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增进警民关系十项措施【优秀范文】

时间:2022-08-22 10:15:07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局增进警民关系十项措施【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公安局增进警民关系十项措施【优秀范文】

 

  公安局增进警民关系的十项措施 一、 “市局走百乡 、 县局串千村、 乡 所访万户” 工作机制。

 机制的内涵是:

 市公安局领导同志实行分包县区公安工作责任制, 县区公安局领导同志实行分包村委工作责任制, 对分包地公安机关的工作负连带责任, 承担相应的指导、 督导、 协调和落实任务。乡 镇派出所实行所领导和民警分包村、 组工作责任制, 具体承担打击、 防范、 管理、 建设、 教育、 服务等职能, 对本辖区一方平安负责。

 机制的目的是:

 让市公安局领导、 县区公安局领导、乡 镇派出所领导及民警目光瞄向基层, 步子迈向基层, 工作重心放在基层, 使公安民警距百姓近些再近些, 进而加深警民感情, 改善公安机关的形象, 建立新型的警民关系。

 为了抓好“百千万工作机制” 的落实, 市公安局制定了“一月一反馈, 一季一督查, 半年一小结, 一年一考评” 制度, 实行以“捆绑式工作”为主要形式的分包连带责任制。

 市公安局领导、 县(区)

 公安局领导、 乡(镇)

 派出所领导和民警, 在一年内要对自己分包的地方分别走、 串、 访两次, 重点单位、 部位和有问题的地方走访两次以上。

  二、 民意定期测评机制。

 市、 县区公安机关每年都要向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汇报公安工作, 认真接受评议。

 派出所每半年都要向当地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汇报工作, 征求意见, 接受评议,改进工作, 求得支持。

 市、 县区公安机关要结合开展“百千

  万工作机制” , 采取问卷调查、 走访群众等方式, 定期对分包的辖区进行民意测评, 建立对民意的汇总、 分析、 采纳机制, 一条一条地分析, 一条一条地整改, 一条一条地答复。

 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由分包地方的领导同志牵头, 一个一个地解决。

  三、 群众评警议警机制。

 分包县、 区公安机关的领导同志要深入各派出所的责任区, 采取问卷调查、 走访群众等方式, 综合测定辖区群众对辖区民警的满意度。

 在此基础上, 采取由辖区群众推荐, 县、 区公安局初选, 市级新闻媒体公示, 并由广大群众投票评选, 市公安局党委审核确定的方式, 开展“人民满意公安民警” 评选活动, 在广大群众中树立正面典型。

 市、 县(区)

 两级公安机关要采取暗访、 走访群众等方式, 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满意度低的辖区民警作通报批评和适当处理。

  四、 巡逻防控机制, 提高群众的见警率。

 市、 县区公安机关要转变警务理念, 改变勤务方式, 增加巡逻警力, 千方百计整合警力资源, 及时打击多发性违法犯罪, 提高群众的见警率, 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五、 领导接访日工作机制。

 市、 县区公安机关、 乡 镇派出所都要在每周三设立领导接访日, 接待上访群众, 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 难点问题和疑难案件, 为群众排忧解难, 把重信重访率、 越级上访率降到最低限度。

  六、 刑事案件查破和群众举报民警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反馈机制。对群众报案或举报后一时没有查破或处理的案件, 要及时向群众

  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做好解释工作, 防止群众产生误解。

  七、 窗口单位便民利民机制。

 从外观标志、 规章制度、 行为举止、 纪律作风等方面制定窗口单位各自的规范。

 印制警民联系卡,实行“预约、 延时、 上门” 服务工作法。

 年底在全市组织开展“人民群众满意的窗口单位” 评选活动, 落实好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并满足群众的需求, 适时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措施。

  八、 服务质量投诉查处机制。

 市、 县(区)

 两级公安纪检监察部门要通过设立窗口单位服务质量举报箱、 1 1 0 投诉等方式,接受群众对窗口单位的监督。

 对群众投诉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差的, 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查处, 限期整改。

  九、 妥善处理涉及人民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机制。

 做好党委、 政府的参谋助手, 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群体性事件和苗头, 各级公安机关要及时向党委、 政府提出“用思想政治的方法解决矛盾”的建议。

 要用换位思考的方法, 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 从群众的立场和群众的感情出发, 考虑问题、 处理问题, 让群众理解、 支持公安机关, 防止因方法简单、 粗暴而伤害群众的感情。

 要坚持依法办事, 坚持按政策办事, 不能随意动用强制措施和武器警械。要明确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是维持好现场秩序, 防止造成公安机关和群众对立的被动局面。

  十、 公安中心工作宣传策划机制。

 市、 县区两级公安机关定期策划对公安机关中心工作的宣传专题, 提高公安宣传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

 市公安局运用好“新闻发言人” 制度, 对党委、

  政府和广大群众关心、 关注的热点问题, 及时组织新闻发布, 主动引导社会舆论, 使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 理解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 提升公安机关的社会公信度。

 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落实“重大警情公示制度” , 定期、 不定期向群众公示重大警情, 进行安全提示, 提高群众的自防能力, 树立公安机关、 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

  全市公安系统通过推行以上十项工作机制, 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 切实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公安民警在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好。

  一是解决好不作为、 乱作为的问题。

 坚决杜绝群众报案不立案、立案不办案、 求助不响应、 服务不到位等漠视群众需求和疾苦的不作为行为; 坚决杜绝给了好处乱办案、 插手经济纠纷、 为某些营利场所提供保护等乱作为的行为。

  二是解决好受经济利益驱动办案的问题。

 坚决反对把目光盯着群众的口袋, 热衷于办“油水案” 、 “金钱案” 和各种巧立名目、乱收滥罚的行为。

  三是解决好人民群众对一些地方和一些方面社会治安状况不满意的问题。

 对于当地群众反映强烈、 突出治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方, 市公安局和县区公安机关领导同志要亲自过问, 实行“倒查制” , 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整改; 对不能履行保一方平安职责的派出所所长要进行诫勉谈话, 直至给予党政纪处理。

  四是解决好执法不公、 循私枉法甚至执法犯法的问题。

 对于执

  法犯法、 贪赃枉法、 滥用职权等案件,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带“长” 民警出现此类问题要从严查处, 绝不姑息迁就。

推荐访问:公安局增进警民关系十项措施 增进 公安局 警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