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局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时间:2022-08-22 08:20:04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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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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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情况工作总结

 (2020 年 10 月)

 包头市科学技术局 2019 年以来,包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包容普惠创新建设工作,不断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多措并举,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

 截至目前,我市拥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188 家、国家重点实验室 2 个、经认定的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 286 家,其中,国家级创新平台 10 家,自治区级创新平台 198 家;认定科技“小巨人”企业 13 家、军民融合科技示范企业 15家、智能制造科技示范企业 5 家、创新引领型民营企业 20家。拥有国家级孵化器 3 家,自治区级孵化器 7 家、国家备案众创空间 14 家。2019 年,围绕产业技术创新,组织实施重点研发项目,一批“卡脖子”技术取得较大突破。全年争取自治区各类科技项目资金 1.8 亿元,市本级科技投入 4.28亿元,R&D 研究经费支出 42.9 亿元,占 GDP 比重 1.58%。

 启动了“国家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和“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申报创建工作;以建设中科院包头科技产业园、上海交大包头科技产业园、北大包头科技园、浙大包头工研院中试基地、包头稀土院稀土新材料中试基地为抓手,促进成果转化。充分发挥“白云鄂博稀土资源研究与

  2 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和“一机集团特种车辆及其传动系统智能制造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的作用,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疫情期间,我市紧急启动防治新冠状肺炎的科技攻关行动,组织实施了一批疫情防控科技攻关项目,为有效防治新冠肺炎提供科技支撑;开通了“包头农科讲堂”手机网络微课堂、高企网上培训、管理业务网上培训及咨询办理等,在疫情期间没有间断科技服务。

 一、改革举措及具体做法 1、落实完善包容普惠创新创业政策,提高创新创业活跃度 我市坚持包容普惠的原则,相继研究制定了《包头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包头市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包头市加快发展众创空间推动建设区域性创新创业中心实施意见》、《包头市促进科技创新工作十条措施》《包头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支持重点科研机构提升创新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包头市科研仪器共享共用创新券项目资助管理暂行办法》《包头市创新引领型民营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包头市关于促进高等院校与地方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等 20 多个政策,覆盖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双创、产业提档升级、科技金融结合、军民融合等领域,为提高全市创新创业活跃度营造

  3 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强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搭建创新创业平台 组织我市众创空间向国家科技部备案申报,汇德众创空间等 4 家众创空间通过科技部备案审核,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达到 14 家。为提升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服务能力,自治区2020 年组织开展了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绩效考核工作,我市的稀土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等两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包头创业咖啡等五家众创空间被评为优秀。2019 年,我市共 4 家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和 7 家绩效考核优秀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共获后补助资金 500 万元。疫情期间,我市孵化器及众创空间通过降租减费等方式帮助在孵企业渡过难关,为创业大学生和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提供免费创业咨询、优惠政策落实及贴息贷款申请等服务。

 3、培育壮大科技创新型企业集群 根据《包头市促进科技创新工作十条措施》,加大对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的科技型企业的培育工作。2019 年以来,举办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培训会 5 次,对高企优惠政策、申报指引等进行解读;组织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68 家,累计达到188 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达 154 家,对 60 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1200 万元的资金支持。

 出台了《包头市创新引领型民营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

  4 法》,组织认定我市首批创新引领型民营企业 20 家;组织开展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创建工作,认定内蒙古中天宏远再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等 3 家单位为包头市第三批科技“小巨人”企业,累计达到 13 家,其中 10 家已给予共 500 万元的资金支持。同时积极开展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军民融合示范企业的培育认定工作。

 出台了《包头市科研仪器共享共用创新券项目资助管理暂行办法》,当年为包头天和磁材有限公司等 5 家科技型企业按照 50%的比例,对科研检测费用进行补贴。

 加大惠企政策落实力度。全年自治区、市本级财政科技资金支持民营科技企业资金 1.09 亿元。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 7.7 亿元,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 1.3 亿元。

