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政策工作报告

时间:2022-08-17 14:40: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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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工作报告

 

 双减政策工作报告

 XX 县委深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双减”政策要求,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充分发挥体制机制保障作用,着力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出“双减”一系列措施,大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

 布局规划“一盘棋” 统筹建好“家门口的学校” 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以及省定办学标准,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逐步缩小地域差距,着力化解“入学难”“乡村弱、城镇挤”“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课间教学质量和课后服务保障水平。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真正把最好的学校办在老百姓家门口。着力提升学校教育质量,合理分流消除大班额,推进“镇与镇”“校与校”教育的优质均衡,妥善处理好学校、班级“存量”与“增量”问题。按照学前、小学、初中等学段学龄人口分布等要素,进一步优化施教区范围,压缩实验小学、掘港小学、实验中学等学校本部班级规模,设立实验小学城北和城中 2 个校区、掘港小学城东校区、实验中学城北和城南 2 个校区,城区学校资源配置得到进一步优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量、各学段编制,按学段编制职责事项清单。

 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机制,按照学校布局调整、办学规模、生源变化、师资结构、课程设置等情况统筹分配编制到各学校。结合教师进修培训、生病生育和寄宿制学校等因素,动态调整各学段、各区域、各学校编制配置,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激励引导“一杆秤” 让教师在学校都能“教足教好” 加大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力度,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进一步完善岗位聘用制度,由达标量化考核向实绩质态考核转变,健全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完善交流轮岗制度激活“一池水”,建立常态化校长教师流动机制,推进校长教师优质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校长、教师在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合理流动,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教育行政干部采取组织调动和聘任方式交流,教师流动采取支教、顶岗挂职和统一调配相结合方式。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每年交流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 15%,城镇学校骨干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骨干教师总数的 15%,重点培育一批教育名家、教学名师和学科带头人。完善职级评定制度计量“一杆秤”,建立县城学校教师农村学校任教导向激励机制,将“四精四必”作业规范等要求纳入考评,在职务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向长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教师倾斜。县城学校教师申报中、高级职称、特级教师、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称号,

 评选市级以上综合表彰奖励,考虑有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县城学校教师在农村学校服务期满后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参评县骨干教师以上名优人才和市级以上综合表彰。

 强化监管“一张网” 实现校外培训机构“严管智管” 完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理顺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职责,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全面查处各类组织或个人违规开展面向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行为,全面加强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校内服务的管理和指导。推动形成教育部门统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监管工作“一张网”体系。在县教育体育局设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作为专门管理机构;同时按每 2 万名在校中小学生配置 1 名管理人员。

 积极策应“双减”一体化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建立12345 政府热线接受“双减”监督举报工作专班,畅通公众监督举报途径。以“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试点工作为契机,加强培训过程治理,统一校外培训机构监控设备,依托县镇两级指挥平台,强化“多元化参与、信息化支撑”的网格治理模式,积极构建培训机构监管“一张网”,强化培训机构 24 小时监管,坚决杜绝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行为,坚决抵制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20:30 后进

 行线下培训和 21:00 后进行线上培训行为,真正让学生松绑给家长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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