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时间:2022-08-21 12:15:04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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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是县实施的一项民心工程,是建设美好乡村的具体体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乡用地矛盾突出,高标准农田建设成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解决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举措。依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集镇总体规划和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关于土地整理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关规定,特编制镇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建设任务目标 (一)工程地理位置 项目区位于县镇村境内,下辖 20 个自然庄,四至边界是:西至陈庄村、北与前黄村、东与柘塘社区、南与造甲乡接壤。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 项目区土地总面积 10500 亩,建设规模:9021 亩,不动工面积:1479 亩。项目总投资规模为:3836.11 万元。

 (三)项目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 1 年。分实施准备阶段、规划编制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20 年 1 月—2020 年 3 月)项目区资料收集、上报。

 1、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农民参与实施项目的主体意识。

 2、按照项目申报要件,编制项目建议书逐级申报。

 第二阶段:规划编制阶段(2020 年 4 月—2020 年 9 月)编制的重点内容是:土地整理规划,产业规划等。

 1、对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实测,为项目区规划设计编制、项目施工等提供基础资料。

 2、充分尊重项目区干部、群众意见,严格做到“三上三下”,详细了解水系,确保人畜用水和农业生产用水需求。

 3、在 2020 年 10 月底前完成招投标。

 第三阶段:高标准农田建设阶段(2020 年 11 月—2021 年 3 月)土地平整,农田水利配套等建设。

 1、按照土地平整规划,合理安排工期,现场监督施工单位,按工期完工,确保不延误农时。

 2、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后土地重新分配到户。

 第四阶段:竣工验收阶段(2021 年 4 月)项目竣工申请验收。

 1、收集相关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料,安排有资质单位进行实测,组织向上级申报验收。

 2、做好项目后期管护,依法、有序、合理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二、组织实施机构 (一)成立项目领导机构 1、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了县镇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领导组:

 组长:

 第一副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成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进驻村开展项目工作,同志兼任项目部主任,兼项目部副主任,成员:以及其他村两委会成员。

 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的主要职责是:开展项目日常性工作及检查、监督、验收等管理工作、项目实施前的地类、面积、权属的界定和确认,项目实施后的界线划定和权属再分配,对项目策划、建设等实行全程管理。项目所在村(居)干部是所在村居的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监督、农民监督员管理、土地纠纷、信访稳定、施工现场突发事件。

 2、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领导组对项目要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监督和调度。

 (二)技术指导组 组长:

 成员:

 在项目实施领导组领导下,从农业、资规、水利、林业以及设计单位抽调若干技术人员组建项目实施技术指导小组,为该项目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相关会议,从技术角度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有关问题。

 (三)项目施工的组织方式 1、项目区的土地平整、水利设施、桥涵道路等工程,通过招标由专业队伍承建。

 2、施工过程中,工程建设项目部负责监督施工质量以及选择一批责任强的群众代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专门对该项目进行自行监督。在每个建设点设立专人监督,上一道程序未获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一道工程施工。

 三、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一)公告制度实施方案 1、项目基本情况公告。在项目实施前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名称、总规模、总投资与项目范围、新增耕地面积、建设工期、土地权属情况、项目承担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规划设计单位等内容向社会公告。项目的日常检查,竣工验收时向群众及时进行公告,增加透明度,加大群众的参与度。

 2、工程质量和进度,由招投标中心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招标公告,然后根据《招标投标法》分标段向社会公开招投标,公开、公正、公平选择有资质、有实力、讲信誉的施工企业进行招标。

 3、权属管理公告。在实施前将项目区内土地权属基本情况、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在项目区内村进行为期 15 天的公告。

 (二)合同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合同管理主要是保证合同的履行,处理必要的合同变更,协调各种承包商之间的关系,合同管理可明确项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确定业主和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双方行为的准则,对双方起到制约作用。

 (三)项目法人责任制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有效时间短、牵涉面广,专业技术要求高。因此,项目实行政府统一领导下的法人责任制,对项目策划、建设、实施全过程负责,保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各项指标的完成。项目法人应履行相关职责。

 (四)招投标制度实施方案 为防止暗箱操作,保证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对工程内容逐一分解,由项目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开招投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按法定程序组织竞标,通过公平竞争,选出中标单位。

 (五)工程监理制度实施方案 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确定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对项目投资、工期、质量实行三控制,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有权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审批和修改施工单位的进度计划并监督其执行。

 为确保项目监理工作到位,进一步加强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管理力度:(1)管理机构必须派足项目区的现场专职监理人员,每个标段配备不少三名专职监理人员,监理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同时真实及时提供各种监理记录;(2)监理单位应依据监理内容提供监理方案,上报业主并形成月报、季报等报告制度(3)监理机构应当向项目法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六)工作制度实施方案 (1)施工单位必须每周向项目管理办公室汇报一次工程进度情况。

 (2)项目管理办公室每周向镇领导组组长汇报一次工作。

 (3)项目管理办公室驻点人员必须每天在岗、实行签到制度,检查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

 (4)为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防患未然,建立勤政廉政制度,严格工程款拨付程序。

 四、质量管理 (一)质量标准 建设工程必须按照《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1013-2000)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书所确立的建设标准执行,建设项目必须按审批的规划设计书进行实施,单项工程必须按照交通、水利、农业、环保、电力等行业标准进行建设,组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实施应按照有关施工规定及技术规定进行施工。

