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组织犯罪法讨论发言(全文完整)

时间:2022-06-29 17:50:04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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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组织犯罪法讨论发言(全文完整)

反组织犯罪法讨论发言4篇

反组织犯罪法讨论发言篇1

法检两院工作报告讨论发言

听了两院的报告很受鼓舞,过去的一年,法检两院认真履行职责,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全市经济发展,实现XX崛起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可以说是功不可没。通过学习两院的报告,我个人有三个方面的体会:

一是打击犯罪有力。在打击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上,两院能够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坚持惩防结合,严格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有效遏制了犯罪率的上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保驾护航有功。在服务大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两院始终把维护稳定摆在突出的位置,积极参与“平安XX”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社区综治联系点指导工作。同时,通过开展活动、创新机制化解和缓解了“信访难,执行难”“两难”问题,为促进XX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了大量的工作。

三是自身建设有效。在加强队伍建设上,两院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战略任务常抓不懈,通过认真开展文明执法学习,纪律作风教育及提高执行力建设等主题活动,敢于正视问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切实加强查改,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

总的来讲,我们认为整个报告通篇贯穿了服务发展、保障发展的工作理念,简洁全面,客观公正,目标明确,措施具体,非常好。

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的代表,我对“两院”工作谈两点建议:

一、拿实招解决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问题。

近年来,各级法院的审判质量、执行工作及队伍建设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司法部门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力量,应该思考一直以来严重困扰各级政府一个社会问题,即目前愈演愈烈的群众上访问题,大多都是涉法涉诉案件,为什么有那么多群众“信访不信法”,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是“三不”:一是群众不懂打官司。由于法律知识贫乏,法制意识淡薄,出现纠纷后不知道寻找司法援助;
二是群众打不起官司,部分弱势群体,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
三是群众不愿打官司。因为普遍存在执行难问题。部分群众即使打赢官司,其合法权益仍得不到保障,促使更多群众放弃司法途径而走上访之路。如我镇的沈传武民事纠纷案、吴万香医患纠纷案、刘兴梅刑事案件他们虽然都通过了法律判决,但一直不服判决或判决后未执行到位,多年上访,最终还是通过行政手段才得到解决。

解决群众“信访不信法”问题,建议从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要加大司法宣传力度,解决群众不懂打官司现象通过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培养群众通过司法程序维权的意识。二是加大司法援助力度,解决打不起官司的现象。降低诉讼门槛,简化诉讼程序,让一些基层经济困难的弱势群众打得起官司。三是加大案件的执行力度,解决群众怕打官司的现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使一批执行难案和积案迅速得到执行,对拒绝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的,要加大打击力度,尽力化解因“执行难”问题引发矛盾,确保打赢的官司能够执行到位,提高司法的社会效益,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二、出重拳整治社会经济环境。

重点抓好“三手”:一是坚持“严打”不软手。近几年来,社会治安形势有所好转,但在农村,地痞流氓、恶实力在有的地方依然猖獗。如盗窃摩托车、电力设施、农副产品等,强买强卖、强行接揽工程以及利用农村信息闭塞落后,进行诈骗犯罪的现象还大量存在,因此,必须坚持“严打”不软手,对上述犯罪,要快捕、快判,露头就打。二是坚持重点整治不放手。重点整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如金融诈骗、商业贿赂、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尤其是坑农害农骗农的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这些和农业生产息息相关的产品要重点进行整治,从而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三、坚持高压反腐不松手。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职务犯罪查办力度,重点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绝不松手,特别是要加强对国家惠农资金的使用、土地拍卖及大型工程建设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监督。切实扭转社会风气、维护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反组织犯罪法讨论发言篇2

发言提纲

(一)本次活动的重大意义。

我们山西系统性、塌方式严重腐败问题,极大地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影响了党的形象,阻碍了全省改革发展进程。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和繁重艰巨的任务,在全省集中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革弊立新、激浊扬清,振奋精神、攻坚克难,团结带领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努力开创弊革风清、富民强省的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1、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对山西工作重要指示要求的重大举措。

2、是顺应广大干部群众期盼、实现治晋兴晋强晋的必然要求。

3、是重要历史关头赋予广大领导干部的历史责任。

净化政治生态是富民强省的基础,实现弊革风清是富民强省的途径,重塑山西形象是富民强省的支撑。促进富民强省是我们的根本目的,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对我县政治生态的看法。我县的广大党员干部是好的,政治上是坚定的,是可以信赖的,是能够担负起富民强县目标的重要使命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当前我县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坚决打赢“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重塑山西形象,促进富民强省”这场艰苦的、持久的硬仗。

1、政治敏锐性方面不强

表现为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一知半解,在错误的东西面前,缺乏坚强的原则、坚定的立场、鲜明的态度,被一些庸俗作风麻醉了自己的神经,削弱了自己的党性觉悟,对一些涉及全局、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件关注不够。

2、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待加强

表现为树立勤政优政的宗旨意识还不够牢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软指标,在坚持学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自觉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方面还不够深入。

