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012年法院暑期专业实习报告

时间:2023-05-22 20:50:03 来源:网友投稿

2012年法院暑期专业实习报告一.实习前言“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实现理论自身的价值,也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使理论得以检验。同样,一个人的价值也是通过实践活动来实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2012年法院暑期专业实习报告,供大家参考。

2023年2012年法院暑期专业实习报告

2012年法院暑期专业实习报告

一.实习前言

“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实现理论自身的价值,也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使理论得以检验。同样,一个人的价值也是通过实践活动来实现的,也只有通过实践才能锻炼人的品质,彰现人的意志。法院工作是专业性极强的工作,司法的实质是将法律理论运用于具体的社会实践,因而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是成为一名合格的司法工作人员的重要前提。只有在工作中不断地加强法学理论的学习,才能为自己做好本职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从学校走向社会,首要面临的问题便是角色转换的问题。从一个学生转化为一个单位人,在思想的层面上,必须认识到二者的社会角色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学生时代只是单纯的学习知识,而社会实践则意味着继续学习,并将知识应用于实践,学生时代可以自己选择交往的对象,而社会人则更多地被他人所选择。诸此种种的差异。不胜枚举。但仅仅在思想的层面上认识到这一点还是不够的,而是必须在实际的工作和生活中潜心体会,并自觉的进行这种角色的转换。

法学具有很强的社会实践性,通过参与社会主义法制实践充实教学内容,是法学专业教学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其目的是使学生增强对社会主义法制的感性认识,熟悉实体法及程序法的运用方法、程序,掌握证据甄别、运用的方法、技巧,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法律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通过实习,使学生充分了解法律思想、法律文化、法律制度在保护生产关系,促进社会文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进而使学生坚定“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信念,致力于社会主义法学制习建网设。

二.实习内容

这次实习的总要求是接触社会,了解国情民意,培养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艰苦奋斗的精神。正确认识自我价值,巩固所学法学理论知识,培养锻炼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我们的实习起止时间定为XX年7月9日——XX年8月7日,实习场所是在山东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下属的各地区基层人民法院。

具体要求

1.组织纪律性方面,要求学生在实习中应认真遵守政法人员有关守则,并做到“服从领导、虚心好学、吃苦肯干、团结互助、热爱劳动、注意保密”。

(1)服从实习领导小组的各项安排,未经许可,不得变更实习时间和实习单位;

(2)遵守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各项纪律制度,不得旷工、迟到、早退。因生病、有重要事情而不能正常实习的,必须向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带队教师请假。

(3)保持**大学学生的形象,遵守各项文明规范,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指导老师和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向实习单位提出不恰当的待遇要求。

2.业务要求,学生应根据专业性质和培养目标的要求,完成如下任务:

(1)熟悉法院、检察院、律师、公证及其他有关司法工作的性质、任务、内容、工作方法和具体程序。

(2)在刑事、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方面,注意发现和了解具有地区特点的各类案件的新情况、新动态、新问题,注意学习指导教师的思想品质、工作作风、办案经验。

(3)根据情况,在实习地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参加实习所在单位的业务学习和活动。

3. 实习报告,实习结束时,学生应当提交一份实习报告。

(1)参加实习的学生必须每天对实习情况做日记。实习日记应准确反映实习当天的情况,包括实习时间、场所、岗位以及实习方式和实习内容等

(2)实习结束之前,每个学生都必须认真撰写实习报告。通过撰写报告,系统地回顾和总结实习的全过程,将实践性教学的感性认识升华到一定的理论高度,从而提高实习教学效果。

法律涉及到社会各个领域,能供法律专业学生实习的场所也很多,主要地点应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所、狱政管理机构)尽管各部门业务有共同之处,但差异亦很大。因实习时间较短,不可能把所有的实习地点、机构都实习一遍,这就存在优化选择问题。 人民法院拥有审判权,是一切诉讼活动的终结。它要对各种性质的诉讼案件进行审理,又要对各种诉讼主体的活动审查评价,涉及的法律、法规最丰富。因此选择人民法院作为实习地点,有利于学生接触实践,便于学生把学到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但由于人民法院存在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综合考察各级各种法院的特点后,选择基层人民法院作为实习场所最为适宜,主要有以下理由。(1)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性质、种类最全面。 (2)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最多。(3)基层人民法院涉及的法律法规最广泛。当然,我们不是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就不利于实习,不利于实践,不首选这些机关,是因为公安局的案件局限性大,基本上是与治安、刑事案件有关。而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多遇到的是自侦案件的侦查、批捕、代表国家提起公诉、法律监督等法律实务,在法律的适用上,以刑事法律为主,对民事案件涉及很少,因而,我们认为选择实习基地时,应首选基层人民法院为宜。

