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时间:2022-08-31 13:20:10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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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2020 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系列决策部署,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提高服务市场主体的质量和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2020 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XX 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升级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抓实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 20 个专项行动,着力创优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最强的“四最”营商环境,力争我市营商环境测评位居全省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提供便捷高效政务服务。

 1.深入推进政务服务“集中办、基层办、就近办、无差别办”。巩固和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成果,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对标长三角先进地区,优化办理流程、提升服务标准,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加快推进电子

 印章、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等技术在政务服务过程中的应用。在市县政务服务中心推行“综合窗口(前台)统一收件+部门受理岗(中台)分类受理+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后台)集中审批+综合窗口统一出件”的政务服务运行机制。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特别是个人事项办理,向基层乡镇(街道)、村(社区)下沉,统一服务标准和办理流程。推行 7×24 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

 2.打造“XX 事通·慧 XX”品牌。推进“XX 事通+政务服务”“XX 事通+社会治理”工作,开发、整合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社会治理、行政执法应用,以“XX 事通”电子亮证逐步取代实体证照,将“XX 事通”XX 分厅上升为城市级移动服务平台。

 3.推行“办好一件事”主题服务。优化提升综合窗口的统一受理能力,实现即件当场办理、承诺件材料预审。搭建事项覆盖面广、服务精度高、功能拓展性强的综合服务窗口,从“办事项”向“办事情”转变,为企业提供一个指南、一套表单,推动“一件事情一次办”。

 4.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聚焦企业开办和注销、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以及企业群众办好“一件事”的高频关联事项,推进全流程优化整合和信息共享,实行联合办理,推动更多跨部门事项“最多跑一次”。深入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5.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加强宣传推广,积极引导群众参与评价政务服务绩效。改造升级政务服务评价系统,接入部门评价数据,通过线上线下办件评价、电话回访、意见投诉等渠道,收集反馈整改相关问题,建立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通报制度、差评复核纠正机制,持续改进政务服务,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

 (二)推进项目建设提速增效。

 1.实施招商项目全过程闭环管理。建立招商项目评估预审机制,加强投资主体、技术水平和市场前景研判分析,重点预审项目的产业规划、亩均投资规模(一期达产后必须到规模企业标准)、能耗和生态环境等指标。重大招商项目从项目洽谈到核准备案、开工建设、竣工投产、政策兑现、二期推进,实行“一套班子”专责服务。优化招商引资政策体系,实行大项目大政策、好项目好政策,建立项目投产前扶持、投产后奖补政策清单。统一规范招商引资合同文本,建立双向约束机制。

 2.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 88 个工作日以内,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均压缩至 20 个工作日以内,竣工验收阶段压缩至28个工作日以内。各阶段全部审批事项(不包括跨阶段并行审批事项)承诺时限不得超过相应阶段规定的最高审批时限。在最早可办时点和每个审批阶段起始时点

 进行提示,引导建设单位尽快完成事项申报。充分发挥综合服务窗口咨询、分办、协调、反馈、监督作用,避免综合服务窗口设置“部门化”。

 3.推行项目建设区域评估。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水资源论证等事项统一评估,不再对区域内的市场主体单独提出评估要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对区域评估成果统一审查,不再要求入驻项目单独办理相关事项。区域评估费用不得由市场主体承担。

 (三)推动实体经济降本增效。

 1.全面落实各项惠企政策。深入宣传解读国家和省、市出台的一系列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尤其是应对疫情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等相关政策措施,对于涉及资金奖补类政策,进一步优化兑现流程、简化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力争 4月底前全部兑现到位。积极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落实小微企业认定标准,严格落实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降税率及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推行全部制造业领域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落地见效。全面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推行税收优惠政策“清单式”管理。深入贯彻落实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推进小微民营企业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2.持续开展融资纾困行动。扎实开展提高存贷比、扶小扶微、扩大直接投资、培育推进上市挂牌、基金助力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推动金融产品创新,扩大“税融通”规模,持续推进“劝耕贷”、“4321”新型政银担等业务,推进银行扩大无还本续贷业务,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供应链金融试点。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抵押方式,适当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建立常态化投融资对接机制,加快基金投资跟进力度,力争实现基金股权投资 2.5 亿元。提升审贷获贷率,持续优化企业开户服务水平,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压缩贷款申请、资产评估、授信审查、抵押登记、合同签订和发放贷款等环节流程,清理不必要的材料、手续和环节。多策降低融资费用,清理减少融资各环节收费,强化落实“两禁两限”规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要求。

 3.深入推进创新创业创造。加快推进科创集聚区建设,支持龙头企业产学研合作,设立教育装备、装配式建筑、化工等产业创新联盟,加快建设专业孵化器以及“双创”示范基地。全面落实新时代“XX 英才计划”以及各项创业支持政策,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大力培育高精尖和急需的高技能人才。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建功立业。