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方面有欠缺

表现为认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只是一阵风,走走过场。甚至认为自己没有大的问题,学习学习就万事大吉。其实,自身也存在大大小小的问题,比如开会时间长,空话套话多,接待上级领导讲排场,参加过企业的剪彩、庆祝活动等等。

(三)重塑山西形象的几点建议。富民强省,是山西3600万人民的迫切期盼,是全省党员干部的历史责任。我们要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始终把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山西廉洁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安全发展、统筹发展。要正确处理富民与强省、强市、强县的关系。不论改革还是发展都要坚持民生为先,时刻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放在首位、放在心中,认真化解民困、民忧、民怨,实现民富、民乐、民安。

(四)我支部履行“两个责任”及党员干部个人在执行党规党纪、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要牢固树立 “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渎职、抓不好是失职”的理念,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工作中,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考核,切实把管党治党的“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要始终保持狠刹“四风”的高压态势,抓常抓细抓长,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对顶风违纪问题,对“四风”变异问题,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1、政治敏锐性方面不强

表现为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一知半解,在错误的东西面前,缺乏坚强的原则、坚定的立场、鲜明的态度,被一些庸俗作风麻醉了自己的神经,削弱了自己的党性觉悟,对一些涉及全局、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件关注不够。

2、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待加强

表现为树立勤政优政的宗旨意识还不够牢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软指标,在坚持学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自觉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方面还不够深入。

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方面有欠缺

表现为认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只是一阵风,走走过场。甚至认为自己没有大的问题,学习学习就万事大吉。其实,自身也存在大大小小的问题,比如开会时间长,空话套话多,接待上级领导讲排场,参加过企业的剪彩、庆祝活动等等。

(五)对我县党员队伍建设的看法。

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提升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要清政风,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为重点,进一步规范简化行政审批、优化办事流程,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效能监察,坚决整治散、懒、玩、浮、拖、推等等突出问题,让全社会享受到务实、清廉、高效的服务。要纠行风,坚持为民、公平、便捷,以基层一线单位和窗口单位为突破口,从“朝上看”向“朝下看”转变,从“不能办”向“怎么办”转变,从“权力说了算”向“法规说了算”转变,坚决整治门不难进了,脸不难看了,但事还是难办,特别是顶风违纪,吃拿卡要等问题。让山西的企业和百姓有事不用求人,办事不用吃请,急事不用久等。要正社风,积极倡导勤劳节俭、重德守法,教育引导全社会摒弃逢事请吃送礼、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相互攀比等陈规陋习,努力形成崇尚法治、相信科学、遵守公德、助人为乐、劳动致富、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

现在我们有些干部不履职、不担责、不作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如果任其持续下去,就会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势必会滋生新的政治生态问题。

(六)对实现富民强县目标的几点建议。

我们要在以 “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大力治标的同时,在治本上加大力度。要围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约束权力、阳光行使权力、合力监督权力、严惩滥用权力,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 “笼子”,努力形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1、工作重形式、轻实效。表现为经常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把布置当落实,把开会当执行,解决实际问题不够,督促检查不到位,使工作流于形式。没有创新意识,时而刚愎自用,时而瞻前顾后,影响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2、拈轻怕重,安于现状。表现为满足于眼前的“一亩三分地”。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挑战,缺乏责任、缺少担当,困难面前更是推诿扯皮,不愿吃苦出力,安排不是自己的工作就有牢骚。

2、对工作要求不严格,缺少创新精神。表现为没有统筹安排好所内工作,将就应付、得过且过。有指标、定任务的工作集中优势资源重点突破,上级抓得松,领导看不见的地方,要么长期搁置荒废,要么“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满足于现在的学识和见解,欠缺创新意识和开拓意识,对新问题、新情况,探索得不够。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稳字”当头,习惯于按老方法、老思维推进工作,创新意识不强,干事动力不足。

(一)理想信念出现了偏离

认为自己拼命努力工作几十年了,再努力也就这样了,船到码头人到岸了,混混算了,完全没有了理想和目标。同时感觉自己是个小人物,面对这个社会、面对不正之风只能选择渐渐妥协。看别人过得好好的,买房买车吃好穿好,羡慕别人的生活,攀比心无形给了自己压力,也增添了风险,容易偏离正确的人生航线。

(二)宗旨意识有所淡化

头脑里的官本位主义作祟,没有处在解决问题的层面上平等的交流。另一方面存在怕得罪人的思想,有时想做个理想的管理者。事情做好了,还人人都说你好,但自己还远远达不到这样的水平,反而造成了工作上的被动。

(三)党性修养不够

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是每一个共产党员人生的永恒主题。对照党的标准,我觉得自己党性修养不够,是最大的不足。一是理论修养不够。主要是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够,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主动性不强,主要是为了学习而学习,深学弄懂、学以致用不够;
二是政治修养不够。自己对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只是在思想上有一种模糊的认识,在共产主义的理想与现实的结合上把握不够,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认识不足。

(四)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财经纪律有所松懈

一是对纪律的内涵认识不清。对纪律的内涵了解不全,对纪律的特殊要求理解偏颇;
二是纪律观念不强。纪律观念淡薄,犯政治上的自由主义。三是执行纪律标准不高。遇事不善于从政治上思考和认识问题,对党的指示和上级要求,不是条条落实,而是挑着落实,不是坚决执行,而是攀着执行。

(五)落实“三严三实”要求有待进一步提高

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浅薄。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节,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在工作上遇到难题时,不善于思考、动脑筋,等待上级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能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满足于过得去。对业务知识的学习还不够,缺乏一种孜孜以求的精神。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出现再想办法解决。

反组织犯罪法讨论发言篇3

2016年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3月1日起施行。在对付家庭暴力方面,反家暴法有哪些“独门秘器”?