我国的法院系统分为四级,中级人民法院为第三级.其性质仍为审判机关;职能主要是对第四级法院进行监督和指导,审理应受理的初审案件,审理上诉及申诉案件,有终审权.

**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正式干警154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占73.8 %,其中有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26人。辖8个基层法院,35处人民法庭。两级法院共有法官682人,其他工作人员496人,年办案4万余件,其中中院年均办案在2700件以上。

近年来,**中院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统领法院工作,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响亮地提出了“经济欠发达、精神不能欠发达、工作必须创一流”的口号,确立了“服务大局、公正司法、深化改革、树立形象、争创一流”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开展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中院先后荣获“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和‘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先进集体”, “全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先进单位”、“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四年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省级文明机关称号。连续两年被省法院授予“年度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中院的司法警察工作在全国法院系统考核中名列第一,法警支队连续多年被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中院的信息化、民事审判、案件执行、国家赔偿、司法鉴定、物质装备等工作也进入了全省乃至全国法院的先进行列。近年来,两级法院受表彰的先进个人达316人,有13个单位和53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了以“全国模范法官”刘景涛、“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桑桂林、“全国法官十杰”李昆仑和“全国优秀法官”袁建国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法官。

    在法院和指导教师的安排下,我们的实习任务主要包括:参观法院,了解法院的信息化建设情况,旁听庭审,参加座谈会,与法院领导进行关于法律问题的讨论等。

为达到预期的实习目的,实习内容主要包括:

    1.掌握证据甄别的方法、技巧;

2.了解法律适用的方法、程序;

3、熟悉各类法律文书的特点及制作;

4、了解并掌握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工作特点、工作程序、工作方法;

    5.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法制建设的需求;

    6.了解法学理论的发展完善对社会主义法制发展的促进作用;

    7.掌握法律论辩的方法及技巧。

在此期间,我参观了大量法院,了解了法院目前的建设情况,参加了座谈会,旁听了庭审,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和民事诉讼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知识,对程序性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因此,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三.实习感受

在这次实习过程中,我们观看了**中院将信息化广泛应用于司法审判管理、司法政务管理、司法人事管理等方面的网络演示,其中留下印象最深的就是**中院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审判管理。**中院提出了实现审判“八化”模式:庭审控制智能化;请示答复规范化;卷宗归档电子化;案件研究科学化;拍卖竞价运程化等。法院努力建设五个“平台”:司法能力网络建设平台;思想政治教育建设平台;干警业绩考评建设平台;党风廉政建设平台;法院文化网络建设平台。同时,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网络公信力,以“公开,监督,便民,服务”促公信。在现代化、信息化迅猛发展的今天,**中院“无纸化办公”的提出,使得提高效率、信息共享、达到了协同办公,电子政务的方便快捷使大家受益匪浅,许多原本繁杂冗余的工作都在手指的点击下轻松完成。我们可以看到,信息化下一步工作要紧紧围绕法院中心工作,以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为目标,着重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突出做好应用工作,努力实现信息化手段对法院各项工作的“全覆盖、无缝隙”管理;二是继续完善基础设施,提供良好的信息化应用支撑环境;三是加强工作机制建设,保障信息化应用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信息化工作有序、高效运行。

实习期间,我接触了一些的案件,通过参加这些案件的讨论分析,我对原本掌握不扎实的法律基本知识有了生动形象的理解,让我认识到,只有通过理论知识与现实案件相结合,才能更准确的掌握法律的内涵。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

通过这个实习,我获得了许多难得的法学相关工作的工作经验,对于案件的管辖、受理、适用法律、起诉上诉等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更加深刻的体会到中国法治社会的现状,中国国民法律素质的高低。

