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22-08-21 12:15:05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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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高标准农田 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以及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和规范我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扎实推进项目实施,力争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坚守***亿亩耕地红线的总体要求,以整体连片土地整治为抓手,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为目标,以“节约集约、统一规划、统筹资金、整村推进、集中建设”为原则,通过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总规模***万亩,总投资 9***万元,涉及***个乡镇、90 余个行政村。主要布置在大广高速、邯临公路、定魏公路、经济开发区南北连接线两侧,共分四个区域:一是河南疃镇、第四疃镇;二是镇、槐桥乡;三是安寨镇、白寨乡、南里岳乡、大河道乡;四是侯村镇、依庄乡。项目建设主要工程为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项目建设必须在 20**年 11 月 7 日前竣工并通过验收。

  三、工作安排及相关单位职责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要求,结合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具体责

 任分工如下:

  县国土资源局作为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的前期规划设计、论证、工程质量、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对项目实行“七公开”:一是项目立项前期工作公开。根据土地整治规划、年度补充耕地计划、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要求,拟定土地整治项目的项目区范围,公开征求项目所在地群众意见。二是项目资金来源与立项公开。征求同级财政部门意见,依据有关规定公示项目建设资金来源,项目立项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国土资源局负责在公开栏公开项目预算情况、立项情况。三是项目招标管理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由监察局、检察院、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参与监督。四是项目实施公开。公开项目名称、批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规模、主要工程、投资金额、建设工程等。五是质量监督公开。由项目监理单位全程对项目进行监理,严格按照《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做好施工阶段监督检验,并接受村民小组的监督。六是资金使用公开。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省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实行专账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接受审计和财政部门监督。七是竣工验收公开。项目竣工验收严格执行《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由国土资源局、监察局、检察院、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组织,实行专家验收制。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要开展自验,然后申请项目主管单位进行初验,初验通过后由国土资源局向上级提出申请,进行最终验收。

  发改局负责指导、督促项目的实施,并参与招投标工作。

  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项目工程建设资金,保证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做好审计迎检,参与项目招投标工作。

 监察局全程负责监督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中的资金使用及纪律检查工作,确保资金按规定合理使用。

  检察院负责项目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招投标全过程,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当行为。

  公安局负责打击无理取闹、阻挠施工等行为,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审计局负责对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费用支出情况、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等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农牧局负责整治后的耕地质量监测等工作,并对提高耕地质量提供技术指导。

  林业局负责对项目区内农田防护林种植给予支持,并提供技术指导。

  水利局负责对项目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给予支持,并提供技术指导。

  供电公司负责对项目区农电设施建设提供支持,简化审批程序,并予以技术指导。

  交通运输局负责对项目区内道路建设给予支持,并提供技术指导。

  乡镇政府要成立土地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由乡镇长担任,成员由主管副乡镇长及项目区包村干部、村委会主任等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做好项目区土地整理宣传及施工单位入场等工作。同时,负责督促各行政村在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后,做好工程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并制定出详细具体的管护制度。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管县长为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发改、财政、监察、检察、公安、审计、农牧、林业、水利、供电、交通及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领导、推进、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同时,成立资金运行监督监管机构,主要负责监管项目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使资金效益最大化。

 (二)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杜绝出现“豆腐”工程,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国土资源局和监理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质检和质量控制制度,并抓好落实。工程施工要严格按规范进行,并按施工计划控制施工进度;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做好各工程队的自检、专检工作;施工前对工程所采用的原材料、设备进行严格检验,并报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加强对工作质量、工序质量的检查,保证工程质量。

  (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项目资金的开支范围,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账专用、专项核算,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进一步完善内部稽查制度,强化对项目工程施工的财务管理,规范项目资金拨付程序,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严禁预支和超支,每笔款项都必须有工程结算清单附件,施工单位代表、现场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和项目主管单位领导签字,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及时支付。

  高标准农田 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围绕稳粮、优供、增效目标,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建成一批高产稳产、田块平整、土壤肥沃、排灌方便、道路通畅、生态良好的高标准农田,着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按照“统一资金筹措、统一投入标准、统一规划布局、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的要求,2018 年全县建成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 5000 亩。

 二、主要任务

  (一)统一规划布局。按照“新建为主、突出重点、发挥优势、注重实效”的原则,优先安排群众积极性高的地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试行)》要求,统一组织设计,实现路成网、田成块、地平整、渠畅通、旱能灌、涝能排的建设目标,建成后农田功能齐全、管护到位,便于机械化作业和规模经营。

