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怖管理规定

时间:2022-08-21 18:05:06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反恐怖管理规定,供大家参考。

反恐怖管理规定

 

  TCP 反恐怖管理规定 YQL/GW-64 1、 目的 本手册的目的是确保公司在进行成品运输过程中, 遵守美国海关的 C-TPAT (海关—贸易伙伴反恐)安全指导, 以便在美国以外的海关结关不会延迟, 防止窃贼或恐怖分子利用以上环节运送违禁物品进入美国。

 2、 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公司安全、 人员管理及产品的生产、 储存或运输整个过程。

 3、 职责与权限 3.1 常务副总为专责 C-TPAT 的管理代表;

 3.2 人力资源部负责新员工入职前的培训及人事安全管理;

 3.3 各生产车间及仓库负责物料的出入控制及单据的核对及正确性;

 3.4 仓库负责物料的储存和装卸等物流过程的监控; 集装箱装箱安全监控;

 3.5 后勤部负责进出公司车辆、 人员及生产安全检查; 负责安全的评估和审核; 督促检查各部门执行安全法规、 规章制度和事故预防措施的情况。

 3.6 生产计划部负责公司所有设备安全管理; 生产计划部经理负责供应商的安全控制工作。

 3.7 IT 部负责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4、 管理程序 4.1 门卫人员管理 4.1.1 门卫全面负责厂区的安全巡逻、 门卫等保安服务任务;

 4.1.2 严格按照时间交接班(必须提前 15 分钟), 做好交接班记录, 以便当发生任何事件时可以准确追溯到值班人、 事件、 时间等内容;

 4.1.3 值班期间不得脱岗、 空岗、 串岗、 睡岗, 不准迟到, 禁止在工作期间饮酒、 吸烟、 赌博, 严禁酒后值勤上岗, 在岗期内不准做与保安服务无关的事情;

 4.1.4 对在值勤区域内的灾害事故, 应及时报告公司有关领导或当地公安、 消防等部门, 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 保护现场, 维护现场秩序; 对值勤区域内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及时制止, 对不法行为人应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 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和其它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

 拟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会签

 TCP 反恐怖管理规定 YQL/GW-64 4.1.5 遵守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爱护公物, 对公司内及工作时间内的办公设备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 不得违反保安器材的使用规定, 不得私自随便转借和使用;

 4.1.6 有事请假需提前申请, 如遇急事请假也必须需电话通知, 不得擅自调班、 顶岗; 无故不上班、 迟到或早退者将扣当月考核奖。

  4.1.7 按规定进行出入门管理, 严格执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4.2 工厂安全保卫管理 4.2.1 公司相关场所由能够抗拒非法入侵的材料制成(如:

 钢、 混凝土或石料); 所有的场所的出入口不用时必须是锁闭的, 并定期检查确保完整; 鈅匙由相关管理人员保管, 当该人员调离岗位时, 有关部门负责人收回鈅匙。

 4.2.2 公司安排 24 小时专职人员执勤、 巡逻(如装卸区域、 原料储存库、 成品仓库和车辆停放地等),如有异常报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4.2.3 外来人员进公司必须在门卫室出示其身份证件或有本人照片的证件, 填写《会客单》, 由门卫人员向被访人确认后, 发给外来人员会客证, 并在会客单上记录证件编号, 指导访客至被访部门或人员处,来访结束后交回会客证并核对证件编号, 核对无误后方可让其离开。

 对外来机动车辆要求检查和暂留驾驶员有效证件, 记录驾驶员姓名、 证件号码、 车辆牌号, 集装箱还须记录集装箱号、 封条号等, 并指定人员陪同进入工厂区域。

 所有外来访客在厂区内活动时须佩带会客证于显眼处, 并遵守公司相关安全规定; 外来访客在 22:

 00 以前必须离开工厂。

 对于外来运输车辆须进入厂区的, 门卫应检查货柜的完整, 以防止非授权物料或人员进入。

 4.2.4 公司在厂大门、 车间出入口等重点安全位置设立 24 小时监视录像系统,由专人负责查看监视, 对有疑问的监控资料进行保存备查;

 4.2.5 员工一经录用, 公司立即给员工办理工作证, 工作证上有姓名、 工号、 部门等内容并必须贴有员工近期 1 寸免冠照片, 工号与员工档案中的工号一致。

 员工进出厂门须出示工作证或悬挂于身体显著位置, 门卫有权对不熟悉或可疑人员进行身份核对, 发现证件与本人不符的或未佩戴工作证的必须禁止进入厂区, 对员工携带物有可疑情况的, 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可以进行检查。

 对终止合同的员工,立即收回工作证, 取消出入厂区的资格并报门卫及安全管理人备案; 员工工作证遗失后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补办, 补办时给予该员工新的工号, 并对该员工的遗失工作证的信息在公司信息公示栏中公告,同时抄送门卫, 防止其他人员使用该工作证进入厂区。

 4.2.6 公司员工及外来人员要协带物品进出工厂必须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 检查无疑后方可进出公司;