亮点一:明确了家庭暴力包含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明确了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也适用。

  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十七条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亮点二:强调预防为主,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特殊保护等五项原则。

  反家庭暴力法明确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五项原则。即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原则;共同责任原则;预防为主,教育矫治和惩处相结合的原则;特殊保护的原则;尊重受害人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的原则。

  特殊保护的对象是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尤其是对儿童的保护非常重要。

 

 亮点三:强制报告制度。

  第十四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委会、村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就是说,向公安机关报案是上述机构和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亮点四:告诫制度。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对于家庭暴力情节轻微,够不上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同时还明确了告诫书的证据作用。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亮点五: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反家庭暴力法除强调预防为主外,一个很大亮点就是专章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明确“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跟以前的做法不同的是,《反家庭暴力法》明确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再依附其他诉讼,可以单独申请。

  有通常保护令,有紧急保护令;保护令内容有禁止家暴、禁止骚扰、禁止跟踪、禁止接触、责令迁出等,还有其他措施。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协助执行。

  被申请人若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由法院给予训诫,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若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亮点六:紧急庇护制度。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亮点七:撤销监护制度。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而且,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还要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反组织犯罪法讨论发言篇4

党代会讨论发言


党代会讨论发言

汪华瑛代表:党代会报告体现出思想解放、目标明确、举措有力等特点。报告既看到了建德发展中的优势,也指出了差距和弱势,并提出要加快发展、把握机遇等思想,具有前瞻性和可行性。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善于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又好又快地发展我市经济;在工作中还要善于解决问题,扎扎实实地搞好各项建设。

第二代表团第三组

高国飞代表:市委报告有五大亮点:一是准确把握了我市今后五年的发展时期,明确了今后五年的发展思路;二是牢牢抓住了经济建设和招商引资的牛鼻子,同时突出了下一步抓招商引资即要抓二产重点,也要在一、三产上有所突破;三是提出了“实力融入”的理念。发展关键靠自身,要承接杭州大都市的辐射和带动,关键要加快我市的基础设施和产业平台建设,主动参与大都市的功能分工,提高我市在杭州周边县市中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四是提出了以水为魂的城市规划设计理念。新安江要防止千人一面,要建成特色旅游城市,关键要做好“水”和“江”的文章,以水为魂魄,以江为中枢,串珠成链,沿江发展,建成浙西江城;五是提出了打造“新中国水电之基”金名片的目标。我们要发扬新中国第一批水电人建新安江水电站的精神,发扬敢为人先、愚公移山精神,把我市三个文明建设搞上去。

第二代表团第四组

沈 翔代表:陈春雷同志所作的报告完全符合建德的实际。通过对报告的学习,对经济的发展又有了新的认识,特别是参与报告的修改过程中,对建德有了一定的了解。高速公路的开通,对我市融入大都市,建设新建德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建德的经济发展将有一个大的飞跃。要完成发展目标,还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通过组织、干部、人才等的建设,加大干部培养力度,吸引更多的人才来建德创业。因此,在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上还需加大扶持力度。作为党委干部,怎么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和扶持人才,我们要好好地思考。

第三代表团第五组

余 杰代表:建德工业基础非常好,资源也比较丰富,只是在上世纪90年代的发展中慢了一拍,和周围一些先进县(市)相比,我们的国民生产总值还不是很高,但近几年发展较快。这次定位在建设秀美繁荣和-谐的新建德,就完全符合建德的发展实际。随着环境保护和土地资源问题的日益突出,我们已经意识到了这两个问题的重要性,这将有利于我们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

张文戈代表:陈春雷同志在报告中指出,今后五年是建德“和-谐发展的机遇期,快速发展的黄金期,缩小与发达地区差距的关键期。”报告的各项举措十分鼓舞人心,比较全面,也有针对性。虽然自己到建德的时间不是很长,但通过前一段时间在乡镇(街道)的调研活动,总体感觉到建德的发展潜力是大的,各乡镇(街道)的干部也有信心,并作风务实,社会各界对加快发展的内在动力也是很足的。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能够参与秀美繁荣和-谐新建德的建设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情。同时也深感自己责任重大,在未来几年中,希望自己能够为第二故乡———建德的发展多办实事,多作贡献。

张早林代表:大会报告主题鲜明,思路清晰,重点突出,令人鼓舞,催人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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