 4.着力提升就业服务水平。持续开展“接您回家”活动、“春风行动”,常态化推进“2+N”就业招聘活动,打造“周

 三招工”“周六招才”招聘赶集日,建立全天候互联网创业就业平台。深入推进技工大市建设,大力推行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促进各类群众就近就地就业。

 5.优化水、气、电报装服务。用水用电办理环节统一整合为报审、现场踏勘、接入挂表等 3 个环节,将用水用气报装服务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依托 XX 事通等平台开展用水用气线上服务。简化办电环节、压减办电成本、提高办电效率、压缩办电时间,提供 XX 事通 APP、掌上电力 APP 等线上用电报装渠道,对电力接入工程规划许可、涉路施工许可、绿化许可、占路许可等行政审批实行限时办和并联审批。

 (四)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1.着力破除各类隐性障碍。进一步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制度和做法,全面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一系列优惠政策,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范围外一律开放,不得设置对外地经营者不平等、消除或减少经营者之间竞争的市场准入条件。

 2.深入推进招投标规范化建设。提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功能,全程电子化交易率达到 90%以上。梳理招标投标规则及服务流程,简化评标评审办法,完善交易文件规范文本。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审批、招标采购、服务、监督、履约、结算、审计等各环节监管部门、建设单位职责,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职尽责,实行全流程闭环管理。建立

 大数据分析预判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阻扰他人投标、干扰开标评标秩序、恶意投诉举报、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借用资质投标或转包等行为,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

 3.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发挥企业在专利创造、运用、保护方面的主体作用,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支持特色产品和农产品申请地理标志。以推进知识产权有效运用为重点,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形式多样化,大力培养知识产权各类人才队伍,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推动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商业银行对企业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相关无形资产进行打包组合,提供融资支持。

 4.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全市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功能,扩大信息归集范围,除政府部门掌握的政务信息外,对供水、供电、供气、行业协会商会等机构掌握的信用信息,逐步纳入信用平台。推进联合奖惩、信用监管和失信治理,实施重点业务事项信用状况核查预警、自动匹配红黑名单、嵌入联合奖惩措施、汇集反馈实施情况的“信用奖惩、一键联办”便捷模式,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凡是对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都要履行约定义务,接受社会监督。

 (五)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简政放权政策。按照“四个一律、

 两个全程”的要求,及时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决定取消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清理简并资质资格许可事项等衔接落实工作。深入推进落实开发园区审批事项下放等工作。

 2.全面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优化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深化公共服务、行政权力中介服务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等关联清单建设,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深入推进清单规范化标准化,积极打造“全市一单”的权责清单制度体系。

 3.全面提升行政审批质效。在现有行政审批办理程序、审批时限基础上,创新工作举措,加强审批监管,强化收费监督,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间、降低办事成本,力争实现行政审批事项承诺审批时限比 2019年平均再减少五分之一,最大程度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4.持续整治各类变相审批。进一步清理规范目录、备案、计划、规划、登记、注册、年检、年报、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管理措施,摸清底数,明确办事规则,优化办事流程,并向社会公开。

 (六)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1.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进一步推进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工作指引规范化、精准化建设。推进双随机抽查全

 流程整合,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抽查有效结合。制定事中事后监管计划任务清单,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制定出台随机联查事项清单及工作规范,有效整合归并多个部门对同一主体的抽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2.加大企业反映诉求和问题办理力度。坚持市、县(区)联动,常态化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扎实做好企业问题收集办理,做到即收即转、限期反馈、限期办结;持续跟踪处理好实体经济重点难点问题,主动为企业牵线搭桥,精准为企业把脉问诊,深入促进产学研用合作,着力破解企业资金土地、人才用工、环保科技、水电路气等要素制约,切实助推企业破难解困、转型升级。

 3.全面提升法治化水平。强化社会治安动态防控,大力开展企业周边治安整治,严厉打击黑恶势力、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影响社会发展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保护企业家的人身自由、自主经营和合法财产权利,严防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让企业家安心干事创业。深入开展“送法进万企”等活动,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促进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合法规范。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着

 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园区、基地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制度,深入企业调研指导,了解实际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强化服务企业工作督导检查,坚决制止和惩戒服务企业失职渎职和政策落实不积极、不主动、不到位,办理企业反映的合理合法诉求上推下卸、拖着不办、问题解决不力,以及不廉洁用权、搞权钱交易、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建立正向激励、负面清单与容错纠错相结合的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鼓励企业家追求卓越、敢为人先,营造支持改革、宽容失败、鼓励担当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及其经营管理人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与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公职人员交往中,有交集而不能有交换、有交流而不能有交易。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调整充实创优“四最”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以及市直服务企业小分队成员,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层层压实责任,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落实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完善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落实专人负责,确保营商环境工作常态化推进。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主动衔接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合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强化考核评估。各地各部门要主动接受社会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监督,对企业和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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