 4、发挥科研机构作用,提升创新能力 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重点科研机构提升创新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向高校,独立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经国家、自治区认定的企业重点实验室、企业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民营企业研发机构等征集了 291项科技项目,其中 32 个项目已获得自治区和包头市的资金支持。

 积极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自治区和包头市累计支持 2 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8316 万元。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充分利用重点实验室科技资源,优先购买包头本地分析检验、

  5 检测服务;支持实验室承担国家和自治区科技项目,指导实验室举办学术会议,扩大开放交流,使白云鄂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特种装备智能制造技术水平和自主研发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5、深化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一是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包头市政府分别与中科院、清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签订全面合作协议,与国内 30 多所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组织实施了 210 项产学研合作项目,到 2019年底我市院士工作站累计达到 42 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4 家,共建联合实验室(工程中心)39 家。与北京大学、中科院、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合作共建了北大包头创新研究院、浙大包头工业技术研究院、中科院包头稀土研发中心、上海交大包头材料研究院等 4 家新型研发机构。

 二是打造成果转化核心区。依托四家研发机构,建设了中科院包头科技产业园、上海交大包头科技产业园、北大包头科技园、浙大包头工研院中试基地、包头稀土院稀土新材料中试基地等 5 大中试产业园(基地),打造成果转化核心区。

 三是落实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法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政策,激发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四是加强资金引导,加快成果转化步伐。2019 年市本级

  6 财政投入 5000 万元用于科技项目,自治区切块 3000 万元用于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6、推动科技金融结合,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模式,对高新技术企业、小巨人企业、创新平台等,采取资金后补助的方式支持资金 3780 万元。

 设立创新创业投资基金。2019 年,包头市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设立 1 号子基金并募集社会资本 495 万元,完成包头市科锐微磁新材料公司年产 2000 吨快淬磁粉的投资项目,投资额为 661 万元。2020 年对人才创投基金第二批拟投资的8 家企业及项目,基金工作办公室原则同意设立子基金投资过会企业。

 新冠疫情以来,已争取自治区科技成果融资平台给予我市新力纺织、恒久钢构、威丰稀土、金蒙汇磁、军达、青山电气等 6 家企业共计 2600 万元贷款。

 二、取得的成效 1、全市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包容普惠创新和活跃度进一步提高 系列政策为全市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提供了良好的政策保障。在《包头市促进科技创新工作十条措施》中,所有达到资助标准的创新主体,均可获得各类后补助资金支持,体现了政策的普惠性。

 在《包头市关于鼓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中,

  7 鼓励国有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离岗创业,突破了国家层面仅限于科技人员的范围;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让时,科研人员均可按照不同方式和比例获得收益,在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引起很大反响,极大地调动了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稀土院 PVC热稳定剂项目、中科院稀土中心绿色环保着色剂项目等一批成果转化后,研发团队个人按政策规定,均获得了资金和股权收益。

 2、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载体孵化企业的能力大幅提高 我市目前拥有 10 个孵化器,孵化器总面积有 25.81 万平方米,孵化器内企业总数有 747 个。众创空间数 25 个,总面积有 21.38 万平方米。

 创新载体通过加速创新要素汇聚互动,集聚高科技企业及人才,助力区域科技创新,吸引带动了一批高层次人才来包发展,促进了区域科技资源的高效配置和综合利用,提升了区域科技创新能力。通过整合专业领域的技术、设备、信息、资本、市场、人力等各类社会资源,构建了较为先进、完善的管理服务体系。

 目前包头稀土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场地面积 8.7 万平方米,培育了创业咖啡、汇德创业工场、“创谷”孵化基地、北方稀土医疗产业基地等民营孵化器,新增联合孵化面

  8 积近 4.5 万平方米。

 创新载体在对高新技术成果、科技型企业和创业企业进行孵化的过程中,不断推动合作和交流,为创新技术进入市场、中小企业走向市场架起桥梁,为降低创业企业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其经济及社会效益显著,为我市乃至自治区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区域创新能力增强都起到了推动作用。