 (二)质量监督控制方案 工程施工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实行施工质量监督,质量监督分专业监督和工期监督,施工前进行基础条件检验,施工中进行隐蔽工程监督验收,工程完工进行全面验收。按国家规定进行砼强度试验,钢筋相关指标试验,对进入工地的材料必须具备出厂试验合格证,进仓抽样试验,做到不合格产品材料不进场。施工队伍建立全面质量保证体系,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质检人员,完善质量检查制度,建立工程技术档案。监理人可对任何工艺、材料设备,进行无条件的检查和监督。

 工程所需要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检查与控制。按国家规定进行砼强度试验、钢筋强度试验,对进入工地的材料必须具备出厂的合格资料,进行抽样试验,做到不合格产品材料不进场。

 五、进度计划 (一)工程进度计划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并尽量避开雨季,充分利用农闲期,减少农作物的损害。充分利用地理条件和工程进度,实行交叉、平行流水作业施工,明确各项工程及其施工段的工期时间划分。

 (二)资金使用计划 土地整理所需资金共计 3836.11 万元。

 六、资金管理 (一)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要求

 项目资金来源于县财政专项资金。其开支范围为组织实施管理项目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项目的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拆迁补偿费、不可预见费等各项费用列支比例必须在预算规定的比例内据实列支。

 (二)资金管理方式 1、资金支付:工程款由施工单位申请、技术管理机构负责人、监理人员、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负责人和镇项目部审核后,由镇项目领导组负责人审批支付,签署意见后方能支付,并实行县级报账制度。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和现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资金支付的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和完整。

 2、财务监督检查:由审计部门审计,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领导小组监督检查。

 3、竣工决算:镇协助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编制竣工决算,提交审计部门审计。

 4、工程经费的稽核:由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

 (三)资金风险防范方案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控制机制,确保资金管理的规范化,确保项目预算和资金收支计划的顺利执行。加强会计工作,及时提供会计信息,满足各方面管理的需要。切实加强资金风险防范。

 项目资金设专门帐户,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建帐、配备专人核算和管理,根据规定的用途和开支标准,安排使用项目资金,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扩大使用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在项目批复后和实施中,如项目资金不及时到位,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向上级农业农村局报告。

 七、权属管理 (一)权属调整工作方案 主要任务全面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后权属管理的各个工作程序,界定各项土地权利,合理分配土地收益,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土地权利,避免出现土地权属争议,准确反映土地整理项目区的位置、界线、地类、面积等土地利用现状,确保地类认定上的真实性。

 1、土地权属现状

 项目区土地权属类型及分布:权属现状类型单一,均为村集体所有,权属界限清楚。

 集体所有土地确权定界:项目区内逐户进行丈量,查清土地权属和土地利用现状。各村民组土地已经划清了组与组之间的界线,明确了各村民组土地的界线和范围。

 2、土地权属调整工作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以后,改变了原有的地貌和农田四至标识,在土地权属调整过程中,既要保证标准田块的完整性,又要防止人为的割裂而违背项目规划设计的初衷。

 3、土地权属调整主要措施 (1)该项目实施前进行统一的确权登记。

 (2)查清项目区内宗地的类型、数量、质量,土地权利人的类型、数量,原有的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并登记造册、开会、形成协议。土地权属现状调查完成后,土地整理项目权属调整工作小组就土地现状进行分析、评价、听取意见。作为整理后土地分配方案制定的依据。

 (3)制定并公告权属调整方案。

 尊重土地权利人的意愿,根据土地权属调整协议,编制和落实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并予以公告。

 其基本方法是坚持统一标准、统一确权,对于农田整理坚持集体土地总面积不变,按照沿袭传统、集中连片的原则,根据项目区各单位的原有土地比例,以标准田块为基本单元,沿其田间道路、生产道、林道、沟渠等线状地物重新调整权属界线,确定界址拐点和界址线,确认四至并埋设界桩。公告后的土地权属调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二)土地权属调整后的管理 权属调整工作完成后,由县农业农村部门进行权属变更登记与核发土地权属证书。涉及所有权调整的村与村签订权属调整协议,统一格式,一式多份。涉及农民承包地调整的,村与农民签订协议,重新登记造册。

 整理后新增耕地,可作为集体土地承包给农民,也可根据各村人地情况直接分配给村集体;农户的承包田均以自愿、公平、公正、等效的原则进行土地权属调整。调整后的土地权属再发布公告。

 (三)土地经营权承包合同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后,农民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有变化的,由村、组与农民重新签订经营权承包合同。

 八、文件资料管理方案 文件资料管理采取专人管理,从申报立项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及土地权属调整等所有文件资料、合同、附件、协议、会议纪要、工程日记、监理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原材料试测报告、工程联系单、工程月报、进度报告、技术鉴定书、工作总结、财务决算资料、审计报告等均由专人建立档案夹,分门别类归档保管。

 九、项目实施后的土地运作方式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后的耕地,县、镇两级政府统筹谋划,对整理后的土地进行产业合理化分区。对项目区内不适宜大规模产业化发展的区域,继续承包给群众做口粮田。对其它的大部分农田做出了长期规划,尝试集体土地流转和公司加农户的形式,使之发挥更大的效益。让群众认识到产业结构调整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必由之路。

 该项目是县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建设美好乡村、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而实施的项目。该项目完成后将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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