  (二)统一建设标准。在资金投入上,按 3**元/亩的标准落实财政投入,鼓励项目区群众筹资投劳,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到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建设内容上,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 8 个方面的综合配套,重点在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土地平整、土壤改良、高效节水、农田防护、配电设施、科技服务和建后管护等方面加大力度。在技术标准上,按照《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试行)组织规划、设计和施工,实行技术标准“一把尺”。在质量监管上,县高标办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把项目技术,确保工程质量,每道施工程序须经工程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做到每个乡(镇)都有技术人员指导、每个项目标段都有专人监管。

  (三)统一组织实施。县高标办要依法依规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对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统一勘测设计,科学划分项目实施标段。县发改委要及时组织专家对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审查批复。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向县高标办申请验收,由县高标办牵头组织乡(镇)及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实地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县高标办负责衔接工程结算审计,县审计局及时出具工程审计报告。

  (四)注重高效利用。要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后续利用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引进一批效益好、规模大、实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

 和开发利用,实现高效利用,重点做好与调优产业结构、推进脱贫攻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以及推动休闲观光农业等工作紧密结合。各乡(镇)要切实抓好高标准农田的高效利用工作,原则上实施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土地,用于发展蔬菜产业和品质农业,提高综合经济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三、实施步骤

  (一)实施准备阶段(2018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各有关乡(镇)、村及时召开乡村两级动员大会,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推进。3 月 30 日前要依法确定项目勘测设计单位,6 月 30 日前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方案的审查批复,7月 20 日前完成工程招标控制价评审,9 月 30 日前完成工程施工单位的招投标工作及依法确定工程监理单位。

  (二)工程建设阶段(2018 年 10 月 1 日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

  县高标办要督促施工单位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施工、高效率推进,于2019 年 3 月 31 日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整理施工、监理及项目管理等项目建设资料,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9 年 4 月 1 日至 7 月 30 日)

  县高标办要在 2019 年 4 月 30 日前牵头组织完成县级验收;县审计局要在 5 月30 日前完成工程决算审计工作;施工单位、有关乡(镇)要及时完善项目资料档案,迎接省市考核。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调度,协调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的难点节点问题。县高标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协调、工程招投标、技术指导、督查考核、项目骏工

 验收等工作。各有关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二)注重宣传引导。各有关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深化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政策和重要意义,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努力争取群众支持配合。要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浓厚工作氛围。

  (三)落实工作经费。县财政局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照《江西省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设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专户,统一承接省级专项资金,严格执行县级报帐制。项目招标代理、勘测设计等前期费用和项目管理费用支出,按照《江西省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列支,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据实配套。县财政将继续对项目所在乡(镇)、村各按**元/亩的标准配套工作经费,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列为现代农业攻坚战项目。县现代农业攻坚办、县高标办要实行每周一督查,对工作成效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项目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相应核减工作经费,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高标准农田 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黄山区 2019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为,特制定耿城镇 2019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

 性改革,促进现代、生态、特色农业发展”目标,通过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提升配套设施建设水平,夯实生态高效农业发展基础。

  二、工作目标

  力争于 2020 年 4 月底前完成镇辖区内 5345 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其中城澜村1585 亩、辅村村 1338 亩、沟村村 2422 亩。

  三、组织保障

  成立耿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组:

  组长:谢再胜

  副组长:罗贤明

  成员:刘玲 余中萍 汪桃兰 程智强 李庆发 张帮富

  朱国芳 汪正齐

  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协调组织人员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刘玲

  成员 :余中萍 汪桃兰 李庆发 程智强

  四、实施步骤

  根据 2019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一)2019 年 8 月份完成立项;

  (二)2019 年 8 月底 9 月初完成招标;

  (三)2019 年 9 月进场,2020 年 4 月底前完工验收。

  五、加强管理

  (一)项目实施移交镇项目办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管理,做好项目现场监管、档

 案收集等管理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全速推进。

  (二)加强信息报送,镇村安排专人每月按上级要求报送项目推进信息。

  (三)加强项目监管,每村确定一名农民监督员,参与项目实施全过程,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四)实施监理人员签到制度,每月签到不少于 26 次。

  六、相关事项分工

  程智强:负责项目招投标

  余中萍:负责监理员考勤

  汪桃兰:负责项目公示

  李庆发:负责项目现场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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