 本公司人员携带物品出公司时, 必须出示“出门证”, 出门证应记录其姓名、 所在部门、 部门负责人签 TCP 反恐怖管理规定 YQL/GW-64 字、 进出厂门的时间、 事由、 携带物品名称等信息, 门卫核查携带物品的人员与物品同出门证一致后方可让其离开; 出门证由门卫保存三个月。

 4.2.7 收外来包裹/邮件,

 接收人须确认无误后才可签收, 并留下一联作留底备查, 然后在《邮政/快件登记本》 上详细记录寄件人的地址姓名、 收件人的姓名等信息并通知收件人领取快递, 并在登记本上签收; 对有疑问或收件人不明的邮件退回或上报后勤部处理;

 4.2.8 公司 IT 工程师专职维护公司网络安全、 密码管理及使用权限的控制, 只有相关使用人员可以使用唯一的权限密码可以进入系统进行操作和查看, 使用人员必须对自己的密码保密, 一旦发现或怀疑自己的密码泄露, 必须及时更改, 确保其他人无法盗用自己的密码进入系统, 导致信息的更改和丢失,并对新员工进行电脑网络安全培训; 设置帐户无效登陆次数连续 3 次失败后帐户自动锁定, 由 IT 管理员复位帐户锁定后方可重新登陆, 密码每月更新 1 次。

 IT 工程师定期对公司电脑进行检查确认权限的有效性, 发现违规操作的将提请处分并调离该工作岗位; 非工作需要而利用公司网络上网, 一经发现,发现人员有权举报并制止其行为, IT 工程师可以对其进行口头警告的处分;

 4.2.9 公司选择了卡巴斯基反病毒网络入侵报警系统并安装到公司的每台电脑中, 便于对公司网络系统中的病毒和非法侵入(如黑客)

 进行监控, 在网络受到入侵时, 工作人员能够根据提示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避免网络系统遭受入侵导致系统瘫痪、 数据丢失或公司机密泄露。

 4.2.10 监控室、 机房、 包装区域、 集装箱装卸区域、 电房、 办公楼或仓库等区域为重点安全控制区, 所有员工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上述区域, 与以上区域工作不相关的工作人员, 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区域内的工作人员有权劝阻非相关人员的进入, 如劝阻无效, 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或后勤部处理。

 被允许进入的人员必须有该区域的工作人员陪同并对其携带物进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检查。

 4.2.11 公司重要数据如仓库出运单、 订单、 财务报告等须备份储存在公司服务器和上海总公司的服务器上, 以确保数据不会因意外原因而丢失。

 4.3 紧急应变安全管理 4.3.1 紧急事故发生时, 应变组织结构由公司组织结构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由管理代表确定各组员的任务, 以便应变措施的执行;

 4.3.2 由公司安全负责人规划日常的防护与急救设备; 并由专职安全员对各项防护设备作定期检查和测试, 以确保防护设备的有效;

 4.3.3 由后勤部负责规划车间紧急疏散路线图并制作成标示牌张贴于工作现场, 以便紧急应变时的需要;4.3.4 公司安全负责人负责每年组织进行工厂安全评估和日常安全检查, 对问题点及潜在安全问题制定 TCP 反恐怖管理规定 YQL/GW-64 改正行动计划, 并跟踪改进结果。

 4.4 消防安全管理 4.4.1 建立各车间、 部门义务消防员队伍, 制定年度消防计划, 定期对全体员工培训消防常识;

 4.4.2 主管部门负责公司所在部门、 车间的消防设施的检查与管理, 及时检修、 更换、 补充失效消防器材;

  4.4.3 楼梯、 走廊、 出入口等不得放置物品, 保证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4.4.4 整理、 正确管理或保存场所内的易燃物, 按规定保存与摆放;

 4.4.5 每年举办一至二次消防演习和全员逃生疏散演习。

 4.5 人员安全管理 4.5.1 由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审查, 核实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证件, 确认符合《劳动法》 务工年龄等条件的发给招工“员工入职登记表”; 要求应聘者在“员工入职登记表” 中如实填写个人履历、学历、 政治背景、 详细住址、 通讯方式等信息; 员工在报名时, 由人力资源部将其身份证扫描到公安部门的“扬州企业人员管理派出所系统” 并传送到公安部门进行犯罪记录核查。

 4.5.2 人力资源部在招聘时要重点辨别身份证上的年龄与特征是否与其本人相符合; 检查应聘者其它证书, 如毕业证、 计生证及家庭背景等; 证件相片是否与其本人相符等;

 4.5.3 对将从事物流岗位(如运输、 仓管、 搬运等)

 的人员要要特别注意核查其身份、 背景, 经核实无疑虑后方可录用, 经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4.5.4 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安排对新招人员进行厂规、 厂纪和安全意识教育的培训, 宣贯《员工手册》 和安全知识, 动员外来打工人员办理“暂住证”, 以便协助司法机关社会治安的治理;