这其中有一天的实习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是我们第一次真正的做到审判庭旁听席的位置上来听取民事案件的审理。那天开庭审理的是一个比较简单的担保合同纠纷案。原告一方是一个合作信用社,被告则是两家公司(信发集团、浩申公司),及**市国资委,还有6个自然人(未到庭)。在审判正式开始前,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及代理人代理权限,之后宣布开庭。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审理流程,确认是否回避,随即开展法庭调查。在原告递交起诉状,被告递交答辩状之后,法官总结了案件争议焦点:1、原告诉讼是否存在错误;2、信发集团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3、**市国资委是否将浩申公司资产转移至自己名下?是否承担连带责任?4、本案是否应当中止审理?在提出这四个争议问题之后,原告进行举证,被告质证。最后,由当事人做最后陈述,法官宣布休庭。

我被庭审这个环节深深地震撼了。它不仅有严肃的法庭气氛,更重要的是法律程序和法庭辩论。合理的法律程序可以产生、维持、甚至强化优良的法律的公信力,使其在提供“合理”的论辩中的说服力得到增强。也让我了解到法律程序的内在价值,公平、秩序、理性和效率。法庭辩论让我感受到的也不只是法官缜密的思维,律师、公诉人的语言逻辑能力和口才,还有证据的重要性。没有合法的真实的准确的证据,法律是不予认证的。即使犯罪嫌疑人互相指证,但没有确凿的证据加以证明,还是不能得到法律上的判证。虽然我们没有听到最后宣判的结果,但是整个民事诉讼过程已经印证了我们在课本上学到的东西,是一次很好的将知识应用于实践的过程。

那天下午我们还与立案庭李庭长进行了一场关于审判工作全貌的座谈会,分别介绍了审判权在法院的运行情况、对审判权的监督并从实践角度提出了一些学习的建议。我们把看到的和自己学到的知识理论联系起来,进行总结和对比,看看自己在什么地方有误区,看看自己的理解和实际的意义差多少差在什么地方。

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老师,他们对于我的实习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东西老化并且模式化,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反思检验巩固了自己学习的知识,同时也为自己以步入社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积累了经验,打开了一扇门。

四.实习总结

    我现在已经充分认识到: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际行均要求很强的学科.在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的同时,要能够带到生活中。将理论联系实际总结出一套属于自己但又不违背法学原则的道理。有了牢固的理论体系,就要实现第二次飞跃,把理论带到实践中。

这一个月的实习,有困惑,有感动,有迷茫也有反思。对一些现实中的案件与所学东西有较大的出入时,会困惑;面对平易近人的司法局的同事,面对每一个质朴渴望得到帮助的群众,会感动;遇到社会上的一些不好的风气,实实在在的去面对一些暴力案件,离婚案件时,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难受和迷茫;而对于在实习期间关于纯粹的法学理论及法律事务方面的问题,我又会积极的反思和总结。短短的一个月,所见到听到学到的东西并不是一篇文章所能概括完,有一些东西还需要更深入更长久的思考和回味。我想这种总结反思回味会对我以后的做人,法学学习,职业生涯产生很多正面的影响。

非常感谢学校给我们的安排的这次实习,但是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首先,实习内容不够紧凑,很多的庭审运用的法律是我们还没有学过的,这样会使我们不能够充分运用知识来理解;其次,实习安排的时间可以更加长些,这样我们将会有更多的时间来体会法律。

通过这次实习,我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首先,我们在学校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际中的操作还有一定的差距,这时需要老师能够给我们及时的解答;其次,就是希望法院可以安排更多的旁听庭审,并尽量使用普通话以加强我们的理解。在审判之后最好能让审判员给我们讲解案件,使我们更加清楚的了解案情,运用所学知识,形成自己的意见和观点。第三,希望在参观基层人民法院的时候希望法院可以提供更多的书面资料,以供我们更加清楚的了解这些法院的建设状况。

时光飞逝,短短的一个多月的实习就结束了。感谢**市中级人民法院给我提供的实习场所和在实习过程中给我的帮助,使我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在此,我谨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大学文法学院的各位老师和我的实习指导老师**老师、**老师、**学长、**学姐表示衷心的感谢。还有感谢我的学校**大学为我提供的这个难得的实习机会,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提供的帮助和努力。通过实习,我在法学领域获得了非常珍贵的实际的工作经验,检验并巩固了自己四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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