任,重大事情“一把手”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督办一级,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人,形成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的局面。

 2、落实工作责任

 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重点,从思想建设、组织领导、工作实际、工作成效四个方面,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股室,细化工作举措,增强工作针对性,扎实开展相关工作,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综合指数,确保

 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取得好成绩。

 3、加强社会评价

 根据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和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下达的目标任务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我局社会评价的内容责任任务进行了具体细化、分解(详见附表)。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半年和年终都要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社会评价,并实行量化打分。

 党风廉政,鉴定意见(五):2015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总结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总结

 根据市党风廉政办《关于对 2015 年度区县和市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的要求,现将 2015 年县政府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作为县政府主要领导,坚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紧迫性。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注重把廉政建设学习与政治理论学习有机结合起来,浓厚学习氛围,搞活学习形式,扩大学习范围,增强学习效果。今年以来,相继观看反腐败电教片、文艺晚会、集中学习等形式,认真学习中、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规定、文件、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特别是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央纪委、省纪委“四项规定”,“宜宾市机关工作人员禁令”、“市委市政府给区县一把手的一封信”等,深刻领会了各级党委、政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心,充分认识了党风廉政建设在党的建设、经济建设中的重要意义,在行政工作中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切实抓好分管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是加强领导,全面部署。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当大事、要事来抓,将经济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并安排部署,一并检查落实。把廉政建设责任制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廉政建设工作,做到早研究、早部署。在县纪委三次全会上,对全县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在县政府 2 次全体会议、县政府 6 次常务会议、县政府 3 次县长办公会等工作会议上,分别就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并明确了班子成员责任。在全县各种大会和专题会议上,结合会议内容,对政府部门领导干部的勤政廉洁、监督管理、机关作风、班子建设、行政效能、案件处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平时,在不同地点、不同场合不失时机地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廉政问题经常讲、多次讲、反复讲,找原因、说危害,教育干部要从身边人、身边事中吸取教训,耳边警钟长鸣,心中筑起道德和法纪两道防线。班子成员和县府各部门对中、省、市明令禁止的事,做到令行禁止,确保了政令畅通。

 三是层层分解,落实责任。通过各种形式明确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按照规定要求层层落实有关责任。班子成员积极指导对分管单位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安排,强化督促检查、落实,各部门均认真健全并落实了民主生活会制度、述职述廉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开展了廉政谈话,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对分管部门的正职强化监督,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通过谈话等方式予以纠正;对分管部门、行业中出现的不正之风及时发现、制止、并严历予以纠正。全年没有部门党员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没有引发恶性事件。

 二、突出重点狠抓关键

 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本在落实,关键在行动。在认真分析、研究责任目标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真正在落实上下功夫,靠实际行动求成效。

 第一,抓体制改革。按照年初纪委全委会工作安排,突出抓好改革工作。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作为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加强县域经济环境建设的重要历史契机。带头学习《行政许可法》,多次在政府各种会议上进行宣传贯彻。责成成立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组,加强对《行政许可法》的组织实施。要求认真开展对行政许可项目、许可依据、许可实施机关和许可收费的清理工作,共清理出有许可权的部门 33 个,许可项目 511 项,许可收费项目 259 项,取消行政许可项目 104 项。对清理结果,由许可部门面向社会公告。同时,积极推进工商登记互联审批和基本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两项改革,完善了各类行政许可审批程序,扩大了基本建设联合审批范围,并探索网上审批新路子,有效纠正了“体外循环”和“双轨运行”的问题。对执行《行政许可法》不力违反行政许可程序审批的人进行了责任追究,给予 5 名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二是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定期不定期召集财政部门研究财政工作。支持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开展国库集中支付试点,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建立“非税收入银行直收”管理体系。针对乡镇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运转非常困难的情况,责成财政部门全面调查,认真分析,详细核实,科学制定了“划分收支范围、确定收支基数、超收全留、短收不补,定额补助(或上解)、一定五年”的县乡财政体制,调动了乡镇当家理财、培植财源、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第二,抓重点领域。多次在项目工作会上,把廉政建设作为必讲内容,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做好项目的监管工作。我县在工程建设中继续实行《公正廉洁承诺书》和签订《工程廉洁合同》,严格执行《南溪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目前已有建设工程招投标 10 个,招标金额 2365.19 万元,中标金额 2178.98 万元,节约资金 186 万元,节资率达7.87%。强化对招投标工程的后期管理,抽查了 2 个建设项目,对招投标后增加的工程项目未及时报批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提出整改意见 3 条,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的后期管理制度提供了基础。认真做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工作。健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制度,加强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监督。截止 10 月底,已招标挂牌出让国有土地 25 宗 207.79 亩,收益 707.06 万元。积极支持推进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南溪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行采购,做到了项目有审批,资金有来源,采购有方案,支付有凭证。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谈判采购、询价采购等多种采购方式,全年全县共进行物资、办公用品等采购 13 次,采购预算资金 104.59 万元,实际采购资金 93.71 万元,节约资金 12.88 万元,节约率为 13.74%。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制定了《关于南溪县国有资产处置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在国有资产出让上,坚持“资产清理,资产评

 估,产权鉴定,财政确认”的原则。2015 年共举办国有产权公开拍卖 6 次,收益 479.68 万元,将收回的资金优安置职工,增大社会效益,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

 第三,抓政策落实。切实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创造良好投资环境,促进南溪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其一,强化退耕还林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求成立了退耕还林督查组和检查组,督查组对 16 个乡镇进行了全面督查,查处了南溪镇粮油公司裴石分公司和万寿宫仓库转买退耕还林粮食案件,给 予 3 人撤职处分,追缴单位和个人非法获利 52.18 万元,依法维护了农民利益。强化制度落实,责任到人,确保了今年我县 204137 亩管护无盗伐、滥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森林虫害的发生。

 其二,扎实做好粮食直补督查工作。开展明查暗访,提出改正建议 8 条,及时纠正了个别乡镇用直补资金抵扣农税的现象。保障了我县直补的 232398.26 亩的 244.09 万元的直补资金严格按照“五到户”、“六个不准”的要求,全部兑付到农户手中。

 其三,开展救灾救济款物和低保资金的发放使用情况督查,保证了专款专用,解决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灾后重建中遇到困难,充分发挥其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2015 年,全县共下拨给各乡镇救灾救济费 58.9 万元,其中自然灾害救济费 45 万元,拨付“5、2”洪灾受灾户建房补助 12.3 万元、“5、29”暴雨灾害受灾建房补助 1.6 万元。加强对低保资金的管理和发放使用情况的督查。其四,责成县纪委、监察局会同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了清理工作。坚持标本兼治、以清理促管理的原则,清理与完善相结合,积极帮助各乡镇针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堵塞漏洞,加强制度建设。全县 16 个乡镇共清理出 14 个乡镇103 名乡镇、村干部有借占公款,涉及金额 396706.43 元,其中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 13 人150495.87 元。已收回 338669.07 元,占借款总额的 85.37%。

 其五,5、认真清理整顿全县统一着装,减轻财政负担。收缴违规制式服装 410 套,价值 4.1 万元,减少着装人数 410 人,年减少财政开支 53 万余元。第四,抓作风转变。切实搞好机关作风建设。坚持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作风考评制和责任追究制,印发了《〈南溪县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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