 4.5.5 员工在职期间, 人力资源部应不定期地检测员工身份证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一旦发现使用假身份

 证者, 立即按厂纪厂规要求给予除名;

 4.5.6 公司鼓励员工进行反恐安全举报, 发现与本工作区域无关、 可疑的人员时及时向直接领导举报,在其他区域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举报箱设立在办公楼及车间门口, 也可以通过电话、邮箱、 面谈等方式进行举报, 相关接待部门与接待人必须对举报人进行保密和保护。

 对于举报属实的,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4.5.7 由公司后勤部和安全负责人处理员工举报的潜在安全隐患。

 4.6 产品包装及物流安全管理 4.6.1 包装线的线长负责包装区域的安全控制, 防止非本区域工作人员与异物进入包装区域, 在包装过

 TCP 反恐怖管理规定 YQL/GW-64 程中, 操作人员必须检查包装箱内“不可有与产品无关的异物”, 一旦发现必须及时清理并向线长汇报,对该批已经包装好的产品进行全部检查; 成品出厂抽样检验时, 同时检验包装内物品与外包装标识的符合性, 一旦发现异物, 该批产品必须全部返工;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线长、 检验员进行产品的安全培训, 线长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安全培训, 保证产品的完整性。

  4.6.2 所有国际和国内货物、 成品、 半成品存放在单独的、 安全的仓库(区域), 由专职仓库保管员管理; 所有出口产品由上海总部向当地商检局申请检验检疫, 合格后方可作为合格产品发货。

 4.6.3 出运集装箱货车停车区域与其它车辆的停车区域应分开停放, 间距一般不少于 10 米; 集装箱装货区域必须保持清洁及灯光明亮, 任何无关人员或物品不得进入装卸货区域, 确保装箱安全;

 4.6.4 货运安全管理 4.6.4.1 货运公司均为客户指定; 门卫严格控制非授权的货运公司进入厂区, 门卫、 仓库人员详细记录前来装货集装箱及司机的信息, 包括车牌号、 集装箱号、 司机姓名、 货(柜)车资料、 运输公司名称等;4.6.4.2 装箱前由仓库负责装箱人员对装箱区域及集装箱进行全面符合安全标准的检查并作记录, 防止非授权物料或人员进入。

 要求检查货柜结构的完整性、 门锁机械结构的可靠性。

 对所有货柜进行如下 7点检查, 有任何差异要报告给相关主管:

 1)

 底部:

 支撑梁要可以看见;

  2)

 门内:

 检查两个门的完整性严密性;

  门外:

 检查螺栓和锁是否正常完好;

 3)

 右侧:

 用工具敲击墙壁, 听空心的声音; 检查结构梁是否有不正常的维修; 检查内壁右侧是否有维修, 若有, 外部应可以看见;

 4)

 左侧:

 同右侧;

 5)

 前壁:

 保证块件和出气口可见; 用工具敲击前壁, 听空心的声音; 用量具确定从门到前壁的长度,并与标准对照

 6)

 天花板:

 对柜内天花板的修理柜外要可见; 检查从地板到天花板的高度是否正确, 并且块件和出气口要可见; 用工具敲击天花板, 听空心的声音, 若有异常及时报告

 7)

 地板:

 地板到天花板的高度必须正确; 地板应是平整的; 检查异常高度和不正常修理;

 4.6.4.3 仓库负责出货人员必须核对装箱单(品名,外箱标签、 体积、 总件数、 重量等)与出运单是否一致, 直到完全一致时才能出货;

 4.6.4.4 装箱时, 由监箱人员核对装箱货物与装箱单的一致性; 装箱时要注意货物的摆放紧凑和平稳,

  TCP 反恐怖管理规定 YQL/GW-64

 以保证运输途中的货物安全;

 4.6.4.5 监箱人员负责装箱前检查集装箱是否有封条, 封条是否完好, 是否符合国际标准、 封号与集装箱号是否一一对应, 封条是否短少或过剩, 发现异常应及时汇报, 由货运公司通过海关取得新的、 有效的封条, 在取得新的、 有效的封条前不得装箱。

 封箱完成后, 检查并确认封条的完好及有效性, 并记录封号和装箱单上签名, 装箱单必须存档一份备查(长期保存);

 4.6.4.6 若因特殊情况需对已封集装箱开封时, 要立即向货运公司申请更改封号, 领取新的封条, 并在装箱单上注明新的封号;

  4.6.4.7 严格按海关规定办理(进)

 出口相关的安全商检。

 4.7 其他 4.7.1

 IT 工程师通过网络(后勤部通过公安系统)

 定期或在发生重大事件时收集最新的恐怖威胁趋势、走私趋势和查封情况的信息, 辨认和预见各个供应链中恐怖分子制造的威胁程度并及时在宣传栏中展示, 宣传反恐和识别可疑人员的知识, 提高员工识别内在阴谋、 反恐、 反走私意识和能力。

 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反恐、 反走私的知识培训。

 4.7.2

 本文件作为新员工入职培训教材之一, 所有员工必须熟悉本文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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