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举办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通知

时间:2022-07-18 11:1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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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举办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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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 发

 电 电

  发往:见报头

  签发人:郑

 琴 等级:特提 · 明电

  七星政法发电〔2018 〕36 号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举办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

 经区委批准,定于 2018 年 8 月 13 日至 8 月 14 日举办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8 年 8 月 13 日上午 9:00 至 8 月 14 日下午 17:30 二、培训地点 区政协五楼会议室 三、开班仪式出席领导 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件 (名单见附件 1)

 )、区纪(监)委、区委组织部分管领导。

 四、参训人员 (一)乡镇街道:分管政法工作领导、派出所长和 1 名业务人员; (二)扫黑除恶成员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和 2 名业务人员,其他扫黑除恶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 1 名业务人员;

  (三)区委政法委全体副科级及以上领导; (四)区扫黑办全体人员(含抽调人员)。

 五、相关事宜 (一)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纪(监)委、区委组织部需反馈出席开班仪式领导。

 (二)请各乡镇(街道)、区成员单位要按要求通知参训人员参训,并将参训人员名单统计表(件 见附件 3 )于 2018 年 8 月 10 日下午 14:00 前通过协同办公管理系统报区委政法委公文收发员(联系电话:8345051)。

 (三)参训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不准请人代训,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七星党办字〔2016〕50 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报告、报备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七星党办字〔2017〕102 号)要求履行请假手续。

 (四)请所有参训人员提前 20 分钟进入会场,按照座位表找准位置,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参加培训,遵守会场纪律,严禁交头接耳、随意走动、打电话、玩手机、严禁从事与培训无关的事情、阅看与培训无关的资料。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政法委

  2018 年 8 月 10 日

 附件 1:

  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副主任名单

 主

 任:郑

 琴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维稳办主任 副主任:邓成林

 区政法委副书记、区国安办主任 沈承刚

 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赵

 乾

 区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梁道义

 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附件 2:

 区扫黑除恶成员单位名单

 区委政法委、区纪(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牧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区国税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水务局、区工能局、区金融办、团区委、区总工会、区妇联。(25 个)

 附件 3:

 (单位)参加培训人员名单统计表

 姓

 名 职

 务 备注

 填表人姓名:

  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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