 3、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显著 充分发挥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主导作用,实施了一批重点科技项目,转化了一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2019 年争取自治区匹配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3000 万元。例如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国际领先水平的球形高温气冷堆核燃料组件成功应用于第四代核电站示范工程,2.5 兆瓦直驱永磁风电机组、青杉锂电池负极材料、小分子量胶原蛋白研制成功,为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通过科研院所、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带动企业院所加强联合,突破了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北重集团开发的 650℃机组用 G115 大口径厚壁无缝钢管为我国百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电站建设提供了支撑;包钢集团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合作建成了世界首条钢渣高附加值综合利用产业化中试示范线。压水堆环形燃料组件、北奔全球首款充换电一体化新能源重卡、北方股份国内首台 NTE120AT 无人驾驶电动轮矿用

  9 车、威丰电磁取向硅钢极薄带新产品、代血浆胶原蛋白等新产品开发填补了国内空白。

 4、 新型研发机构为我市创新发展提供新动力 北大包头创新研究院、浙大包头工业技术研究院、中科院包头稀土研发中心和上海交大包头材料研究院等四家新型研发机构共设立研发中心 34 个、技术服务平台 5 个,组建院士工作站 3 个,累计吸纳 129 个高质量创新团队来包创新创业,引进高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60 余项,成功孵化 50 多家科技型企业,为 200 余家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为企业开展培训 1000 余人次,为我市创新创业注入新的活力。

 5、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作用进一步凸显 科技大市场完善科技人才、科技政策等六大数据库,并将数据库迁移到科技大市场网站,累计录入信息 1073 条,更新视频新闻 8 条,发布各类技术信息 300 余条。发布清华大学、中科院等科技成果 501 项,为企业提供充足、高质量的科技成果供给和人才、政策共享服务,有效促进全市科技项目对接和成果转化。

 三、存在问题 1、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数量少,发展不平衡 目前,我市孵化器主要集中在稀土高新区,其他旗县区及工业园区内的孵化器数量少,甚至空白。众创空间大部分以综合性为主,依托单位以高校和民营企业为主,缺乏依托

  10 科研院所和大型骨干企业的专业型众创空间。

 2、高层次创新平台数量少,人才缺乏 国家级创新平台只有 10 家,与先进地区相比差距较大;受地域因素影响,刚性引进高端人才难度较大。

 3、科技服务机构发展不足。

 目前我市科技服务机构不仅数量少,而且在法律、财务、评估、知识产权、投融资等方面服务能力不足,制约了我市产业发展需求与科技成果的有效衔接。

 4、科技金融结合不够紧密,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急需加强 科技贷款、知识产权质押、天使基金等科技金融工具数量少,规模小,不能有效支撑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四、下一步深化改革的工作考虑 1、加强科技成果融资工作 包头市已向自治区科技厅申请成为自治区科技成果融资试点地区,并申请设立自治区科技成果融资平台包头分平台。包头市拟出资 2000 万元,申请自治区科技成果融资平台按照 1:1 配比出资 2000 万元,形成 4000 万元风险补偿金资金池,进一步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2、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建设一批高水平、专业化科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重点

  11 支持中科院稀土中心、上海交大包头材料院和青山装备园区建设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提升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规范化、专业化管理运营水平,加速孵化科技型中小企业,争取更多的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落地。

 3、加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制定扶持政策措施,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和科技开发实体,围绕企业发展的关键性、基础性和共性技术问题,有重点的建设东河区铝深加工中试基地、九原区稀土新材料中试基地等 5 个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

 4、加强合作对接,优化开放合作服务与环境。

 加强企业需求和科技成果的收集发布,同时继续组织开展对接活动,推动专家与企业的深度交流,出台出台《包头市落实“科技兴蒙”行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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